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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无锡市、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11-17 18:18 来源: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字号:默认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安排,依无锡市、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初评工作组,采取领导访谈、资料审查、现场明查、暗访检查等方式,对无锡市、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省级初评。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综合评议,无锡市、苏州市已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拟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对省级初评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至12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传真):025-85537760;邮寄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邮编:210036;电子邮箱:js85537760@163.com。

附件:无锡市、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报告


附件

无锡市、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报告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统一部署安排,依无锡市、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经省食安委批准,省食安办组织完成了对无锡市、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级初评概况

(一)初评依据

1.《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食安办〔2021〕5号);

2.《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版)》(食安办〔2023〕12号);

3.《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二)初评方式及时间

初评工作包括领导访谈、资料审查、现场明查、暗访检查等评价方式。其中,暗访检查于7月30日~8月3日组织完成。领导访谈、资料审查、现场明查等现场评估工作,于8月7日~9日集中组织进行。11月6日~11月10日,根据国务院食安办最新工作要求,省食安办组织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补充评估。

(三)初评人员组成

初评工作由下列人员组成:

1.省食安办负责人;

2.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省食安委部分成员单位业务处室负责同志;

3.媒体、行业协会、消费者代表;

4.省食安办委托的食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相关专家。

(四)初评内容

1.领导访谈。领导访谈分集中访谈和延伸访谈。集中访谈对象是无锡市、苏州市相关党政领导;访谈内容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情况,以及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情况等。延伸访谈对象是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访谈内容主要是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情况,示范引领工作情况等。

2.资料审查。主要查看无锡市、苏州市在党政同责、工作机制、风险监测与交流预警等基础工作,投入保障、装备配备和监管专业化水平等能力建设,以及管理责任、过程控制、产品追溯等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留存的工作资料,并对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完整性进行查验。

3.现场明查。主要是核查无锡市、苏州市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粮食收储企业、屠宰企业、水产养殖基地、畜禽养殖基地、基层市场监管单位等不同类型主体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按照《操作指南》,结合无锡市、苏州市城市规模,每个城市分别现场明查点位124个。

4.暗访检查。主要是以“四不两直”方式进行,随机抽取点位后直奔现场直接检查。按照《操作指南》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每个城市分别暗访检查农贸市场、小餐饮等共计64个点位。

二、无锡市创建总体情况

(一)初评总体情况

无锡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之一,拥有749.08万常住人口、10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所有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先后审议讨论创建工作,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创建方案,市委书记就创建作专门批示,创建工作连续被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近三年来,无锡各级党委、政府将创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以推进,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形成了“食安无锡、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共治格局,擦亮了“江南鱼米乡 食安无锡城”的创建名片。

(二)工作成效

1.基础工作方面

落实党政同责。出台《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市(县)区高质量发展考评目标,所占权重不低于3%。市委将上级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要求等列入重要督察督办内容。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出台《无锡市食品安全工作提示通报和责任约谈办法(试行)》和《无锡市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推动落实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

健全工作机制。出台《无锡市关于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治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行校园食材阳光采购,以源头优质提升供应品质。市委、市政府与创建成员单位、市(县)区签订《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修改《无锡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管理办法》,出台《无锡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无锡市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

加强风险监测。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持续推进,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实现区县全覆盖,样本监测乡镇(街道)全覆盖。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监测覆盖全市的123家医疗机构。2023年,全市大力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化建设,所有哨点医院通过内部HIS系统改造与江苏省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互联互通,实现食源性疾病监测线上审核、网络直报功能,在省内率先实现100%全覆盖。

狠抓源头治理。大力推进安全利用类耕地治理,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持续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全面摸清全市规模养殖场数量。优化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结构,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部省绿优基地。建成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3个。严控库存粮食质量安全,全市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始终保持法定检测覆盖率100%。

强化过程监管。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检查覆盖率100%。加强分级分类监管食品生产企业的有效性。按照“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整治+风险隐患排查”的综合监督检查体系,实现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持续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行食品连锁经营企业“评审承诺制”,累计共6家企业取得资质。利用锡网云监系统开展网络食品安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部署开展缓解体力疲劳功能保健食品风险排查工作和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工作,立案查处13起。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以“昆仑行动”“太湖鹰击”专项攻势、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农资打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等为抓手,波段式开展食品违法打击整治行动。行刑衔接机制有效运行,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到100%。

巩固社会共治格局。建立反食品安全谣言联动机制,定期发布“反谣知食”系列科普知识。联合美团、饿了么两大外卖平台,邀请外卖骑手加入城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队伍。与媒体深度合作,开展“食号进行时”、“食不相瞒”、“你点我检”等网络直播、媒体专栏活动,制作《锡食名坊》系列精品视频,沉浸式展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能力建设方面

