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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人工耳蜗产品纳入医保支付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儿童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对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儿童权益,特别是残疾儿童权益作出明确部署。省医保、省残联等部门认真贯彻国家部署要求,针对听力残疾儿童不断健全医疗保障和康复救助制度,促进听力残疾儿童康复。
一是放宽享受人工耳蜗报销待遇的听力残疾儿童年龄。为减轻听力残疾儿童医疗费用负担,我省完善诊疗项目医保支付政策,将电子耳蜗植入的手术项目费用,以及植入的医用耗材电子耳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与省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的“享受人工耳蜗手术救助的听力残疾儿童年龄可以放宽至0-14周岁”要求相适应,将享受人工耳蜗报销待遇的听力残疾儿童年龄,相应从0-6周岁拓宽到0-14周岁,扩大听力残疾儿童受益范围。
二是加强康复救助、医疗保障有效衔接。2022年,省残联、省医保、省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工作的通知》,对我省户籍的0-14周岁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进行救助,救助标准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基本型人工耳蜗产品1套;手术相关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后,剩下的部分按照每人不高于1.2万元的标准据实报销,从而提高综合保障水平。
三是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为减轻参保患者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负担,我省推出了由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面向全省参保人员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江苏医惠保1号,保费每人每年158元,听力残疾儿童投保可以享受三项赔付待遇,分别为:第一项,个人自付的政策范围内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费用和人工耳蜗耗材费用,年度免赔额1.46万元,超过免赔额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赔付比例50%-77%;第二项,个人负担的超出基本医保支付限额的人工耳蜗耗材费用,年度免赔额2万元,超过免赔额以上、20万元以内的部分赔付比例55%-67%;第三项,在前两项赔付基础上,对剩余的个人负担治疗费用实行再保障,年度免赔额5万元,赔付比例45%,年度最高赔付限额100万元。假定听力残疾儿童植入的人工耳蜗价格16万元,有关手术费用和人工耳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惠保1号保障后,个人负担的费用一般在3.5万元左右,个人负担大大减轻。
四是提高人工耳蜗产品挂网审核效率。为了让听力残疾儿童有更多可选择的人工耳蜗产品,优化医用耗材阳光挂网流程,挂网通道全年开放,对属于创新类的人工耳蜗产品,按企业申报价格直接挂网,实行随报随审、应挂尽挂。目前,在我省阳光采购平台上有5种人工耳蜗产品,可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采购价格在6-16万元之间。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听力残疾儿童医疗保障和康复救助工作,更好保障听力残疾儿童医疗权益,促进更多的听力残疾儿童医疗康复,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