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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江苏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贵委对农房改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苏北老区人民的殷殷嘱托,回应苏北地区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2018年8月,省委、省政府正式启动苏北农房改善工作。苏北五市及下辖涉农县(市、区)、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全面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工作机制,健全政策体系,加强督促指导,强化技术支撑,狠抓任务落实,共同推动苏北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实现动态“清零”,“三年改善30万户”的省定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建成了一大批承载乡愁记忆、体现现代文明的新型农村社区,其中64个被命名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农房改善综合效应持续显现,工作成效得到农民群众的充分认可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据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显示,改善农户满意率达93.3%。经中央领导同志审定的《江苏省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报告》用“江苏路径”等关键词对苏北农房改善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和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均对苏北农房改善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工作推进中,注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农房改善。省委、省政府于2018年印发《关于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导向,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因地制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让农民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生活。聚焦重点人群,突出“三优先”,即:优先完成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优先引导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入镇落户,优先推进“小散远”、农民意愿强烈村庄的居住条件改善。在改善住房条件的同时,坚持“三同步”,即:同步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谋划产业发展,同步加强社会治理。同时,明确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大拆大建、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等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农民是否参与改善、以及改善的方式均由农民根据自身意愿自主选择,可进城入镇购房,可在新型农村社区和小城镇安置区改善,也可在规划发展村庄就地新建翻建。
二是充分发挥规划设计引领作用。将“规划先行、分类实施”作为五条基本原则之一,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不同类型,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民住房改善和镇村布局优化,不搞大规模合村并居和“一刀切”。按照省政府于2019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督促各地严格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和用地手续,合理确定农房建设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从严控制农房建筑体量,建筑层数一般不超过三层。落实苏北农房改善省推进办印发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项目考核验收标准》,指导各地合理控制村庄建设规模,以300—500户为宜;根据改善农户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和村庄规模,规划设计建设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加强农房、院落、公共空间、绿化景观、设施配套等彰显乡村特色的关键载体设计,注重挖掘本乡本土的自然、历史、文化元素,着力体现文化特色、地域特征和时代特点,留住乡愁记忆。
三是健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苏北农房改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方案》,同步建立联络员制度和项目按月调度机制,加强协调落实和工作推进。省乡村振兴局牵头研究制定《关于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组织各地全面排查户厕问题底数,扎实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工作。省级连续两年将苏北农房改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年度工程纳入省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统筹用好各项政策资源,推进年度工程实施。指导各地结合农房改善工作,分别制定配建标准和支持政策,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按标准配置。三年来,省发展改革委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5.7亿元,支持地方发行相关专项债券36.9亿元,助力苏北农房改善项目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在省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共建设农房改善配套道路100余公里,完成电力设施投资19.77亿元惠及新型农村社区509个,安排专项资金3.6亿元改善苏北地区校舍110.93万平方米,新增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80个,改造提升和新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33个。
四是加快乡村富民产业发展。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推动村企、村村、村社联合发展。指导各地坚持产业发展与农房建设同步考虑、协调推进,着力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在苏北地区培育10亿元优势特色产业超过100个。着力拓展新产业新业态,推介苏北地区休闲农业精品线路37条、主题创意农园35个、农耕实践基地37个、康美基地35个。着力加强产业载体建设,在苏北地区累计创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64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29个。引导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孵化载体平台,为改善农户提供就近就地稳定就业增收渠道,全省216个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入选全国名录,其中苏北地区51个。连续三年支持1923个村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其中苏北地区1378个项目。实施低收入村集体经济发展攻坚行动,到2020年底,全省经营性收入低于18万元的562个低收入村全部销号。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2022年省“两会”精神,充分吸收贵委提出的相关建议,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今年3月印发的《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围绕农房安全和品质提升,聚焦农房改善和村庄改善,重点推进老旧农房改造改善,对有安全隐患的优先及时改造,通过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引导农民自我更新住房,同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农村基层治理和乡风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综合发展,打造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
一是进一步推进农村危房和老旧农房改造改善。督促各地在全省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安全性评估(鉴定),加快推进隐患整治,通过工程性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民政等部门认定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危房改造,做到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对特别困难的群众做好托底安置。同时重点围绕1980年及以前建的农房,指导各地畅通农民进城入镇购房、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选址新建等多种改善路径,让农民群众结合房屋质量、居住现状、配套水平和自身经济条件等因素自主选择改善方式。
二是进一步提升规划发展村庄公共基础设施水平。督促各地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持续完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指导各地加强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根据规划发展村庄规模和村民需要合理集约设置党群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农贸商业、金融物流、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规划发展村庄延伸覆盖,让改善农户生活更加便利。
三是进一步促进农村综合发展。指导各地结合农房改善工作,强化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业就业基地等载体建设,推动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在巩固提升资源发包、物业租赁等传统发展路径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同时,坚持建管并重,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协商等制度,构建上下贯通、便捷高效的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和长效管护机制,提升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水平。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