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51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基本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时间:2021-07-08 14:52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字体:[ ]

夏晴等6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基本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收悉,现根据承办分工,将涉及我委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在规划编制中突出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在《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中,部署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工程等十项重点工程。提出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我省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和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加快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大力实施普惠性民生工程,推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让农民得到实惠。在《江苏“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把“三农”发展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以乡村建设行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形成新型城乡关系;要突出民生共享,以一体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出实施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改善工程,持续推进农村饮水、通信网络、广播电视、农网改造、污水治理、交通物流等提档升级,健全公共基础设施运营管护长效机制。实施燃气进村入户工程、农村物流通达工程、光网乡村建设工程、农村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强村庄路网与交通主骨架高效衔接。

二、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先后印发《“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实施意见》,并会同省统计局建立全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监测统计报告制度,每年公布各地各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指数和发展指数,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逐步完善,10个领域87项基本公共服务清单项目和保障标准得到有效落实,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配置实现度达到90%以上。目前,正在制定“十四五”时期我省公共服务规划,并将同步出台公共服务标准,明确各领域的具体内容和保障标准,作为政府履行职责和公民享有相应权利的依据。在规划编制中,把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重要方面,围绕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乡基层综合服务功能等方面研究提出了具体任务和工作举措。同时,认真贯彻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组织开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指标监测工作,围绕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存在的薄弱环节,以指标体系监测推进补短板、强弱项、促均衡,提升乡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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