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72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快完善我省绿色金融发展基础设施的建议)
时间:2022-07-22 15:25 来源: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字体:[ ]

辛颖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我省绿色金融发展基础设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美丽江苏建设的决策部署,引导省内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推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不断完善绿色金融发展基础设施,加快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助力我省如期实现“双碳”目标。

一、不断加强绿色金融政策引导。研究制定出台一系列绿色金融政策文件,通过环保政策、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调联动,对绿色债券、绿色产业企业上市、绿色保险、绿色担保等绿色金融进行奖补,扩大绿色金融覆盖面,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低碳绿色发展,形成了丰富的实践成果。2021年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1〕80号,简称“绿金30条”),首次从发展目标、重点任务、职能分工等方面,对全省绿色金融发展作出科学系统规划。

二、积极推进绿色金融改革探索。配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推荐宜兴市、苏州市申报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为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和机构积极申报试点,我省在“绿金30条”中明确提出了开展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点。

三、持续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发挥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联合金融机构陆续创新推出了“环保贷”“苏碳融”“节水贷”“碳排放权质押融资”等绿色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生态环保修复、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融资服务力度,为实现“双碳”目标注入更多金融资源。

下一步,我局将在省金融议事协调机制框架下,会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做好绿色金融双牵头工作,联合相关单位共同推进实施《2022年全省绿色金融发展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围绕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点等,深入推动我省绿色金融发展。一是推进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依托,加快建设省级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打造绿色金融机构、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资源库,实现绿色融资主体认定、评价、管理自动化和精准化。二是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协助财政部门做好省级财政绿色金融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配合做好全省地方法人银行绩效评价工作,将绿色信贷占比指标纳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小贷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评级指引,引导其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业务,提高绿色金融服务水平。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绿色金融发展支持力度,给予绿色中小企业担保费率优惠。三是做好绿色重点项目实施和融资对接。举办“金环”对话会、绿色重点项目融资对接会等活动,发布绿色金融创新案例和绿色金融创新产品,组织金融机构与绿色低碳企业签订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积极营造金融支持企业低碳转型发展的外部环境。四是开展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点。继续支持相关地区争创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研究制定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方案,组织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试验区申报工作。五是推广绿色金融创新产品。征集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创新案例和创新金融产品,形成案例汇编和产品手册,鼓励金融机构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激发金融产品创新活力,并针对低碳环保企业和项目差异化需求,为其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六是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加大对绿色产业企业的上市培育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已上市的绿色产业企业通过增发等方式再融资。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金融改革发展的关心支持,也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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