加大投入保障。市、县两级财政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逐年增长。今年全市各级财政食品安全经费预算较创建初期增长35.5%。全市每年落实资金确保开展170万批次的食品快速检测及7万批次以上食品定量检测。

夯实基础建设。全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成25100家。启动建设“数字食安无忧保”项目,打通食品全链条数字底座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丰富场景。无锡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获批全国首个、唯一“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特殊食品)”。全国首个“部—省—市—县”四级农业农村大数据互联互通试点在无锡落地。建成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应急保障服务中心、惠山区地方粮食储备库。加快推进惠联餐厨废弃物(易腐垃圾)处理工程项目扩建工作。78个市场监管分局快检设备配备率、应用率100%。

推进监管专业化。全市建成三星级食安办25家,五星级乡镇农产品监管站4家、四星级27家。布局食品安全基层治理的“专职+两员”共抓体系,建立了由5112名协管员、信息员组成的基层村(居)食品安全协管队伍。食品监管队伍专业化比例高,培训覆盖率100%。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风险交流、抽检监测专家库,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3.生产经营状况方面

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配好“三类人”、做好“三件事”、记好“三本账”。下发《关于督促食品经营企业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指导意见》,发放、张贴《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倡议书》、《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知晓卡》等,提升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意识。联合江南大学开辟“两个责任云讲堂”系列课程,制作“两个责任”动漫短片、录制“基层协管员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教学视频”。试点培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标杆企业。

规范过程控制。推动在产的规模以上及高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全面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先进管理体系。引导我市乳制品和肉制品生产企业逐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控制水平,原辅料、关键环节与产品检验管控率达100%。推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现有10个投入运行的集中加工区入驻食品小作坊264家,超全市食品小作坊数量的1/4。进一步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管理,入场销售者规范建档率保持100%,加强农贸市场快检人员技能培训,食用农产品快检保持在170万批次以上。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认证合规提升行动,编制《特殊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指导手册》,督促指导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无锡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组织“锡心检”,试点抽检分离工作,保障程序公平。

(三)特色亮点

1.以数字食安升级智慧监管。“数字食安无忧保”项目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精细归集从本地农村农药采购、农产品种植到生产消费,从外地食材供应基地到本地学生餐桌等场景的食品安全全程数据链条。实现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监管+产业+共治”数据共建共享,健全态势分析、预警防控、舆情监控、指挥调度等工作机制。形成了6大类94个数据项和3大平台1个考核体系N个场景应用的“3+1+N”的整体框架和10个特色数据库,年均归集、分析食安相关数据2000万余条。

2.以“五维画像”实现信用监管。建立食品主体“五维”全景画像,一站式归集食品行业经营主体许可、处罚、联合惩戒名单等涉企信用信息,结合公共信用分级、通用型信用等级、食品量化风险等级、食品安全责任等级、试行评分等级五个维度对食品主体进行画像。全市10万余户食品行业经营主体名下累计归集涉企信用信息118138条。通过通用型加专业型的信用风险分类,进一步提升针对食品生产主体监管的靶向性、精准性。江阴某食品有限公司“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入选2022年总局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

3.以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发展。发布《无锡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3-2025年)》,召开全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促进老字号振兴发展,分类梳理、精准施策,支持打造一批世界级知名品牌。以特色园区为食品产业发展最优载体,扎实推进宜兴生命健康产业园、海峡两岸食品科技产业(无锡)合作试验区等食品产业园区建设,形成集群化、集聚化发展态势。2家企业4个产品顺利获批特医食品企业产品注册证,肠内营养制剂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达90%。

4.以统一配送打造“阳光食堂”。出台《无锡市关于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治理改革的实施意见》。高质量建成锡山、江阴、宜兴3个净菜配送基地,配备242辆冷链车。建成基地食材快检实验室,高标准配备快检仪器。推进阳光溯源,定期组织家长、教师、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实地参观检查。相关做法被中央纪委《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专题报道,已在多地得到复制推广,并申报国家级标准化试点。

5.以真招实策制止餐饮浪费。将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与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文明城市创建有机结合。发挥标准引领,牵头起草《农村(社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和节约管理》江苏省级地方标准,指导行业协会推出“营养节约农家宴推荐菜单指引”。适时开展鼓励激励,评选并发布反对餐饮浪费“红黑榜”,对红榜单位代表发放荣誉证书,公布典型案例12例。经开区、滨湖区防止食品浪费案先后入选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建立农村家宴“反浪费打卡本”相关工作,在市场监管总局制止餐饮浪费新闻发布会上作为经验进行介绍。新吴区“打菜神器”助力“光盘行动”,获得市场监管总局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简报收录肯定。

(四)存在不足

1.监管方式方法有待再创新。网络订餐、生鲜配送、预制菜等新行业快速发展,需加快监管手段的探索与转变。

2.企业主体责任有待再强化。少数食品生产经营者未能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规范,需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3.创建氛围营造有待再提升。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企业参与社会共治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激发。

