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创建以江苏大剧院和南京奥体中心为核心区域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的建议)
时间:2020-07-09 17:39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字号:默认

关于《创建以江苏大剧院和南京奥体中心为核心区域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的建议收悉,经商省有关部门和南京市政府,并与省市区相关部门赴现场调研座谈,现答复如下:

创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是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江苏大剧院、南京奥体中心位于南京市河西文化体育轴线与滨江风光带交汇处,紧邻金陵图书馆、滨江公园和南京绿博园,具有地标性质的文化和体育产业发展的集聚片区,区域优势明显,文化旅游资源较为丰富,以此为核心,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有利于盘活和利用好该片区的文化、体育、旅游资源,有利于推动三大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有利于滨江特色文化产业的培育。

一、关于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规划,是迈进新时代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既是这一期间年度规划和专项规划的依据,又是实现长远目标和长期规划的基础和阶梯。近年来,南京市《河西新区总体规划》《建邺区总体规划》《建邺区发展大纲》《河西新城区中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系列中,均明确包括江苏大剧院、南京奥体中心等在内的文体轴线片区是城市中心重要组成部分和标志性地区。目前该片区集聚文化、娱乐、体育、休闲于一体,充分展现了现代化城市风貌和特色,为创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提供了有利条件。在“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委将进一步加强与省文化和旅游厅、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深化研究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谋深谋实一批文化产业类重大项目、重大平台载体,充分发挥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促进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彰显江苏文化品牌和影响力。

二、关于制定专项发展规划。

我委将积极协调省文化和旅游厅等相关部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汇报沟通,深入了解国家层面关于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具体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支持。同时,开展区域内文化、体育、旅游等设施资源普查,掌握现有载体空间、代表性企业等相关数据,瞄准国际一流目标,结合河西资源禀赋和地域特点,着力谋划具有鲜明产业特色、滨江特色和现代特色的集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于一体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统筹省市各方面力量,做好示范园区总体规划和子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关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016年,为激发江苏大剧院、南京奥体中心区域空间活力,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南京市开展对江苏大剧院地下通道及片区地下空间规划设计工作。该规划提出了近期通过艺兰斋地下空间直接连通地铁10号线奥体中心站和江苏大剧院,远期对文体中心段文化体育轴线下方地下空间整体开发。该方案可实现地铁9号与10号线最近换乘,最大程度整合周边公共交通设施,利于交通组织,满足大批人流集散需求。通过地下空间整体开发可增商业1.6万平方米、停车场3.3万平方米,完善文旅服务和停车配套。

地铁10号线奥体中心站6号出入口位于车站主体、区间隧道东侧,江苏大剧院位于车站、区间隧道(浅埋)西侧。若实施两地地下连通工程,需穿越车站或区间隧道,工程建设尚有较大难度,综合考虑工程可行性、地铁结构与运营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采取在奥体中心站西侧修建地下通道及地面接驳厅与车站地面站厅相连方案。

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滨江公园站与江苏大剧院临近,均位于河西文体纵轴线西南侧。两地连通工程经南京地铁集团与江苏大剧院等单位多次沟通,已达成共识,即采取地面建设风雨连廊方案,不久即将施工。

同时,通过开发第壹区商业街区(艺兰斋美术馆项目)及周边区域,建设休闲、餐饮、购物体验等配套服务设施,并在加强区域功能协调、符合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研究增加酒店等配套设施,提高示范园区内服务配套能力,提升产业园区内人气和商业活跃度。

四、关于盘活和利用好现有资源。

目前,南京市正着手“河西新城中央文化区CCD及其功能区发展”谋划,规划范围:北至梦都大街(包括梦都大街北侧临街设施空间载体)、东至江东中路、南至江山大街、西括河西夹江滨江公园南北相应延伸空间,共约4平方公里。您所提建议与之很是切合。该区域集合江苏大剧院、保利大剧院、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南京奥体中心、金陵图书馆、南京眼等文体设施。针对文体要素数量多、密度高特点,提出打造“城市中央文化区”“融空间规划、产业规划、发展规划与管理模式的新型城市功能区”概念,明确在该区域创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一是着力打造业态多元的综合文化消费体。通过演艺品植入、创意文化融入、整合功能发挥和品牌影响力提升,推动江苏大剧院文化内容创新、文化业态创新和文化制度创新,努力建成集文艺演出、艺术教育、休闲娱乐、艺术品经营、文化会展、文化旅游为一体的综合文化消费体、文化创意示范功能区,把大剧院建设成为江苏文化事业产业最具活力的文化空间、全国重要的文化艺术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剧院集群。

二是着力打造聚集效应的文体创客平台。以“银杏里”品牌为名称,推动位于江苏大剧院与南京奥体中心之间的文化街区规划建设,积极盘活开发第壹区商业街区(艺兰斋美术馆项目)及周边区域,建设文化、艺术、时尚、电影、文学、休闲、购物体验等配套服务设施,建成功能多元的文体创客平台。

三是着力打造融合一体的奥运文化旅游圈。按照《南京市体育旅游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5年)》,依托奥林匹克博物馆、“南京十大文化地标”之一的青奥轴线、南京眼、奥体中心、江苏大剧院等丰富的文化资源,打造集竞赛表演、文化休闲、会展博览于一体的奥运文化旅游圈,展示城市律动与青春活力;增强南京奥体中心及周边区域的体育赛事产业集聚度,引进和培育优质赛事IP,推动“体育赛事+旅游”业态发展;着力开发“后青奥”旅游产品,促进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

四是着力打造高水平的体育产业载体平台。将南京奥体中心培育为全国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在体制机制创新、特色产业培育、体育融合发展、投融资体系构建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加强对举办体育赛事和文化演艺等活动,南京奥体中心和园区企业在营业税、房产税、土地税、大维修基金、水电气能源费用等方面的政策研究,积极争取享受文化产业方面的优惠。

五、关于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城市文化产业示范园的深度合作。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为“长三角”文化产业示范园创建和深度合作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出一批文化精品工程”,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培育一批文化龙头企业,加强创意、影视、版权、出版等产业合作,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推动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和群众文化场馆区域联动共享”。随着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长三角”文化、旅游、体育业在区域合作、产业分工、客源组织、要素市场等方面的发展都将迈上一个新台阶。我们将进一步健全长三角文化和旅游联盟合作机制,在长三角地区乃至更大范围加强分工合作,加快建成业态融合互动、功能复合多元、运行高效集约的国际一流体育文化发展产业集聚区。

六、关于加强对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项目的组织领导。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是在全国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产业园区,创建标准高、要求严、周期长,原则上在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中择优推荐。鉴于此,将按照“统筹谋划逐级创建”的思路,会同省相关部门,推动南京市政府积极开展创建文化产业示范园规划设计研究,设立统一的园区管理运营机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统一规划,分功能实施,逐步推进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好现有文化体育旅游业扶持政策,有针对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和保障文化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园区和园区企业在内容、模式、业态和体制机制等方面创新创优,在全国和全省形成明显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培育“文化+”“体育+”系列业态,发展“旅游+演艺”“旅游+体育”等一系列个性化专业化文化旅游系列业态,打造集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于一体的文化产业园区。同时,结合河西资源和地域特点,对各类场馆进行整合和升级,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力争使园区创建具有鲜明的产业特色、滨江特色和现代特色。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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