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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贤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助力碳中和的国土空间优化政策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国土空间规划的关心和支持。正如您所分析,江苏基本省情是人口密集、经济密集、城镇密集。在生态文明的背景下,江苏需要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实现经济强省、农业大省、以及满足人民对健康、绿色和自然生活的追求之间的目标均衡。我省高度重视,已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起草《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定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深入开展低碳社会全民创建、全省工业领域达峰、能源低碳绿色转型、城乡建设领域达峰、交通运输低碳发展、节能增效水平提升、达峰科技创新攻关、各设区市有序达峰等“碳达峰八大专项行动”,有序引导各地区、各领域在落实全省碳达峰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方面保持协调统一。
二是以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开发保护格局。《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提出构建“生态优先、带圈集聚、腹地开敞”的“两心三圈四带”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突出“太湖丘陵生态绿心、江淮湖群生态绿心”作为支撑全省永续发展的重要生态绿心;并提出优化三生空间布局,塑造湖美水清的生态空间,营造“新鱼米之乡”农业空间,构筑都市圈引领的城镇空间,拓展陆海统筹蓝色空间等空间优化规划措施。在“双评价”中增加基于碳排放峰值的人口承载力和经济承载规模分析,构建基准情景、低碳情景及强化低碳情景三种模式。在目标指标中,提出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和用水量逐步下降,并专章明确国土空间规划支撑双碳治理目标的规划任务,即保障自然碳库空间,统筹提升碳汇总量;挖掘蓝碳汇集潜力,拓展海洋碳汇空间;积极推进城市碳减排,优化低碳城市空间布局;加强制度约束和引导,严格控制碳源扩张。
三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率先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省市县三级共同努力,经“八下八上”,形成了科学合理的省级成果,全国第一家由省政府行文上报,第一批完成封库。加强生态保护空间监管,对全省各类用地项目审批、成片开发方案、公益林调整、环评项目审批等进行严格监管。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协同推进首批4个省级“山水工程”试点,全面实施完成长江沿线8个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全面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土地综合整治+”模式。
四是严格总量控制,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增效。在城乡建设领域,2015年在全国率先发布实施《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已达到99%,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超9.9亿平方米,绿色建筑数量和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碳达峰目标下绿色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建筑、住区/街区、城市和乡村四个方面提出19条具体要求。在交通运输领域,印发《江苏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更加突出绿色发展,注重国土空间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十四五”期间,交通运输碳达峰逐步迈进,营运货车和货船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分别下降3.0%、3.0%。
下一步,我省将结合您的建议,把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尽快出台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完善并尽快出台《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序引导各地区、各领域在落实全省碳达峰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方面保持协调统一。根据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统一部署,各设区市政府加快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科学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是不断优化三生空间布局。按照国家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积极引导低碳国土空间格局形成。一方面,进一步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大力实施绿美江苏建设行动,加快江海河湖水系生态廊道建设、造林复绿工作,着力提高单位面积林木蓄积量和碳储量;重点推进沿海、太湖、洪泽湖等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强化农业生态碳汇;积极保护和修复滨海湿地、海藻等蓝碳系统,推进海洋牧场建设,着力提升海洋生态和渔业系统的碳汇功能。另一方面,大力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建设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此外,加强生活用地低碳引导。整体谋划、系统推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从交通运输结构优化、绿色出行、资源集约、装备升级等方面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低碳生活方式。打造绿色低碳城市,统筹布局生态廊道、景观廊道、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提高建筑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三是完善政策体系支撑。建立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涉碳指标监管机制、工业用地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的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制度,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结合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限制高能耗、高排放产业用地扩张。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将负面清单内容纳入环保督查、“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切实做好电力等行业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核查,组织开展全省500余家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为参加国家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交易提供基础数据。积极参与国家自愿减排交易,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指导各设区市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状况,积极组织开发一批林业碳汇、新能源、工业节能降碳等类型自愿减排项目。探索建立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研究推动将碳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畴有关政策。
感谢您对我省构建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