(五)工作建议

1.进一步推动党政同责。继续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工作清单,层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党委、政府在创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精心组织推进创建工作。

2.进一步打造示范项目。围绕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高质量发展等示范亮点工作,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做法,带动提升食品安全整体工作水平。

3.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创新宣传方式,以社会关注、群众关心作为宣传的重点,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苏州市创建总体情况

(一)初评总体情况

苏州作为全国特大城市,是一座人文之城、开放之城、创新之城、产业之城、宜居之城,也是上海大都市圈和苏锡常都市圈的重要城市之一。全市拥有超1290万常住人口,20余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苏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让人民吃得放心”的工作目标,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和抓手,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持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食品产业保持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成效

1.基础工作方面

强化党政同责。出台并严格落实《苏州市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清单》,食品安全工作被纳入市委重点工作安排,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市委市政府表彰内容,并纳入对市(县)区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出台《苏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苏州市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苏州市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实施方案》,利用“两书一函”全面推动各地各级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修订完善了《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主要职责》等规定,进一步明确市食安委、食安办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工作计划、专题会议、评议考核、年度报告、风险会商交流等10多项制度,不断完善食安委工作机制。市食安委主任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研究食品安全领域重大事项,部署重点工作。

严把源头治理关。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规范农兽药生产、销售、使用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和牛羊家禽集中屠宰管理,严格执行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全市“三高一美”示范基地累计达到152个。

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严把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关,全面检测新收粮食质量、品质及卫生指标,加大对重金属、真菌毒素和农药残留等指标监测力度。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覆盖率100%,制定年度粮食监管计划,将抽查比例提高至“数量不低于储备规模的30%,覆盖面不低于承储单位的30%”。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按照《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库存粮食质量档案建设工作,确保粮食供应安全。

严把过程监管关。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督促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累计排查相关主体23.29万家次,检查覆盖率100%。持续加大乳制品、肉制品等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力度,建立防控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制定《苏州市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覆盖率100%。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例行检查覆盖率、不合格产品后处置率均达到100%。

提升抽检监测效能。制定《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承检机构管理规定》,紧扣重点领域、重点业态,以问题导向统筹部署抽检任务,进一步增强抽检科学性、靶向性。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全市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覆盖率达到12.21批次/千人,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实现市(县)区全覆盖,全市132家哨点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食源性疾病事件数量逐年下降,处置率实现100%。市政府制定《苏州市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预警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印发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预警实施方案。食安办组织召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风险评估会,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按照“应公示尽公示”要求,面向公众公布监督抽检信息、发布预警消费提示。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明确案件查办事权,完善案件查办制度,严格规范案件查办行为。有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食品、食用农产品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涉案物品处置工作。围绕网络餐饮、农村食品、非法添加等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况发生。严格落实“处罚到人”和“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等侦办要求。探索建立食品案件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到100%。

全方位开展创建宣传。以提升公众创建知晓率和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主流媒体报道、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食安苏州”微信公众号推文、“苏小检在行动”直播、公益广告宣传等方式,引导公众形成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创建成果全民共享的理念。去年,全市创建工作及食品相关报道在多家主流媒体刊登或转载40余次,“苏小检在行动”获评首届全国十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案例。

2.能力建设方面

持续加大保障力度。市、县两级财政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逐年增长。在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的同时,加大对食品安全检测能力投入,每年投入超过4000万元用于苏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建成并投入使用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吴中分中心,实现2万批次快速检测和1万批次法定检测检测量。

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全市现有市场监管分局85个,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787人,监管人员专业化比例超过70%,其中3家监管分局建成五星市场监管所。开展农产品乡镇网格化监管,建成五星省级乡镇监管站3家、四星市级乡镇监管站20家。市县两级公安部门均设立了“食药环”支队。全市各镇(街道)建立食安办97个、实现全覆盖。基层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完成每年超40学时人员培训任务,硬件设施配备满足监管需要,盖边沉底的监管网络初步完成。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苏州市食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置预案》,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队伍,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实现应急管理常态化、应急响应快速化、应急处置流程化。江苏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在苏州市举行,演练模拟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进展和处置情况,从防患未然、立足实战的角度,通过情形模拟、集中练兵的形式,着力强化了全市应急处置意识和应急作战能力。

3.生产经营状况方面

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印发《关于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应用信息化平台依规履责的指导意见》,成功承办全省农批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会。依托“苏食安”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指导企业在线明确“三类人”,落实“三件事”,记好“三本账”。全市2089家重点食品企业全部配备食品总监。全市重点业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率、自查报告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覆盖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引导强化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全市大型食品生产企业100%通过HACCP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35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督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指导企业开展“菜单式”自查。围绕乳制品、白酒等重点品种,鼓励引导食品批发企业、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食用农产品溯源,健全完善食品追溯系统中上游环节的衔接机制,力求上下游数据无缝对接,实现生产经营全环节追踪溯源。在餐厨垃圾处置终端采用先进处置工艺,实现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三)特色亮点

