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01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居家养老的一些建议)
时间:2020-07-09 16:33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字体:[ ]

朱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居家养老的一些建议》收悉,经与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疗保障局会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建议!截至2019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834.16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3.34%。优先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对补齐基本养老服务短板、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江苏坚持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发展导向,努力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的精准性和专业性。

一、关于“搭建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为老年人及服务机构建立准确详实的数据库及养老服务电子化档案”的建议。近年来,全省各级着重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网络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引导各地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在对接受服务上门服务等老年人进行综合能力和经济收入等要素评估的基础上,归集老年人的基本信息,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等级,切实做到精准服务、规范服务。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建成虚拟养老院111个,涵盖12349为老便民服务热线、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紧急呼叫系统等服务功能,为老人提供包括紧急救援、家政服务、日常照顾、康复护理等综合性养老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在原先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评估流程、增加评估项目,充分发挥“信息化+评估”的治理效能,把评估结果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居家上门服务类型以及家庭医生等医疗服务更加紧密的结合起来,持续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老年人生活水平。

二、关于“制定适老住区认定标准,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加快推进适老化居住区开发、建设和改造”的建议。近年来,省民政厅积极配合住建厅等部门,有序推进全省适老化住区开发和老旧小区更新提升,多措并举完善配套设施,改善住区适老化环境。从2015年起,我省开展适宜养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鼓励全省各地积极开展适老住区建设工作。针对新建住宅的适老化设施配套,强化设计引领,要求住宅设计应根据需要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使用等细化规定。针对既有住区的适老化改造工作,我省出台了《适老住区建设示范项目评价指标(试行)》,明确了建设和改造标准。各地也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加快推进适老住区的开发、建设和改造。2020年,省政府明确将完成500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持续推动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下一步,省级层面将指导各地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推进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配备养老服务用房,并适时开展督查,确保社区层面养老服务功能的完备。2020-2022年,全省每年安排不少于3万户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由各级财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贴。继续鼓励和引导各地开展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通过开展住区无障碍改造、增设为老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养老环境。

三、关于“社区和物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社区和物业作为直接服务小区的基层组织,对于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具有先天优势。我省积极试点在小区内引入专业养老服务组织,拓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浴、紧急救援等服务,满足社区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全省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82万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89家。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护理中心和社区护理站建设,发展一站式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平台,构建“15分钟健康养老服务圈”,为老年人提供“身边的医养服务”。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综合体,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综合护理中心和护理站建设,持续增加社区层面护理型养老床位和专业化上门服务的供给力度,让老年人享受到就近就便的专业化服务,努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四、关于“家庭养老床位试点”的建议。家庭照护床位兼具居家养老“人本关怀”和养老机构“专业服务”等优点,既有效解决城区养老床位供给瓶颈问题,降低养老机构床位建设成本,也满足了老人“养老不离家”的愿望。家庭照护床位是未来居家养老的一种重要模式,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有效解决高龄、独居、空巢等老年人的居家照护难题。目前,全省已有两个城市出台了相关政策,南京市出台了《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实施办法(暂行)》,苏州市出台了《家庭养老夜间照护床位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下一步,省级将出台《江苏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运营规范》,明确家庭照护床位的一系列标准。同时,鼓励各地探索设置家庭照护床位,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进一步引导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远程智能安防监控系统,将相关技术与家庭照护床位相结合,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十四五”期间,计划全省新增家庭照护床位10万张以上,提升广大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五、关于“全面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发〔2016〕80号),我省苏州、南通两市列为国家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目前全省共有7个设区市出台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形成了苏南、苏中、苏北不同区域同步试点的局面。2019年,全省(7个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2312.09万人,基金收入19.92亿元,基金支出3.32亿元,6.3万人享受待遇。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积极配合省医疗保障局,继续抓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要求,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加强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做好政策指引,加强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医养融合工作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热切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民政厅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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