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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磊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省级层面给予通州湾更大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通州湾开发建设,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并亲自协调推动。特别是《关于加快通州湾开发建设的几点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代表之声》2020年第1期,以下简称《建议》),对通州湾开发建设提出了系统性的建议。
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我委结合《建议》办理会同省有关部门并商南通市政府,对通州湾开发建设的有关重点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推进落实。
一、紧紧围绕通州湾功能定位,全力争取在相关规划中得以体现和落实
规划建设南通通州湾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充分发挥通州湾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功能,对于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高质量建设江苏“一带一路”交汇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推动南通通州湾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在国家相关专项规划中落实落地,我委和省交通运输厅积极向上沟通争取,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印发《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发改基础〔2020〕529号),明确提出“规划建设南通通州湾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有序推动南通通州湾港区江海航运发展,构建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干散货江海联运系统和集装箱、干散货江海直达系统”。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编制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初步将南通港在全国沿海港口布局中的定位为江海联运、铁水联运的重要港口。正在报批的《南通港总体规划(2018-2035年)》,已将南通沿海港区作为“大通州湾”统筹规划,整合为1个通州湾港区,包括洋口、通州湾、三夹沙、海门、吕四5个作业区。我委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完成省内审查后,5月20日已通过部省联合审查,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批复实施,这为通州湾相关码头泊位等项目审批提供了上位规划支撑。
我委高度关注并积极支持通州湾发展,经综合考虑与研究论证,已将通州湾新出海口建设作为具有全局影响的“十四五”重大工程项目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并初步纳入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结合统筹谋划“十四五”发展,深化研究论证通州湾开发建设相关诉求,支持一批能够引领示范全省乃至全国现代化建设大局的重要事项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
二、大力推进重大项目招引落地,建设我省沿海重要的精品钢产业基地
南京钢铁公司搬迁符合我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方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1号)明确:“利用沿海港区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优选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大力推动全省沿江和‘低小散’产能整合,在南通通州湾、盐城滨海新区、连云港板桥工业园等沿海重点港区集中布局;鼓励支持牵头企业开展跨地区兼并重组和产能并购,要尊重企业自主意愿,对拟转让迁至沿海地区的钢铁产能,迁出地政府不得过多干预或阻碍,支持产能迁入地和迁出地政府间的合作共商共赢,确保沿海钢铁基地示范项目尽快落地”。南京钢铁公司搬迁有利于沿江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优化我省钢铁行业布局,推动全省钢铁行业实现“三提升、一降低”目标。近期,我委同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通过视频连线听取了规划院意见,进行了初步会商。建议南通市充分考虑通州湾区域环境容量、集疏运体系支撑、用地、用海、用能等综合因素,组织委托相关专家团队对南钢落户通州湾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深化研究、跟踪服务和向上争取等工作,会同南通市加快推进南通通州湾长江集装箱新出海口建设,合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
感谢你们为通州湾发展建言献策,恳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通州湾发展。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