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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华代表:
您在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034号关于“解决溧水东庐山佛教景区使用林地相关问题”的建议,我厅于2020年6月作出回复,提出了解决方案和措施。现将工作的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我厅在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委的指导下,积极会同省民宗委、省林业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民宗局、市林业局,以及溧水区相应部门,通过沟通协调、座谈研究、赴东庐山观音寺实地调研、现场督办等多种方式,共同推进溧水区东庐山观音寺项目的顺利开展。一是将项目用地纳入了村庄规划范围。2021年,溧水区政府已将东庐山观音寺项目建设涉及的林地范围纳入《溧水区永阳街道秋湖、东山、高塘东庐-中山、十里牌村庄规划》内,并已在省厅入库备案。二是完成公益林调整工作。2021年11月,省政府委托省林业局复函同意东庐山观音寺项目省级公益林调整方案,完成省级公益林调整工作。现在已进入办理使用一般经济林的申报程序,待东庐观音寺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完成后即可上报。三是项目用地应保尽保。我厅已批准项目用地149亩,保障了观音广场、禅修院一期、多功能厅等一批设施顺利落地。今年上半年,我厅再次落实东庐山观音寺基地二期所需的129亩建设用地空间规模,项目所需用地计划将由南京市在我厅下达的用地计划中予以安排。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我厅将会同省民宗委、省林业局积极协调南京市、溧水区的相关部门,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并指导南京市加快推进东庐山观音寺项目省级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工作。二是指导南京市做好项目用林审批服务工作,对后续项目使用林地予以协调和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切地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