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周晶、张红霄、周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和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的专项内容,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并将“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列入生态环境高质量指标进行年度考核。省政府在专门印发行动方案和实施办法后,还召开垃圾分类和治理现场推进会,进行了专题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全省实际,以垃圾治能力建设为保障,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大分流”,扎实推进居民生活垃圾全程“细分类”,并较早在全国以全省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在2019年2月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上,我省是唯一交流经验的省份。截至目前,累计建成1800个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近100个示范街道(片区),同时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了全省共1.94万个小区、2.95万个单位推行垃圾分类,小区和单位的分类覆盖率分别为98.5%和91.3%。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推进。我厅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请省政府成立省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加强省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省级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并分片区召开全省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积极推动党政机关率先实施垃圾分类。市、县(市)均成立了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推进会议。我厅还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分级推进机制和年度重点任务下达跟踪管理、处理设施项目化管理的目标管理机制,以及月报告、季督查、年考核的日常工作运行机制,实施定期工作调度、督查指导和通报简报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现场会,研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二是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我厅重点从政策保障、规划引领、技术支持和运行监管等方面,强化垃圾分类工作的支撑。提请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江苏省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编制印发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纲要》,指导各地开展调查摸底,54个市、县(市)均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制定了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统计与计算方法(试行)》《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等10余项标准规范,初步建立起我省垃圾分类和治理标准规范体系,为垃圾分类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起草《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草案)》,同时指导各地加快推动地方立法。目前,我省南京、无锡、徐州、苏州等4个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扬州、淮安等9个设区市已经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立法规划,各城市正逐步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垃圾分类制度。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省级机关和设区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设区市、县(市、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开发了“江苏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填报系统”,全省1万余家党政机关纳入网上考核系统,有效推动了党政机关率先实施强制分类。
三是逐步完善分类收运体系。按照分类投放必须分类收运的要求,指导地方实施垃圾运输车辆的配套和分类改造,逐步实现“一种垃圾、一种车辆收运”或者实施运输车辆单独分隔、单独分装,并统筹安排运输线路、时段和作业组织,切实体现分类要求,避免“垃圾分、混装运”现象。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已配备各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含餐厨废弃物、居民厨余、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有害垃圾等收运车辆,已建成运行大件家具拆解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284座,初步实现了分类收运。同时,坚持可回收物必须回收利用,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积极培育玻璃制品、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场,提高处理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目前,南京、苏州市均出台了有关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理暂行办法,引导企业进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市场。
四是持续推进能力建设。按照分类处置的要求,加大“三厂(场)一中心”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2016年以来,全省共下达省级“以奖代补”资金7.285亿元,用于支持各地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工作。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修订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十三五”以来,全省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3.5万吨/日,目前全省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97座,日处理能力达8.94万吨,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7.18万吨,占比超过80%,位居全国第一。全省共建成规模化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34座,总处理能力达5180吨/日,县以上城市实现了处理能力全覆盖;建筑(装潢)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处理规模达到2130万吨/年,设区市实现了设施全覆盖。徐州、江阴等7家循环产业园被列为国家资源化循环利用基地建设试点。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加大设施陈旧、污染环境的小型中转站的淘汰力度,鼓励建设集分拣、垃圾中转、环卫工人休息等功能为一体的垃圾中转处置小型综合体,从而有效避免“前端细分类、后端一勺烩”现象的发生。目前,全省共配备各类运输车辆6700多辆。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加大对陈旧的小型转运站的改造力度,鼓励建设集分拣、垃圾转运、环卫工人休息等功能为一体的垃圾中转处置小型综合体,全省建成运行大件家具拆解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284座,各县(市、区)同步配套设置了有害垃圾归集点,初步实现了分类收运。
