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7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管控住宅运行能耗、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建议)
时间:2022-07-21 15:53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民建江苏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管控住宅运行能耗,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对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现答复如下:

江苏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碳工作具有良好基础,截至2021年底,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99%,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超过9.9亿平方米;高星级绿色建筑的数量和比例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全省节能建筑规模继续保持全国最大。

2020年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关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动开展谋划,贯彻《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22〕2号)要求,强化建筑节能工作,迅速开展基础性研究,谋划我省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今年1月,牵头起草并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号),提出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总体要求。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也在全国率先发布《关于推进碳达峰目标下绿色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建办〔2021〕66号),提出全面推动全省城乡建设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的要求、原则、目标和举措。在总结“十三五”建设成果,分析“十四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基础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江苏省“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苏建科〔2021〕114号),将建筑节能减碳工作纳入了规划。

在新建居住建筑方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0年底发布实施《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技术导则(试行)》,指导超低能耗建筑稳步发展;2021年修改发布了《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住宅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引导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从65%提升到75%,并从安全健康、全龄友好、智能智慧、应急防控等四个方面对相应的技术条款进行了再完善、再优化、再提升,提升建筑节能减碳水平,提高建筑健康性能指标。

2022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国家标准《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的基础上,结合省情组织相关科研机构,研究起草《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同时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碳排放计算要求,持续推动我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明确民用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与碳排放强度水平计算与评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计划在2022年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立项《建筑节能与碳排放量计算核定标准》。《建筑节能与碳排放量计算核定标准》将进一步规范我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碳排放量核定的程序、原则以及方法,为民用建筑节能与碳排放量计算提供支撑。

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方面。我省一直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18年起,省政府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列入民生实事工程加以推进,开展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2020年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旧改〔2020〕2号),通过整治环境、提升品质等措施,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2021年底,全省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865万平方米,改造老旧小区10042个,惠及近1000万居民。2022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并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22〕14号),文件要求统筹推动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等改造,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同时我厅在既有建筑和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方面持续开展大量科研研究,先后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适宜推广应用新技术研究”、“城镇老旧小区功能与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课题研究,对老旧小区安全、宜居和节能改造等关键技术进行系统性研究和综合示范。

在推动家电以旧换新方面。2020年,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等7部门,研究制定《江苏省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三年行动计划》(苏发改服务发〔2020〕1057号)。通过强化线上线下联动,畅通多元回收网络;加强政策支持引导,提升专业处理效能;拓展以旧换新服务,释放更新消费潜力等方法,着力完善回收处理体系,打通家电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全链条,促进消费扩大和潜力释放,打造更加便利顺畅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渠道,增强家电更新消费支撑能力。省商务厅指导各地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引导零售企业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高效节能设备、产品,鼓励销售能效3级以上的家电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支持苏宁易购等重点零售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换季促销等活动,引导消费者购买低能耗、高能效家电产品;督促零售企业组织采购或招商人员深入供应商考察,通过项目培训等方式,引导供应商在产品设计生产中贯彻节能降耗理念,促进产品和零部件可回收循环利用。

在促进绿色消费方面。今年,江苏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联席会议印发了《全面促进消费2022年工作要点》(苏消费联函〔2022〕4号)。文件提出要释放家居焕新消费潜力,引导企业加快产品创新迭代,满足高品质消费需求;开展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绿色家装等产品宣传和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指定实施家电家具“以旧换新”政策;对淘汰旧家电家居并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居给予补贴,加大对更新换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和家装消费的信贷支持,引导消费者按照安全年限使用和更新家电家居家装。

下一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贯彻《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号),落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任务,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行绿色低碳建筑和节能改造,持续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落实《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22〕14号),实施“老旧小区宜居改善工程”;加快推进《建筑节能与碳排放量计算核定标准》《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规程》《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编制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将根据《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全面促进消费2022年工作要点》,狠抓政策落地落实,加快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和提升家电更新消费能力,鼓励居民家电实现节能产品的“以旧换新”,积极引导绿色消费,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再次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也恳请继续给予关心和帮助,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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