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哪些人员属于辅助器具免费配发对象?如何申请?
来源:扬州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7-27 17:11

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残疾人:

1、低保家庭残疾人;

2、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残疾人;

3、14岁以下残疾儿童(含未领证);

4、残疾学生;

5、就业年龄段无业无固定收入残疾人。

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残疾人辅助器具康复救助工作申请审批表》,经所在社区(村委会)初审盖章,报所在县(市、区)残联(残工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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