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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元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收悉,经会同发改、财政、电力及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现对您所提的建议答复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补短板”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起步较早,前期由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推动实施,近年来上升为全省重点工作。从2018年开始,省政府连续5年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入年度民生实事。2022年,省政府明确提出改造1405个老旧小区,并继续作为年度民生实事予以强力推进。为确保完成年度改造目标任务,我厅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我省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9月,在时任省长吴政隆同志亲自关心下,省政府在精简议事协调机构的大背景下,专门成立了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17个省级部门。各地也参照省级做法,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牵头部门,建立了推进机制。为统筹推进改造各项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在政策支持方面,国办《指导意见》印发后,多次组织专题会商,反复调研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印发了我省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内容涉及改造项目的审批,存量资源的整合利用,改造资金筹集、社会力量合理共担,金融机构可持续支持,土地支持政策等方面,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肯定和推广。在技术指导方面,我厅牵头组织编制了《江苏省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技术指南》《江苏省老旧小区改造(宜居住区创建)评价办法(试行)》等技术文件,编印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简报》、《江苏省老旧小区改造案例集》等,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各地创新成果和典型经验,强化典型带动,指导项目建设。
三是加快项目推进。今年3月15日,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房管〔2022〕106号),要求各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22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政传发〔2022〕47号)要求,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同时,扎实做好前期工作,科学合理安排项目开工时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今年以来,全省实际推进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528个。截至5月底,全省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25个,占年度目标任务(1405个)的58.7%。全省共开展加装电梯3235部,其中已建成投入使用326部,正在施工建设930部,其余1979部正在开展群众意见征求、手续办理工作。
四是加大资金支持。加大对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一方面,会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地积极争取各类补助资金支持,2021年,省财政厅统筹下达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31.3亿元,比2020年增加25.7亿元;今年,提前下达了中央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2.9亿元,省级预算安排老旧小区改造资金3.5亿元,同比增加1亿元。2020年以来,累计争取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约25亿元,有效缓解了各地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加强与金融机构工作对接,积极推动政银合作市场化参与改造,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组织召开了政银合作推进会,为金融机构和地方主管部门牵好线、搭好桥。比如,积极推动建设银行南京分行与南京市政府签订《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签约金额 300亿元,已成功为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老旧小区整治项目和南京市石榴新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针对您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目标任务推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人民群众满意度和改造质量为衡量标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调动各方资源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到6月底要做到时间任务“双过半”,三季度力争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四季度高质量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二、统筹推动实施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积极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深入挖掘存量资源,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全面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鼓励同步开展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和绿色社区创建。
三、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快推动县(市、区)建立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督促引导各类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加速开工建设。加强联系点省、市、县三级联动,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破解改造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到2022年底,基本形成适应地区改造需要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指导各地将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纳入改造方案制订范畴,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巩固改造提升成果。推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在街道、社区组织协调、指导下,由业主及时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鼓励以街道或市(县、区)为单位,成立或明确国有物业企业进行托底有偿服务,实现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
五、落实配套政策支持。一方面,加大政府资金支持,支持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积极鼓励居民出资参与改造。落实税费减免、土地支持、简化审批流程等各项配套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保民生、促发展的作用。 另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依法合规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强部门联动协作与信息共享,通过项目推荐、银企座谈等方式,为金融机构对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创造便利条件。鼓励银行机构以项目设施未来产生的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为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关注度高的民生和发展工程,做好这项工作,离不开您的监督和关心。在此,也恳请您继续关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帮助和支持,共同推动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