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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睿委员: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2020年12月22日,娄勤俭书记在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提出我省“在全国达峰之前率先达峰”目标。2021年2月18日、5月8日,吴政隆省长先后两次召开碳达峰专题会,听取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汇报,全面部署重点工作,要求加快制定全省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为率先实现碳达峰打牢基础。相关部门积极响应,开展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工作。您们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更好地优化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持续提升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水平。针对您们的建议,我们正在开展或即将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碳达峰顶层设计
在深入对接省有关部门年度计划和“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放到碳达峰、碳中和整体布局当中来考虑,强调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设定2025年的总目标是: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基本建成低碳新经济发展引领区、协同融合管控示范区、绿色低碳生活样板区,为碳排放提前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包括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开展全省碳排放达峰行动、主动适应气候变化、提高气候治理综合能力等内容。目前,《规划》已经两轮意见征求和专家论证,计划进一步完善后报审。
今年2月下旬,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省级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我厅主动与省发改、工信、交通、住建、统计、电力等部门对接,3月中旬形成了《江苏省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初稿。国家调整相关工作分工后,及时将《行动方案》初稿交给省发展改革委。目前,省发展改革委已会同相关部门,对全省碳排放现状进行了梳理摸排,对全省碳达峰时间、峰值进行了分析预判,提出了重要领域重要行业的减排措施建议,并形成了初步研究成果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
二、建立碳减排监测统计考核体系
今年以来,我厅组织南京、苏州两地开展二氧化碳、甲烷浓度水平及其变化规律调研,分析疫情期间温室气体与环境空气质量关系,形成《关于我省温室气体监测现状及典型城市浓度变化的分析报告》。开展国内外温室气体监测设备调研,编制《江苏省温室气体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制定出台《江苏省市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指导地方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组织编制2019年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三、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十三五”期间,我省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全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超过11%,累计关停411万千瓦的落后煤电机组,煤电装机占比下降到56%左右,煤炭消费总量全面、超额完成国家累计下降5%和省定3200万吨的控煤任务,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3478万千瓦。
四、加大低碳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十三五”时期,省财政共安排6042万元支持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国际合作等相关工作开展;统筹安排中央及升级专项资金48.3亿元,支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支持电力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高污染锅炉整治等项目;统筹下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升级财政补贴资金48.2亿元;安排“减煤”工作奖补资金10亿元;安排14.4亿元支持207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安排林业转降资金51.87亿元,重点用于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支持森林碳汇。围绕碳中和愿景,科学合理分解国家下达我省的碳排放目标任务,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严格控制碳排放增量,将碳排放强度目标任务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将碳达峰相关内容纳入2021年度环境监察培训,推动将碳达峰、碳中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督察范畴。计划针对能源消费体量较大、短时间无法中和的设区市、区(市)县、城镇和园区等单位开展碳达峰先行示范区建设。针对能源消费体量较小,通过节能降碳、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增汇固碳等方式能实现中和的城镇、社区、园区和企业等单位开展碳中和示范建设,建设一批近零碳和零碳城镇、社区、园区、企业、工厂。编制重点行业、企业低碳化改造技术指南,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推动一批重点企业开展低碳化改造试点。并通过“六五环境日”“节能减排周”等活动向公众普及相关知识。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