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南通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1-20 15:36


在职人员分年龄段,按照本人年度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35周岁(含)以下按2.5%;35周岁以上到45周岁(含)按3.5%;45周岁以上按4.5%。退休人员依照本人上年度退休年度养老金总额按5%的比例划入。退休人员个人医疗账户计入资金低于以下最低计入标准的,按以下标准计入:70周岁(含)以下的700元,70周岁以上至80周岁(含)的900元,80周岁以上的1100元。
退休人员每年年初在预划全年个人医疗账户的同时一次性扣缴大额医疗救助资金120元、照护保险个人缴纳的30元及自费补充保险个人支付部分的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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