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南通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2-02 15:23


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在特殊情况下:抢修、抢险施工作业;施工工艺单等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取得相应证明并公告周边居民。这些情形下是允许进行夜间施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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