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07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明确行业协会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建议)
时间:2022-07-12 14:51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字体:[ ]

薛元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行业协会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会商,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关注和重视,《建议》开宗明义,明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行业协会商会作为一种重要的市场中介组织,在提供政策咨询、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您的论断突显了行业协会商会的独特功能;列举的行业协会商会在新形势下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四个方面主要问题及原因,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反映了当前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普遍状况;提出的四点建议,具有前瞻性和大局观,对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其在服务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建设中更好发挥作用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对于您的建议,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吸纳,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更多力量。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发挥

江苏是社会组织大省,截至目前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达8.5万家,总量全国第一,其中行业协会商会有5124家,超过了总数的6%;重点培育以新兴行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为主的协会商会,行业覆盖面超过95%。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活跃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文化发展、经济建设、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各个领域,逐步成为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省民政厅推动将“行业协会商会满意度评价”纳入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每年优选800家行业协会商会参与,使之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评价者、参与者,2021年全省行业协会商会累计减免收费3亿元,惠及企业8.1万家。省级发布倡议书动员包括行业协会商会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2020年共募集抗疫资金17.47亿元、物资折价5.4亿元,2021年向南京、扬州等地捐赠抗疫资金10.4亿余元、物资13万余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原材料等难题,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发挥行业优势,在服务国家战略、践行社会责任、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品牌效应和重要作用不断彰显。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针对加强包括行业协会商会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建设,促进其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一是持续健全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鼓励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二是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三是完善税收优惠、财政资助等扶持保障政策,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常态化;四是重点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一批有实力、有能力、有品牌的社会组织;五是支持行业协会在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深入推动“一带一路”交汇点高质量建设、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深入推进《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效实施,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努力践行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发展宗旨,肩负起新时代赋予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发展大局的新使命,在促进产业升级、助力国家战略实施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深化脱钩改革,不断激发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活力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工作,国家层面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重点对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作出了制度性安排,明确提出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省委、省政府成立脱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统筹解决改革难题。市、县两级同步建立相应机构,确保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和任务推进“三到位”。省级层面先后出台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江苏省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实施方案》等多个政策文件,明确总体要求、脱钩范围、改革任务、职责分工和具体措施,相关主管单位按照“一会一策”制定具体方案,确保脱钩工作稳步实施。各地及相关部门围绕“五分离、五规范”改革要求,同步配套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推进举措,着力推进全面脱钩。全省纳入脱钩改革范围的4955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率达100%,如期完成全面脱钩改革任务,行业协会商会内生动力得到充分释放,发展活力有效激发。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按照去行政化的原则,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进一步明确行业协会商会的角色定位,推动其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不断激发行业协会商会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全面提升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

三、完善扶持政策,不断优化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环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明确提出“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2017年出台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专门提出“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完善税收金融支持政策”“完善人才政策”等要求,着力推动财政、税务、金融、人社等相关部门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资金管理办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办法》《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性政策文件,从2017年起,将行业规范、行业评价、行业统计、行业标准、职业评价、等级评定等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推广、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发展与管理政策及重大事项决策咨询等技术性服务,以及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社会管理服务纳入《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持续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购买服务。行业协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可申报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行业协会,取得符合规定的捐赠、政府补助、会费、存款利息等收入,均可免征企业所得税。省民政厅自2012年起每年开展全省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创投活动,对社会组织面向基层社区开展的服务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救助帮困及其他社区公益项目予以资金扶持,累计金额达1.8亿元。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均投入福彩公益金或财政资金,创新开展公益采购、公益洽谈、公益创业、公益伙伴日等各类活动,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在此基础上,每年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开展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在推动社会组织既有政策落地落实的同时,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扶持社会组织重点是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创制,推动各级政府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职能,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各项政策。着力推动健全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人才等扶持政策,为促进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让渡空间、创造良好环境和必要条件。

再次向您表示感谢,期待您一如既往对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民政厅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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