1.依托信息技术,探索智慧监管新路径。全市构建以“苏食安”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平台为核心的智慧化监管体系,实现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面科学监管和风险隐患优化处置。创新建立“一码一卡一图”(从业人员信息码、管理员履责卡、食品安全状况图)管理机制,构建市场主体“五维图+食安指数”精准画像,消费者可通过“扫码知食安”随时查阅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状况。目前,已服务于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和7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项目获评2022年度苏州市数字政府优秀案例。

2.坚持多措并举,打造信用监管新模式。全市多措并举,积极构建以信用档案为基础、联合惩戒为抓手、风险分级为依托、差异化监管为手段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推动食品安全高质量监管不断走深走实。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00%建档。截至目前,市信用平台归集并公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行政许可信息29.5万条,信用承诺信息10.7万条。出台《苏州市食品生产经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和联合惩戒工作办法(试行)》,构建联合惩戒工作协作机制,推动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治效果。

3.实施清单管理,落实“两个责任”新举措。在宣传培训上提质效、在推进信息化上下功夫、在促进发展上求突破,苏州市把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作为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以包保督导促“精准防控”,制定颁布《苏州市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范标准,明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要求;推行“包保+”工作机制,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形成“问题清单”,将包保督导与帮扶企业解难题、谋发展有机结合。以主体责任落实促“终端见效”。借助“苏食安”平台,实现“三类人配备务实、三件事推送实时、三本账留痕真实”。

4.优化联合办案,健全行刑衔接新机制。积极在组织协同架构、联合执法机制、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创新推进食品安全行刑衔接工作,全力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紧盯“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整体作战”理念,与公安、检察院等开创派员驻点、联席会议、协同督办、抽检处置“绿色通道”等工作模式,建立“府检联动”机制,保证行刑衔接一体推进、一路贯通。2021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中,总局录用典型案例3件、挂牌督办案件3件,省局挂牌督办案件6件,移送公安涉嫌违法犯罪案件101件。公安部门侦办食品安全刑事案件358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38人。

5.深化标本兼治,促进“三小”行业新发展。因地制宜强化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治理,促进食品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持续开展提档升级行动,培育省级“名特优”食品小作坊60家,省级示范食品小作坊26家,市级名优小作坊50家,13家食品小作坊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餐饮监督管理的意见》,将无证照小餐饮纳入规范管理范畴,增进小餐饮有序发展。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促进小摊贩规范经营。目前,全市共设摆小摊贩片区51个,外摆摊位数1944个,在公共区域内设置农产品自产自销点134处,设置餐饮摊点疏导点65处。近年来,打造了“苏小福·太舒心”等“三小”服务品牌,形成了“天幕市集”“海运堤外”等主题化、特色化集市夜市,15家食品小作坊的22项制作工艺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家小作坊的美食加工被央视媒体宣传报道,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6.坚持以人为本,构筑社会共治新格局。打造“苏小检在行动”食品安全民生服务品牌,通过网络投票、线下征集、实地体验、媒体联动等方式,让食品安全检查更“接地气”、食品安全科普更“有底气”、食品安全监督更“聚人气”,激发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热情,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截至目前,该品牌系列活动已累计开展各类直播活动151场,网络点击量超过1960万次,参与活动群众超2000万人次。该项目入选首届全国十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案例。探索集中区餐饮食品安全共治模式,制定《食品安全工作管理站建设与运行规范》团体标准,明确“一站一图五统一”的管理机制;全市累计建成食品安全工作站70个,其中25个被评为“精品”站点。该项工作被中国市场监管学会和人民网共同授予“食品安全治理举措创新奖”。

(四)存在不足

1.主体责任落实仍需持续巩固。苏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体量大,需要进一步强化行业诚信自律,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监管能力水平仍需持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仍存在人员年龄老化、适应新形势能力不强的问题,基于大数据、“互联网+”的现代化、信息化监管手段需要加快推广。

3.创建氛围营造仍需再提升。创建工作社会参与面需要进一步拓宽,创建宣传氛围营造仍需加大力度。 

(五)下一步建议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将落实主体责任的各项要求融入到企业自身发展中,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提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稳步推进示范引领。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和食品安全领域的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制度和工作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3.全力营造创建氛围。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最大限度的凝聚社会各界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工作知晓率。

四、初评结论

从初评结果看,无锡市、苏州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未发生源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连续三年均达到80分以上,无党政领导干部未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的工作职责情况发生。三年内未发生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事件,无被国务院食安办约谈的情况。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综合评议,无锡市、苏州市已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拟向国务院食安办推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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