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1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快我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时间:2022-07-13 15:28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字体:[ ]

民革江苏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增强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社会环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

近年来,我省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力度。省级相关部门积极开发特色信用信息系统,推进信息归集,创新信息采集方式,加大信用信息成果运用。省发展改革委迭代升级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涉农信息归集。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建设了江苏省农村经济主体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应用工作,截至2021年底,已为全省1085万农户和13万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了信用档案,建档率分别达到98.7%和99.6%。省农业农村厅明确农业农村系统信用信息应用事项目录,实施“十万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全省入网注册生产主体超17.1万家,建立电子生产档案超16.1万份。二是积极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农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合作力度,支持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推出纯信用产品“富农易贷”,满足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2021年,为123万农户和4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3988亿元,满足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三是助力提升涉农事项管理。探索将信用建设融入乡村生产发展之中,在省级龙头企业、省级示范合作社、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省级农产品品牌目录评选等多个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共查询主体信息3000余条,取消15家失信主体评奖评优资格。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信用分级分类,探索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信用监管机制。引导农业企业主动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承诺和农产品服务质量专项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提升农村信用主体信用信息质量,提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撑力度。

一是营造农村诚实守信社会氛围。一方面,组织各地各部门宣传信用知识。在农村地区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周”“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记录关爱日”等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宣传信用政策法规和信用知识。另一方面,引导农民主动弘扬诚信文化。宣传诚信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带动诚信文化建设,倡导诚信传统美德,引导农民自觉践行诚信,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二是加强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力度。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农村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将各地各部门农村信用信息归集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打通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有关农村信用信息的平台和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开放力度,拓宽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增强农村信用信息的应用效果。

三是开展县级地区信用管理与服务创新。深入推进我省县级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省范围内确定30个左右的县级地区开展试点,并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纳入试点工作。因地制宜在乡村治理工作中规范运用积分制,在村规民约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基层党建、社会综治等领域开展应用,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机结合。

四是深入推进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工作。大力培育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扩大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范围,向金融机构推介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农业农村领域信贷投放力度,创新推广小额普惠信用贷款特色产品,提高金融产品与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适配性,助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感谢贵委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希望继续关心江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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