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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江苏“无废城市”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无废城市”是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通过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2年1月,我省启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我厅作为牵头部门,会同相关厅局围绕全局谋划构建四梁八柱,积极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无废城市”建设总体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从健全政策制度体系、聚焦转型升级、强化全过程监管、坚持创新驱动等方面提出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建设指标体系,引导地方科学设计“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二是构建联动机制。在省攻坚办增设了由省发改、工信、生态环境、住建和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的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专项工作组,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会商。同时,要求各设区市、县(市、区)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三是明确考核机制。2022年,以实施方案编制质量为抓手,制定评估工作细则,将考核结果列入对地方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内容。近期,印发2023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成效考核要求。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十四五”以来,省科技厅依托省各类科技计划立项支持了固废治理领域项目44项,省拨经费1790万元。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力量,布局建设江苏省固体有机废弃物资源化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1家,引进清华大学等高校院所,共建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9家,支持省内骨干企业建设江苏省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00多家,努力为提升我省固废治理能力、加快建设“无废城市”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有关情况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治理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完善垃圾分类制度。推动修订出台《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10余项标准规范和技术导则,健全完善垃圾分类配套制度,在所有市、县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二是建立省级推进机制。成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推动各地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截至2022年底,全省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小区达1.9万个,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近80%,群众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持续提升。三是统筹布局设施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8.6万吨/日、厨余垃圾能力达1.2万吨/日,基本实现了餐厨垃圾处理县以上城市全覆盖和原生垃圾“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3%。四是探索示范创新项目。4年共安排奖补资金近8000万元,推动地方培育完成50个创新项目,形成了有害垃圾区域统筹处理、可回收物“两网融合”、垃圾分类信息化监管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典型做法。
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一是促进源头减量。出台《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推广绿色施工。二是推进资源化利用。编制《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规划编制纲要》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导则》,指导地方编制规划、合理选择资源化利用技术路线。召开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现场推进会,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加大再生产品使用推广力度。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建成规模化集中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48座,年总处理能力超过3500万吨;建成装修垃圾处理项目共47个,年处理能力达760万吨。三是完善分类处理体系。目前,全省已基本形成了“工程渣土回填利用、拆除垃圾和工程垃圾资源化利用、装修垃圾分选处置利用、工程泥浆干化再利用”的分类处理体系,拆除垃圾和工程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超过75%,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四是加大关键技术研究。依托省重点研发计划立项支持了“建筑固废再生料路堤内部状态动态演化及长期服役沉降研究”等科研项目,助推建筑垃圾资源化治理的技术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稳步推进我省“无废城市”建设,我厅将充分发挥统筹指导作用,会同相关厅局在政策制度、成效考核、保障措施等方面不断发力,让我省“无废城市”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一)健全政策制度体系。一是稳步推动省固废条例修订工作。省固废条例修订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预备项目,我们以解决固体废物领域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尽可能将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创新做法转化为行政法规,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二是健全完善固废标准体系建设。前期,我省率先出台《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等地方标准,初步形成危险废物“1+N”标准体系。后续,我们将继续围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生活垃圾分类、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方面,制定出台标准规范,进一步筑牢环境管理基石。
(二)完善成效考核机制。一是强化工作推动落实。要求各地组建实体化运作的工作专班,做好日常工作调度、重大事项协调,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和工作简报、专报、通报制度。二是制定成效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建设指标体系,量化考核要求,重点评估各地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督促各地将建设成效纳入部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对工作进度缓慢的部门和县(市、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配套各项保障措施。一是在科技支撑方面,省科技厅依托各类省科技计划,继续支持各类创新平台开展固废治理领域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加强固废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和集成示范应用。二是在日常监管方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着力解决分类投放、混装混运等重点难点问题。出台加强建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开发省级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引导各地加快补齐装修垃圾处理设施短板,推动工程渣土在矿山修复、道路建设、土地复垦等重大工程上的有效利用。三是在市场培育方面,无锡、徐州、苏州、连云港等地围绕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引进和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成立专业运营公司,开展了有益探索。后期,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支持各地以市场化手段推动项目建设,牵头制定相关激励政策,举办金融助力“无废城市”建设专场对接会,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服务支撑,共同推进我省“无废城市”建设取得实效。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