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1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多部门联动共创我省生态文明教育新局面的建议)
时间:2022-07-07 10:02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字体:[ ]

李朝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多部门联动共创我省生态文明教育新局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及志愿服务工作,努力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江苏夯实了社会基础。

一、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法治化建设

2019年,生态环境部与省政府签署《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合作框架协议》,明确提出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立法工作。2021年底,《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被列为省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填补了我省生态环境立法的一项空白,也是我国生态环境教育领域的首次地方立法尝试。在省司法厅指导下,我厅积极推进《办法》起草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数易其稿,于今年6月形成《办法(草案)》。近期,省司法厅已就《办法(草案)》召开立法协调会,拟尽快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在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立法的同时,我们也深入抓好生态环境普法工作。今年5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贯彻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作为“八五”普法规划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动事项,构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二、系统开展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一直以来,我厅始终高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人民的主体地位,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公众,生产更多鲜活的、高品质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让故事更加走心、更能抓住人心,实现宣传的群众性、大众化。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联合省文明办、省住建厅、团省委等部门在全国率先推出首个省级文明公约——《江苏生态文明20条》,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等不同群体编制生态文明知识读本,结合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环保节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周”系列活动,打造丰富多元、特殊鲜明的江苏生态文化品牌。联合省住建厅以“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为主题,在全省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累计组织线下开放活动11000多场,参观人次超过50万;开展线上直播等“云参观”活动150多场次,超过1000多万公众参与。

二是加强服务基层。联合大型零售、公交、地铁、邮政、银行等受众面比较广、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企业机构,共同实施“绿色伙伴计划”;与省邮政管理局携手推进绿色包装和绿色物流建设,共同开展“江苏环保邮路”主题活动。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推广南京、南通等地经验做法,联合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政策、法规、技术等送策上门活动,带动形成更加广泛的生态环保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针对出台的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的实施意见等重大法规、政策、标准,积极做好宣贯、解读,按计划做好新闻发布。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地宣讲和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建立省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分中心,争取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基地在我省落地。统筹做好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我厅和南通市政府“共建生态文明学院合作协议”,制定张謇企业家学院教育培训计划。

三、不断拓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平台

2020年10月,我厅会同省文明办、教育厅、文旅厅开展“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评选工作,已评出两批次共计12家基地。同时,结合“长江大保护,绿色共成长”“我是美丽江苏小主人”“环境守护者”等活动,组织青少年深入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的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活动。2021年7月,会同省文明办开展选树生态文明建设典型生态文化宣传示范点活动,总结提炼各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典型,融合地方文化特色,选树培育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典型及生态文化宣传示范点。积极与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沟通对接,将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等作为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指标,推动各地政府开展深化美丽庭院建设行动,组织广大群众从点滴小事做起、从房前屋后做起、从不文明习惯改起,自己动手净化绿化美化家庭院落和公共空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河塘沟渠清淤、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有效解决垃圾污水处置等问题。

四、创新做优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

2021年8月,我厅联合省文明办、省民政厅、团省委等单位共同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推进方案》,在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推广、特色品牌项目孵化、激励评价机制构建等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聚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保公益项目策划管理等内容,定期组织培训交流会,加强环保社会组织“同盟军”教育引导。同时,通过小额资助、选树典型、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环保社会组织深入一线开展志愿服务,累计帮助111个公益项目落地,60余家环保社会组织从中受益。“‘同饮一江水 共筑绿篱笆’绿色组织在行动”活动荣获全国十佳公众参与案例;4名志愿者荣获全国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称号;65名环境守护者获得省级表彰;8家环保社会组织获得江苏“绿篱笆环境奖”。

针对建议中提出的意见,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省有关部门联动,切实发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在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开创生态文明教育新局面。

一是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规划》要求,积极联合宣传、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形成一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各地定期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专题研习会、现场交流会。从高校、党校、党政机关等抽调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组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团,面向党政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开展大宣讲。

二是深化生态文明社会实践活动。推动出台《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将生态环境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继续编写完善生态文明知识读本,让公众系统接受生态环境教育。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宣传《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和《江苏生态文明20条》,使其成为全省人民共建美丽江苏的行动自觉。积极引导基础好、有条件、有意愿的单位,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教育场馆和教育实践基地,面向公众开放,发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社会服务功能。

三是持续开展环保志愿服务行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地区。支持指导企业、社会团体发起和组织的各类环境公益性活动,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平台,对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登记注册、活动和项目发布、志愿者招募、志愿服务记录、效果评价等进行线上管理。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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