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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城镇燃气管网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研究会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巩固拓展一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高标准高质量接续开展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随着去年“6•13”湖北十堰、“9•10”辽宁大连、“10•21”辽宁沈阳等一系列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对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其中针对城镇燃气管网安全采取了多项针对性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城镇燃气管网安全管理制度。“6•13”湖北十堰事故发生后,我厅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49号),对全面系统化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提出了22项具体意见,其中摆在首要位置的就是加强管道燃气安全监管,从管道材质、使用年限、运行状况、周边环境等四个方面,细化明确了管道设施排查的要点和要求;并引导各地构建了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用户使用的燃气安全四级责任体系。此外,我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市政管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城〔2022〕33号),进一步加强管道建设改造前的统筹谋划和工作联动,加强建设改造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和全过程工程质量监管,加强覆土前的管线测量和竣工验收资料及数据的汇交,切实提升管道建设改造质量。
二是持续开展城镇燃气管网安全隐患排查。为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厅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1〕104号),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将城镇燃气工程纳入现有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督促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规范检验主要管材,严格规范施工和验收程序;制定出台《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各地对标开展排查整治;同时加大对老旧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穿越密闭空间、穿跨越铁路等区域燃气管道的重点整治,将老旧管道、违法建设占压管道等列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制定风险隐患清单,实施动态销号管理,进一步消除了一批威胁燃气管道安全运行的风险隐患问题。
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我厅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商务、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等部门,印发《关于深化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苏建城〔2021〕84号),聚焦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治理。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加强燃气安全监管部门协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各级燃气安全专委会议事协调作用,强化分工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及时研究解决燃气安全监管重大问题。不断强化与消防、应急、卫健、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及燃气企业的联勤联动,完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
虽然各项针对性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城镇燃气管网安全管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部分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人财物投入不足;部分地区燃气安全监管力度不足、执法检查“宽松软”;部分地区燃气管道相关工程审批事项办理困难、周期较长、收费较高等。您所提的加强燃气管网全生命周期的过程安全管理、优化多部门监管区域的协同监管、提升燃气管网安全监管信息化、智慧化水平等工作建议,也是我们下一步重点抓好落实的工作内容。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燃气管网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省城市地下管网和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燃气管网全生命周期的过程安全管理机制,深入落实《江苏省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编制纲要》、《关于规范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规划引导、规范设计施工、严格工程验收,有效提高管网工程建设质量。督促燃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切实加强燃气设施全过程安全管理。推动建立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制度,进一步划定企业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加快推进燃气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
二是进一步提升多部门协同监管水平。督促各地充分发挥各级城镇燃气安全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简化燃气管道改造项目审批手续,减少原有工程建设程序中的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等;制定管道改造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加快手续办理进度,缩短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进一步提升燃气管网安全监管信息化、智慧化水平。以新城建对接新基建,加强5G、物联网等技术在燃气管网运行安全管理中的应用,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在重点区域试点推广远程监控和自动应急处置设施布置,提升燃气管网安全监管信息化、智慧化水平。扎实推进以燃气安全为重点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研究建立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构建“数据+模型+共享”的城市生命线工程运行监管平台,加强对燃气管道设施动态风险隐患监测预测处置,创新建立燃气管道保护工作机制,提升燃气管道运行本质安全水平。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