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9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促进“乡村+文旅”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
时间:2022-07-28 17:06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于敦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促进‘乡村+文旅’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关心,经商省文化和旅游厅,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留住乡愁记忆、保护传统村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他指出,搞乡村振兴,不是说都大拆大建,而是要把这些别具风格的传统村落改造好。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内容,并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联动推进。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要求,我省积极组织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申报,先后有五批共33个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全面完成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和挂牌保护工作。2022年,苏州市吴中区被确定为全国40个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之一,中央财政给予奖补支持。我省在做好保护工作的同时,加大村庄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切实增强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是推动传统村落立法保护。为使传统村落焕发时代魅力、彰显时代价值,我省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发布实施《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对传统村落进行立法保护,主要从基本原则、工作体制机制、保护对象、申报认定、规划管理、保护和利用等方面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进行规范,推动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三是认定公布省级传统村落名录。根据《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开展调查申报工作,全面了解我省传统村落数量类型、分布特征和保护现状等。在各地推荐上报、现场调研、部门会商的基础上,报省政府同意后认定公布为江苏省传统村落。截至目前,全省已公布命名439个省级传统村落和365个传统建筑组群,实现了设区市全覆盖,一大批在地域多样、历史传承和乡土文化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得到了保护。

四是加强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挖掘保护。指导各地做好乡村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调查、认定、登记和公布工作,支持将兴化垛田、江阴蚕种场、苏州遂高堂等符合条件的不可移动文物推荐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和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结合乡村文物资源保护和人居环境改善,组织开展乡村重点文物资源抢救保护工程、“红色遗产、名人故居维修保护和展陈提升”专项保护工程,自2018年来,累计安排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近2.26亿元,在项目储备、维修保护、展示利用等环节给予指导和支持。

五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指导各地深入挖掘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将具有重要价值、体现农村地区传统文化精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保护名录。支持具有传统特色和区域代表性的生产生活方式、反映农耕文化的民俗活动、民间文学、传统技艺等非遗活态传承,举办好溱潼会船、泰伯庙会等各类民俗文化活动,繁荣乡村居民文化生活。制定《江苏省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工作指南(试行)》,推出首批25个试点项目,为全国首创。制定《江苏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办法》,积极推动10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提质增效,并推荐连云港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积极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非遗宣传,增强乡村非遗保护传承意识,打造具有乡村地域特色的文化品牌。通过公益培训、资金扶持、人才选拔、项目示范等举措,培养造就一批优秀的非遗保护传承乡村人才队伍。

六是加强传统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宣传。随着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结合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成果,优选出119个历史遗存资源较为丰富、自然环境优美、配套设施相对齐全的村庄,精心策划了26条江苏省美丽田园乡村游赏线路向社会广泛宣传推介,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和深入了解传统村落及其传承的多姿多彩的传统文化。制定《关于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荐46个村、4个镇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培育89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推出50条江苏省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举办江苏省乡村旅游节,加大对乡村旅游重点村的资金扶持,有力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吸收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不断促进“乡村+文旅”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一是明确目标导向,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开展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的摸底调查,分批次认定公布江苏省传统村落名录,动态更新江苏省传统建筑组群,到2025年,实现有效保护1000个省级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的目标任务。加强对苏州市吴中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指导服务,有序推进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做好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适时择优推荐部分省级传统村落申报中国传统村落。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加快传统村落保护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过程管理的数字化、标准化、规范化,有效提升动态管理效能。同时,将传统村落作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优先支持对象,以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本底,重塑乡村魅力和吸引力,推动乡村振兴。

二是坚持应保尽保,健全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结合大运河和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继续做好包括乡村地区在内的文物资源专项调查,加大全省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民俗文化的挖掘整理力度,完善全省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继续指导支持各地做好项目储备、维修保护、展示利用等相关工作,加强乡村地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继续探索多种保护方式,推动乡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依存的文化生态保护工作。

三是加强引导扶持,完善乡村地区非遗传承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的沟通协作,整合人、财、物资源,形成乡村非遗保护传承合力。引导扶持乡村非遗进入市场,发掘乡村传统工艺市场潜力,合理引入和利用社会资本,增强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乡村非遗传承培训力度,培养乡村非遗传承人,建立乡村非遗人才库。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积极引导青年人参与乡村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培养更多后继人才。

四是引入社会力量,助推乡村文旅融合发展。结合传统村落保护、文化和乡村旅游线路培育等工作,进一步拓展深化江苏省美丽田园乡村游赏线路,引导各地合理利用乡村文化遗产资源,鼓励在传统村落内合理开展乡村旅游、休闲度假、传统手工艺和传统技艺加工制作等生产经营活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把乡村和企业的优势资源结合起来,以产业兴旺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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