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后,对常州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有何支持力度?
来源:常州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9-14 15:15

享受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购房资助条件的博士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20万元;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贷款条件且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提高至70万元,其他借款申请人若有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创新型领军人才、现役军人配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使用记录的,贷款额度照顾根据本次调整的家庭最高额度保持一致,即 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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