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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莉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激发自治活力提升服务效能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关心。您在提案中指出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存在治理理念尚未普及、村民参与自治较低、多元作用发挥不足、保障措施尚不完善等问题,我们在工作中也深有体会。近年来,我省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着力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政策制度创新,各项工作均取得一定进展。但对一些突出问题解决的力度还不大,效果不够明显。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几点建议,针对性强,具有建设意义,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予以研究和吸收。
一、关于突出村民自治,推动民主治理
近年来,省级层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政策保障。培育了南京市高淳区、常州市新北区、张家港市3个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典型;南京市江宁区、太仓市、海安市曲塘镇、江阴市山泉村、盐城市大丰区恒北村获评民政部首批公示的“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全省各地不断完善党领导下的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制度,贯彻执行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有关政策规定,对村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以及村里重大问题,都以一定形式公开,切实加强民主制度建设,保障广大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涌现了“一委三会”“百姓议事堂”“掌上云社区”“社区天天乐”“睦邻议事坊”“马庄精神”等一大批基层群众自治鲜活案例。
在取得一些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深刻认识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工程和重要内容,在改革攻坚期背负着更多的期待,面临着更高的要求。对于改革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一是加强政策创制,推进治理创新。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出台《关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重点在治理体系、服务供给、自治能力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治理服务水平。修订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职事项和依法协助政府及派出机构工作事项“两份清单”,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职能,明晰基层政府与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推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二是严格村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加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村级村务、财务、事务的公开内容、形式、程序以及时间等,提高公开质量,保证村务特别是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的公开透明,确保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充分调动村民参与自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强化村务监督,保障自治权利。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18〕46号)精神,指导各地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制度建设,着力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机制。以促进小微权力透明运行、有效监督为重心,以村务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村务监督,规范村级权力运行。推出一批运作规范、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切实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四是深化协商民主,促进群众参与。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农村社区协商。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将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以及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等内容纳入农村社区协商目录,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拓展协商的形式内容。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以典型经验引领推动农村社区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进一步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将村规民约的修订纳入农村社区协商的框架体系,广泛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征集评选和宣传推介活动,引导群众参与社区自治。
二、关于发挥网格优势,强化精细治理
近年来,全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万村善治推进工程”,按照社会治理“一张网”“五统一”要求,扎实推进网格化精细化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形成了贾汪马庄“三治合一”乡村善治样板、六合金山“1+1+3”乡村治理体系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立案侦查农村黑社会性质组织2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88个,涉恶犯罪团伙381个,农村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2019年全省农村居民安全感达97.79%,同比上升0.84个百分点。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乡村调委会规范化建成率达95%,95%以上的矛盾纠纷在乡镇以下得到化解。农村地区网格化社会治理实现全覆盖,设置“全要素”网格6.4万个,配备专职网格员3.3万人、兼职网格员11.4万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网格化治理机制作用,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支撑下,组织各方面力量深入农村社区网格,织密扎牢了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牢固屏障,总结提炼了“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在实践中经受了考验,在关键时期发挥了关键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和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扎实推进万村善治工程,以网格化为基础,以智能化为支撑,以专业化为路径,提高精密预防、精细管理、精微服务、精准治理能力水平,加快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推动资源力量整合。大力推进县乡两级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通与12345、110非警务、数字城管、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等系统的联接渠道,规范数据研判、情况通报、事项交办、结果考核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以12345为主叫号码的联动响应机制,形成一号受理、一体派单、联动联处、反馈报告、督查督办等联动运行模式,切实把中心建成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展网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防疫情次生风险演变诱发安全稳定风险。加强专属网格建设,落实专属网格单位安全稳定工作主体责任,健全专属网格社会治理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政法系统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发挥专属网格和广大网格员作用,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全要素网格通”政务微信端升级改造,优化完善省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平台系统功能,推动现有各类终端、系统对接融合,做到数据一次采集、按需共享,业务一次办理、网上流转,切实为农村基层网格减负增效。加快省市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建设,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加强数据关联,按需共享应用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社会治理数据,推进数据融通共享。逐步改进拉网排查采集数据、自下而上报送数据的传统做法,依托省市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通过研判生成提示信息、自上而下推送服务的方式,直接将数据服务点对点推送给基层网格和一线工作人员,让农村网格员有针对性地采集、获取、核查数据,实现精准扁平赋能。三是推进职能转变。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把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逐步引导至提供公共服务上,从机构、权责、财政等重点方面深化配套改革,促进乡镇机构优化组合,转变工作职能。以法定职责为依据,指导基层制定乡镇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推进乡镇政府职能加快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回归。探索制定县级政府向重点中心镇下放行政权力的制度,构建服务型乡镇政府。
三、关于坚持三社联动,注重专业治理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是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推手。近年来,各地着力搭建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联动平台,实现了社区服务水平、社会组织功能、社工实务能力“三提升”,提升了农村基层社会融合发展实效,多项发展指标在全国领先。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和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825万人和414.8万人,共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4.2万人,居全国第二位。截至2019年底,全省各级共登记社会组织9.7万个,居全国第一位,有效发挥了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下一步,将围绕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专业化水平,大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不断完善社区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一是扎实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强化党建引领,修订社会组织评估评分标准,提高党建分值,通过登记、年检、章程核准、换届、评估等日常管理环节推动社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健全各类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信息公开、联合监管等制度,形成社会组织自我管理、社会监督、政府监管、有序退出的综合治理机制。持续发挥孵化培育扶持基地的孵化、辐射、带动、集聚、扶持等作用,为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种子基金、注册协助、组织运作、财务指导、项目策划、资源对接、项目督导、咨询服务、党的建设等多方面支持,促进社会组织提升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学校与基层合作,建设人才高地,建立科学合理、普遍适用的社会人才培养体系。以专兼职网格员队伍为重点,建设一支朝气强、能力强、活力强的网格化社会治理专业队伍。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专业人才纳入《江苏省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瞄准社会治理与服务专业人才集聚地区、高校,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健全完善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和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提高社会组织自律自治、服务社会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学习借鉴广东等地经验,适时推动建设“社会组织学院”,依托“全国百所高校院所江苏行”、“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等活动,邀请全国“双一流”高校和重点科研院所专家人才到我省实地考察、对接交流,更大力度集聚社会人才。三是提升“三社联动”实效。研究设立三社联动水平检测指标,检测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社区联动创新服务的能力水平,促进补短板、强弱项、增效能。加强民情调查和民意征询,围绕居民需求开发设计社会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途径,建立社会组织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机制,为“三社”搭建联动平台。大力培育街道(乡镇)、县(市、区)层面“三社联动”典型,放大“社区+”联动效应,整合“三社”与志愿服务、社区养老、社区救助、防灾减灾、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等资源,打造“社区+”平台,带动各级各类资源在农村社区的优化配置,促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提质增效。
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改革,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提高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民政厅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