五是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我厅组织垃圾分类倡议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作品设计大赛,率先在省级层面编写《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公众版、青少版),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倡导“绿色生活”环保理念,引导更多市民群众主动投身垃圾分类。指导各地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和垃圾分类主题宣传等活动,通过组建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以及制作垃圾分类微电影、手机游戏等形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的宣传引导,让居民了解分类、懂得分类。近三年,全省累计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广场活动2.2万次、进社区活动3.7万次、进学校活动4200多次,开展垃圾分类微电影、广告设计等大赛230多次,组建宣传引导员队伍人数达到10.4万人,组织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活动约22万人次,共发放宣传手册约730万份,积极营造了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良好氛围。省委宣传部以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精神文明教育,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引导人们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牵头制定《关于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行动方案》《关于贯彻中央文明办部署要求持续深化精神文明教育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通知》,要求各地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习惯;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制定发布《江苏生态文明20条》,将“垃圾分类不乱扔”列入其中;会同省爱卫办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通知》,将推行垃圾分类作为主要任务之一。依托各级各类媒体、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融媒体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传播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标准、方法,精心组织刊播“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系列公益广告,引导人们自觉摒弃垃圾乱扔不良行为,掌握正确的垃圾分类方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同时,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各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把垃圾分类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带头做好各类垃圾分类收集、准确投放,积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虽然我省垃圾分类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成效,但在工作推进中还存在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程度不高、市民习惯养成需要过程、配套政策仍需不断完善等困难和问题。针对您提出的南京市部分小区垃圾投放点少的问题,2020年南京市施行的《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本市住宅区和农村居住区施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制度”,目的是采取对垃圾投放的刚性约束,通过加强监管,转变居民垃圾投放习惯。南京市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南京市城市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导则》和《南京市住宅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制度实施导则》,对收集点面积、功能、样式等明确了参考标准,其中一类收集点服务范围宜为300至500户,二类收集点服务范围不宜超出200户,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20米。为了切实做到因地制宜,南京市将设置方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利用宣传栏公示、上门发放材料、召开居民议事会等方式宣传告知和意见征集。同时,组织数千人次开展“跟着垃圾趣旅行”活动,参观符合要求设置的小区收集点,积极争取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截至今年3月,南京市已有3267个小区建成7211个收集点,有414个小区正在按设置方案进行建设。针对居民随意乱丢垃圾的问题,在投放时间上,对厨余垃圾实行早、晚定时投放,保证分类质量。对数量最多的其他垃圾投放时间尚未做硬性要求,但大多数小区延长了投放时间,基本实现“随到随投”,避免居民“扎堆”投放。在日常管理上,采取了错时巡查、定点监控、靶向指导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劝阻,目前乱扔垃圾现象明显减少。针对厨余垃圾破袋投放问题,南京市与北京、上海、杭州、苏州等地一样,对厨余垃圾实行破袋投放,这样有利于纠正错误的分类和投放行为,提高分类质量。目前,南京市大多垃圾收集点配置了洗手池,每天早、晚共有1万多名垃圾分类指导员定时引导和帮助居民对厨余垃圾破袋投放,并以积分奖励方式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截至今年3月,南京市收运厨余垃圾达950吨/日,较去年11月收运量提高了近10倍。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在新发展阶段“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提请省政府同意,印发《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压实省级相关部门和城市各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科学管理,努力推动习惯养成,加快建立长效机制,久久为功、持续发力,系统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省人大办公厅准备在今后修订《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时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规范。同时,建议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积极研究吸收相关建议,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投放的自觉性和规范性;加强对垃圾分类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的指导,让居民能就近方便和干净卫生地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加强垃圾分类技术和制度研究,推广更易被居民接受的垃圾分类投放模式。省委宣传部持续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及两微一端等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大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认同感和参与度。持续广泛发动群众自觉掌握生活垃圾分类技能,促进居民养成垃圾分类投放好习惯,主动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引导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局面。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测评中,把“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70%且逐年提高”“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作为重要标准,指导各地加以执行。在组织评选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过程中,继续把开展垃圾分类作为推选的重要衡量标准,树立鲜明导向,引导参创单位、家庭和学校重视垃圾分类,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南京市政府将加大力宣传引导力度,每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定期通报垃圾分类情况、发布相关信息;在人民网、现代快报、江苏城市频道等各类新闻媒体开设垃圾分类专题专栏,开通“南京城管”新浪网络和“你身边的城管”牛咔视频等媒体网络直播,利用微信朋友圈推送垃圾分类公益广告,报道垃圾分类新闻动态,回应公众疑问;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指南》,推出一批通俗易懂、有趣好记的宣传载体,并制作电子公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在商业户外广告大屏、地铁线广告屏等不间断循环播放,推广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开展“垃圾分类进万家”、“万人跟着垃圾趣旅行”“绿叶行动”、“有口皆杯,分就对赖”、“争先除差”等活动,以及举办垃圾分类家庭PK大赛等,邀请市民亲身体验,了解垃圾分类情况,直观感受垃圾分类全过程,吸引居民、商户、学生等更多的群体参与垃圾分类。同时,对无空间条件设置固定垃圾分类收集点或收集点难以“落地”的居住区,采取车辆流动式投放收集,解决投放难的问题;探索建立实名投放机制,引导有条件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实名制投放试点,配置智能垃圾箱和编码垃圾袋,并及时总结推广试点成效;破解薄弱环节和技术瓶颈,开展厨余垃圾处置设施破袋除杂技术研究,推进厨余垃圾处置设施设备技术改造,解决厨余垃圾破袋投放难点,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投放条件。
因此,我们认为该提案对深入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完成国家提出的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目标具有积极的作用。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得到您的指导、帮助和监督!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