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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民法典设立的离婚冷静期内嵌入家事调解社会工作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省省法院、司法厅、省妇联、省总工会会商,现答复如下: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维护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近年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妇联组织以促进婚姻家庭和谐为己任,以“深化婚俗改革试点,培育文明健康的婚俗文化”为切入点,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在婚姻登记处全面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结婚登记颁证等服务,拓展婚姻登记管理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引导群众传承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弘扬公序良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一、加强婚姻辅导阵地规范化建设
省民政厅持续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目前,全省102个登记机关建有121个独立的婚姻家庭辅导室、108个室内颁证厅、6个室外颁证厅,南京市建邺区、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建成婚俗文化展览馆。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全省共有74个婚姻登记机构的场地建设条件符合3A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占机构总数的72.5%,位居全国前列。近期,省民政厅将与省妇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标准设置独立的婚姻家庭辅导室,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环境相对安静,布置温馨舒适,使用面积不少于15㎡;到2022年底,年登记量5000对(件)以下的婚姻登记处,至少设1间辅导室;年登记量5000对(件)以上的婚姻登记处,至少设2间辅导室。
二、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婚姻登记机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具有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律师资格的婚姻家庭辅导员,或者公开招募具有心理学等方面专业知识或具备良好的婚姻家庭辅导经验的志愿者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每个婚姻家庭辅导室至少配备1名辅导员。2020年,省司法厅、省妇联共同推进将“建设100个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培训1万名家事调解员”纳入省政府2020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目前全省妇联系统已建立县级以上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11个,并在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确认,成立了一支由妇联干部、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构成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无锡、徐州、苏州、南通、泰州等市开展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和优秀调解案例研讨交流,不定期举办调解技巧专题讲座,不断提升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的综合调解水平和能力。
三、积极构建婚姻家庭辅导联动机制
各地民政部门、妇联组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逐步将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安排和婚俗改革试点内容,争取在人员配备、资金安排、场地配套等方面获得支持。加大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政府购买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全颁证工作制度,为推进婚前辅导、结婚登记颁证、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婚姻家庭文化建设等工作提供人财物保障,确保工作广泛持续、常态化、专业化深入开展。探索建立民政、法院、司法、共青团、妇联等多部门协作机制,培育家庭文明风尚,筑牢家庭平安防线。
对于有暴力隐患的离婚申请件的后续工作,省妇联在省委政法委支持下,将婚姻家庭纠纷发现报告纳入村居网格员工作职责,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纳入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工作任务,通过基层网格员和基层妇联干部进行跟踪处置和联合干预,防止处在离婚冷静期的家庭矛盾激化升级。常州市妇联联合司法、公安等9部门在全国率先建立婚姻家庭智慧治理大数据平台,全程跟踪、数智结合,精准提高家庭纠纷化解效率;南通市妇联建立妇女议事会“家家访、月月谈”工作机制,构建以综治网格员为主体,巾帼网格员、妇情信息员为补充的家事纠纷排查机制,积极妥善处置婚姻家庭纠纷。
四、不断丰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内容
我省婚姻登记机关全面提供免费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辅导内容涵盖新婚辅导、婚内矛盾化解、离婚调解、法律咨询等。辅导形式精彩纷呈,有讲座、公益活动、婚姻学校、主题沙龙、沙盘游戏、情感热线等,如靖江市民政局举办“5·21全城热恋”主题教育活动;兴化市民政局为新人们在颁证厅举行《幸福婚姻》婚前辅导公益讲座。同时,各地民政部门依托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限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低俗婚闹;利用室外颁证基地举办各种形式的集体婚礼,引导当事人婚事新办简办;利用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做好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家风家教宣传、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讲好婚姻家庭故事,积极打造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品牌。
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不仅坚守婚姻登记机关主阵地,还主动“走出去”,如苏州市吴中区民政局联合高等院校、基层社区、社会组织成立江苏首个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抓住送文化下乡等活动契机,主动对接剧团和街道文体中心,随行开展广场咨询、资料发放、现场解答等活动,深入困境家庭开展一对一服务。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各婚姻登记机关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目前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10万多对,已有2万多对主动撤回或过期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效遏制了冲动型离婚。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联合省妇联进一步做好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一是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调解。充分利用婚姻登记场所、妇女儿童之家开展家庭关系调适、亲子关系维护、离婚纠纷调解等服务,面向社区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反家暴宣传、生活减压和社会支持等预防性专业服务。积极争取婚姻家庭危机干预公益创投项目,加强项目化运作。运用“江苏婚姻登记在线服务平台”预约婚姻家庭辅导模块为当事人提供在线预约辅导服务。采用“互联网+”服务模式,积极推广婚姻家庭“云辅导”,扩大服务范围,延伸辅导内容。二是深化“平安家庭”建设。积极推进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平台,注重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做好“联”字文章,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围绕家庭矛盾纠纷开展预防化解工作,畅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拓展妇女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对涉及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及时互通信息,联合相关部门会商研判,共同协调处置。三是充分发挥婚姻家庭服务平台作用。通过已建成的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培训万名家事调解员,不断提高专业化精准化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能力与水平,为处于离婚冷静期的夫妻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矛盾调解服务。四是加强婚姻家庭文化建设。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设置婚俗文化墙或婚俗文化长廊,倡导有条件的地方设置婚姻家庭文化展示厅、婚俗文化博物馆或婚姻家庭文化教育基地,弘扬社会主义婚姻文明新风。共同借助和运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姻家庭文化,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培育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五是建立人民法院与婚姻登记部门数据互通平台和交流机制。根据婚姻登记部门核对婚姻状态的需要,在省法院与民政部门的数据接口基本实现数据共享功能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法院与民政部门的交流合作,逐步建立交流对接机制。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