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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江苏省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江苏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建设美丽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2022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一、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时任省委书记吴政隆作出专题批示,要求持续抓好“无废城市”建设。一年多来,我省上下坚持高位推动、强化部门监管、落实政策保障、加大宣传引导,“无废城市”建设开局良好。
一是系统谋划,做好顶层设计。政策文件方面,以新《固废法》施行为契机,先后印发《江苏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构建了覆盖工业生产、城乡生活、农业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方面,为补齐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标准缺失短板,率先发布《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等地方标准,初步形成危险废物“1+N”标准体系。制定生活垃圾标准规范和技术导则10余项,健全完善垃圾分类配套制度。部门联动方面,在省攻坚办增设由省发改、工信、生态环境、住建和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的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专项工作组,研究制定“无废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会商。
二是创新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建设数字化监管网络。全面推广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形成了集危废实时申报、过程追踪、视频监控、提醒预警、自由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业务管理和监督平台,率先在全省域推行“电子二维码”管理,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线上监控。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梳理群众投诉举报、危废专项整治以及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等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挖掘行业性、区域性环境违法犯罪线索,完善“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的智慧执法模式,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线索并落地核查。落实协作化执法联动。与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对于复杂案件,通过会商共同破解执法难题。完善案件移交、调查处理、协调配合、信息反馈等机制,加强危废鉴定等技术支持,协调涉案废物及时妥善处置,推动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三是完善机制,激发市场活力。落实国家财税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增值税、所得税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资源综合利用。积极申请中央资金支持,2022年,我省获得中央资金17.45亿元,主要用于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污泥干化等项目。扩大省级资金支持范围。2023年,将“无废城市”建设项目纳入了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在切块市县资金项目中新增了“无废城市建设”,在重大专项项目上,新增了“无废城市”建设项目。完善绿色采购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要求,推动采购人积极采购节能节水、循环利用等绿色低碳产品,执行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等绿色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引导市场主体积极使用绿色低碳包装,指导南京、常州和盐城三市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加强绿色金融制度设计。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推出“环保贷”、“环保担”等绿色金融政策,积极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
四是立体推动,传播“无废理念”。举办培训班,邀请了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对各设区市“无废城市”建设具体负责同志、部分园区代表、相关技术支撑单位等开展线上培训,进一步增强大家对“无废城市”建设内涵的理解。印发工作简报,发布省级重要工作动态及政策解读,宣传各地在政策、技术、市场及监管四大体系建设方面富有成效的做法,拓宽“无废城市”建设信息交流渠道。召开现场推进会,在张家港举行了全省“无废园区”建设现场推进会,解读《江苏省“无废园区”(化工园区)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要求,为化工园区启动开展“无废园区”建设提供指导。开展媒体宣传,在新华日报、中国江苏网、群众杂志、中国环境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发表稿件26篇,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多视角宣传我省“无废城市”建设成果,提高公众对“无废文化”的认知。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目前还处于起步爬坡阶段,在政策引领、监管联动、市场激励、宣传推广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我们拟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加强法制保障。推动《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对于一些经过实践检验、确认切实有效的举措,及时用地方法规固化下来,为固体废物治理提供法治保障。修订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扩大收费范围,增加减量化激励机制,推行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等,提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的积极性。健全污染防治标准体系。持续制定出台重金属污泥、废活性炭、农药包装废弃物等重点行业固废综合利用系列标准,指导管理部门严格环评、经营许可等审批,依法依规开展现场监管。建立再生产品标准体系。以有机废弃物为重点,鼓励社会企业参与有机废弃物资源化产品国家、地方、团体标准制定,建立再生利用鼓励类产品名录,打通再生产物市场路径,以标准引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制定“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考核管理办法。结合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制定成效考核管理办法,将考核结果纳入省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内容。推动地方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考核机制,将建设成效纳入部门高质量考核及污染防治攻坚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二是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无废城市”信息管理平台。在苏州、无锡等地开展试点,统筹整合相关部门的固体废物信息系统,汇聚业务过程运行数据、综合评价数据和指标达成等多维数据,实现固体废物治理综合监控调度、“无废城市”综合展示、部门间信息融合等,为政府和部门提供监管服务和决策支撑。做好突发事件环境应急处置。进一步理顺县(市、区)、设区市、生态环境厅三级环境应急指挥体系,确保应急力量的快速整合和处置措施的有力落实,做到尽早尽快控制拦截污染,尽量减少事故产生危废量,并及时做好事故次生危废的收集、转运和处置,彻底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同时,强化信息报告要求,推动地方落实事故次生危废全流程监管。提升化工园区监管水平。落实《江苏省“无废园区”(化工园区)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推进全省化工园区开展“无废园区”建设。以“一体化管理”思路,提升园区行政管理效能,基本做到以园区为单元固危废源头减量、利用处置不出园区,降低转区域转移风险。
三是加快建立保障体系。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进一步加强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人均环境整治等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和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等补充资金的申报,并组织相关技术单位开展申报帮扶。出台“无废城市”建设奖补政策,充分调动地方“无废城市”“无废园区”建设的积极性,对于建设成效显著的地方政府和化工园区给予资金奖补。同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飞灰、废盐、铝灰等资源化利用能力不足的领域,支撑我省“稳步推进危险废物零填埋”的目标任务。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用实用好“环保贷”“环保担”等绿色金融政策,深化与金融结构战略合作,开发更多优惠金融产品。分行业、分领域、分地区举办金融助力“无废城市”建设专场对接会,做好全方位政策指导。
四是强化宣传示范引领。以“无废江苏,苏新生活”为主题,省市联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办好4个会议。以1次“无废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宣传我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阶段性成效;以1次“无废园区”现场推进会,推动化工园区全面落实“无废园区”建设要求;以1次专题现场观摩会,紧扣“趋零填埋”目标,探索飞灰资源化利用路径;以1次建设交流会,聚焦“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挖特色亮点。开展“四进”活动。以“无废细胞”创建为主题,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和单位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提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用好四个抓手。以“苏小环云游‘无废城’”小程序建设为重点,通过开设“无废城市”专栏、举办专题知识竞赛等方式,用好主流媒体、新媒体等渠道平台,吸引公众广泛参与,营造“无废文化”浓厚氛围。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