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杞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近郊村、城乡结合部布局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重要,对我厅做好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近年来,我厅十分重视根据部门职责做好乡村振兴有关工作,通过指导各地科学编制乡村规划,着力加强乡村振兴的资源要素保障和规划引导管控,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构建完善乡村地区规划体系
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要求,我厅在延续以往我省乡村规划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和制度完善,及时出台乡村规划相关政策和技术文件,指导各地积极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的乡村地区规划体系。通过编制镇村布局规划,明确村庄分类、布局和发展引导要求,引导涉农资金项目投放和各类项目有序建设,促进村庄发展方向“不跑偏”。通过因地制宜按需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明确村庄用地布局、建设安排和风貌管控要求,加强美丽乡村规划引导,确保村庄规划建设“不走样”。
二、全面完成全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
2019-2020年,我厅指导各地全面完成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在充分调研并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合理预测未来农村人口进城、入镇和留村的比例,明确村庄分类、布局和发展引导要求,为后续分类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农房条件改善、全域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开展提供了规划支撑。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本轮规划将全省自然村庄对应调整为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和其它一般这五类村庄。其中前三类属于规划发展村庄,是未来乡村发展和留村农民集聚的主要空间载体,也是各地进行农房建设和涉农资金项目投放的重点区域。
三、因地制宜按需推进村庄规划工作
为指导各地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我厅在总结先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20年8月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进一步明确“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具体要求。我厅要求各地紧密结合农房改善、宅基地改革、全域综合整治等实际需要,聚焦重点,因地制宜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坚持开门编规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避免出现片面的“部门规划”现象。坚持全域全要素管控,按照“把每一寸土地都规划得清清楚楚”的要求,根据镇村布局规划等上位规划,优化乡村用地布局,明确各类土地规划用途,加强农村公共服务配套和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保障。坚持存量规划,根据镇村布局规划等上位规划,优化乡村用地布局,加强存量用地资源盘活,逐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为加强对近期各地乡村发展用地保障,2021年我厅在指导各地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工作中,单列下达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专门用于保障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全域整治等乡村振兴工作开展。目前,各地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您建议中提及的城市近郊和城乡结合部的村庄,我们认为既包括各地镇村布局规划中的城郊融合类村庄(指城市近郊区及县城城关镇周边、处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也包括一部分距离城市较近的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其它一般类村庄,考虑到这些村庄都有居住条件改善、产业发展等需求,我厅在参与制定省级层面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相关政策文件中,多次要求各地要坚持规划引领,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以县为单位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并强调加强分类指导,根据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村庄分类,分类推进各类自然村庄的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省出台《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对乡村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您的建议,计划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有序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实施和动态更新。充分发挥镇村布局规划对乡村地区发展的引导和指导作用,统筹结合相关涉农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和工作推进,加强村庄发展的分类引导和整治改造。指导全省各地以规划发展村庄为主要空间载体,统筹推进农民住房条件改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开展。允许按照程序逐步优化调整镇村布局规划,逐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2、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工作。根据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行动等具体需求,依据上位规划和相关用地指标分解下达要求,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统筹安排村域各类设施和用地空间布局,在村域内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加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做到农房建设有依据、村庄整治有安排、村庄功能布局逐步优化。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监督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