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南通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1-31 15:49


申报单位:企业或行业、企业协会或园区。
申报条件:(1)企业:信用状态良好,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建立较完善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和技能人才激励机制。(2)培训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培训中心除外),取得开展相应职业技能培训等级所需的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具备培训必需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具备开发人才培养方案和培训技术标准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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