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杞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历来十分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从2011年起,即启动实施了村庄环境整治行动,以村庄人居环境改善为切入点,集中整治农民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的村庄环境“脏乱差”等问题。2018年起,按照国家部署,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经过多年的努力,全省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善,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生态环境厅根据部门职责,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一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牵头起草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方案》,组织全省89个县(市、区)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发布省级强制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依法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到2021年底,全省1.54万个行政村已有1.28万个开展了治理,建有治污设施6.2万台(套),覆盖农户近400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7%,治理水平位于全国前列。二是组织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根据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建立名册台账,全省共排查出农村黑臭水体2715条。三是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并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会同农业农村厅组织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治理认定,督促企业配套完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制定《非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将非规模养殖场户污染治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同步推进。到2021年底,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以上。四是开展农村环境监测执法。对“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农田灌区灌溉用水水质开展定期监测,实现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全省县域全覆盖。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畜禽养殖场等农村主要污染风险源开展执法监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农村人居环境品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省委、省政府又组织开展了新一轮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相继出台《关于“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振兴行动计划》等文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你提出的关于高水平推进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的建议对我们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有很大的指导作用。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力争使各项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为乡村振兴增添一缕更亮丽的生态底色。
一、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落实《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方案》,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纳入全省乡村振兴考核体系,推动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持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整县制推进社会化治理试点,培育多元化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场主体,建立政府、市场、金融机构、受益农户等多方投入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和建设运行管护机制,实现专业化运营、统一化管理。加强污水治理与厕所革命、黑臭水体整治、国省考断面水质改善等的有效衔接,统筹推进治理。组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回头看”专项行动,集中推进解决管网破损、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防止出现“晒太阳”工程。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理信息系统,制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机制,提升设施正常运行率。力争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5%,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稳定在90%以上。
二、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制订《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指南》,指导各地根据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成因,结合生态河道改造,科学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溯源追责,标本兼治,长效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落实河长制要求,加强农村河道环境整治及监管维护,防止已治水体返黑返臭。到2025年,全省基本消除较大面积(水域面积≥2000平方米)的农村黑臭水体,103条列入全国农村黑臭水体采集与监管平台的黑臭水体整治率达100%。
三、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新一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加快建立“生态消纳为主、纳管和工业治理为辅”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体系。落实地方政府对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的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在养殖场户集中区域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置,将养殖散户逐步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推进对万头以上猪场安装粪污集中贮存处理设施的视频监控。“十四五”期间,全省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左右。
四、持续强化农村环境监测监管。健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精准掌握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加强环境巡查,强化网格化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以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加强设施出水水质监测,严格查处超标排放行为。充分利用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农村地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举报。
感谢关心、支持我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