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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苏州太湖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太湖东部湖区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主要入湖河道望虞河水质优于省控目标1个类别,80个重点断面水质优Ⅱ比例达66.3%、位居全省第一,13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稳定达标,蓝藻水华发生次数及面积较“十三五”末实现双下降,连续15年实现安全度夏。
1-5月,太湖苏州辖区湖体平均水质为Ⅲ类,总磷浓度0.046毫克/升,同比下降6.1%,总氮浓度1.19毫克/升,同比下降31.2%。截至5月底,太湖苏州辖区未监测到蓝藻水华聚集。
为保护和改善水源地,确保没有蓝藻水华聚集,苏州利用水草构建起一片“水下森林”。2019年开工建设金墅港退圩还湖项目,在北太湖打造了一片“水下森林生态系统”,水质长期稳定在Ⅲ类。
聚焦水环境改善,苏州市着力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质效,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为抓手,系统开展消除污水直排口、管网空白区、劣V类水体,整治工业企业、“小散乱”、阳台庭院排水,以及污水厂、污水管网、尾水湿地、幸福河湖建设等工作。全面完成太湖一、二级保护区剩余5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现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建成太湖周边乡镇(街道)37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进一步提升城乡污水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沿湖河道“消劣争优”,治理劣V类河道19条,打造幸福河道(湖)20条,太湖苏州片区水质达“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2008年以来,苏州市累计实施“十大类”治太工程项目5600多个,投资840多亿元。2021年8月,《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正式施行,对资源保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也为太湖生态岛的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太湖治理直接惠及环太湖湿地生态和苏州河湖治理建设。根据《环太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市将完成生态修复和保育湿地带28.2公里,新增湖滨湿地面积577.8万平方米,湖滨带生态得到有效恢复,重要出入湖河口生态拦截强化措施全覆盖,到2035年,湖滨带水下森林全连续,生物多样性和生物栖息地得到保护。
宜居宜业的河湖生态环境,为环太湖科创圈、吴淞江科创带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生态载体,以厚植水优势汇聚新动能,助力苏州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