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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苏北里下河地区农房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农房改善工作的关心。经认真研究,并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苏北老区人民的殷殷嘱托,积极回应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2018年8月,省委、省政府正式启动苏北农房改善工作。三年多来,苏北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实现动态“清零”,“三年改善30万户”的省定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建成了一大批承载乡愁记忆、体现现代文明的新型农村社区。里下河地区也以农房为切入口,积极探索农房改善工作,着力提升农房安全和品质,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动农房改善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切实强化要素保障。省财政厅通过统筹整合省级相关涉农资金、省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倾斜等渠道设立省级专项资金并及时预拨至苏北各地。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先批准后实施、先安置后搬迁,切实保障相关权益人合法权益,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为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支撑。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积极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意见》,明确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一户一宅”“户有所居”基本原则,指导支持各地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方式方法,进一步优化农村资源配置。
二是积极构建规划体系。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各地通过编制镇村布局规划,明确村庄分类、布局和相应的发展引导要求,确保村庄发展方向“不跑偏”。通过因地制宜按需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明确村庄用地布局、建设安排和风貌管控要求,确保村庄规划建设“不走样”,积极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的乡村规划体系。指导各地全面完成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为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全域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开展提供了规划支撑。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优化乡村建设用地布局,盘活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资源,逐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三是着力提升农房品质。我厅组织编制设计指引、系列图集,研发“农房建设服务网”,组织专家线上线下为农民建房和村庄建设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组织院士、设计大师、优秀中青年设计师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以典型示范引领农房改善项目整体品质提升。指导各地优选设计单位和设计师,在农房设计中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强化农房、院落、公共空间、绿化景观、设施配套等彰显乡村特色的关键载体设计和地域特色风貌塑造。健全完善设计方案审核把关机制,切实强化设计引领作用,打造一批让“城里人向往”的美丽乡村,努力让“今天的乡村建设精品,成为明天致力保护的文化景观”。
四是大力加快产业发展。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产业发展与农房建设同步考虑、协调推进,推进特色产业集群集聚,着力培育优质稻麦、绿色蔬菜等8个千亿元级优势产业,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一特”建设,全省10亿元以上县域特色产业185个,高邮鸭、稻米,宝应莲藕、羽绒等产业示范带动能力持续增强。现有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86个,高邮市送桥镇邵庄村(鸭)、宝应县氾水镇新荡村(稻米)、兴化市昌荣镇盐北村(河蟹)先后获批全国示范村镇。高邮市龙虬镇、兴化市沙沟镇等64个乡镇承担国家产业强镇试点项目建设。
五是全面推进环境整治。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相关部门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推动各地聚焦“四清一治一改一管”,持续改善村容村貌。遴选申报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开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普查,组织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省级申报,目前我省已获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8项,其中里下河地区有高邮湖泊湿地农业系统等4项。在全省组织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摸底,建立10个省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名录,覆盖里下河地区区划范围。
里下河地区在全省区域发展格局中有着鲜明特征,是我省“绿心地带”的重要板块,湖泊水网密布,生态优势明显,文化底蕴深厚,镇村特色鲜明。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吸收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力有序推进全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助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有序推进农房改善。今年3月1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我厅将会同有部门、单位指导全省各地围绕着力推动农村危房整治、着力改造困难群体危房、着力推进老旧农房改善、着力强化农房设计引导、着力加强农房建造管理、着力彰显乡村特色风貌、同步提升规划发展村庄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同步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等任务狠抓落实,确保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1980年及以前建的且农户有意愿的农房改造改善。省级已设立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奖补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提升规划发展村庄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我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指导相关市县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的要求,整合相关涉农资金用于农房改善,建立农房改善资金投入可持续保障机制。
二是聚焦村庄现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我厅将指导各地聚焦农村危房、1980年及以前建的农房和农村低收入群体,认真开展农民意愿和乡村现状摸底调查,详细了解农民改善意愿及需求、村庄人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农房现状等情况。根据调查结果,通过深入分析和综合评价,明晰不同类型村庄的发展目标、路径,制定农房改善工作规划,详细测算资金投入、明确资金来源渠道,形成农房改善五年行动方案。省农业农村厅将加大宅基地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在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基础上,以点带面,稳慎有序推动农村宅基地依法有偿退出。
三是加强建设管理,着力提升农房品质。我厅将指导各地重点关注农房、院落、公共空间、绿化景观、设施配套等关键载体设计,高起点规划设计建造农房改善项目,同步推进公共服务配套和基础设施改善,着力留住乡愁记忆,体现乡村文化特色、地域特征和时代特点,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新时代民居范式。同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完善本地区农房建设管理配套措施,加强对农民建房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房建设规范有序,推动农房品质不断提升。省发展改革委将推动相关资金和项目聚焦农村住房条件改善,指导各地按照城乡融合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要求,健全农村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
四是加强规划引领,彰显乡村特色风貌。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里下河地区有序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实施和动态更新,发挥镇村布局规划对乡村地区发展的引导和指导作用,加强村庄发展的分类引导和整治改造。我厅将指导各地加强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村庄的分类指导,科学有序实施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要保持富有传统意境的田园乡村景观格局,加强重要节点、公共空间、建筑和景观的详细规划设计,彰显乡村地域特色。规划新建的村庄应规模适度、尺度适宜、边界自然,加强体现乡村风貌的关键载体设计,传承创新传统建造方式,塑造具有乡土特色的自然风貌。
五是强化政策保障,促进乡村全面发展。省财政厅正牵头起草《江苏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各地以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分类分档、中央产粮大县、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其他群体D级危房消险解危等因素计算奖补资金,并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规划发展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项目建设。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各地按照省下达的控制规模,组织编制增减挂钩专项规划,明确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和建新使用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支持里下河地区有条件的地区在落实本地区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为实现全省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多做贡献。支持里下河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试点,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在优先满足项目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后,仍有节余的可在省域范围内调剂使用。省农业农村厅将指导里下河地区持续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紧密利益链,推动产业富民增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