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487号提案的答复
(应对长江‘两大风险’建设监测‘生态眼’的建议)
时间:2020-07-31 17:37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字体:[ ]

陈华委员:

您提出的“应对长江‘两大风险’建设监测‘生态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江黄金水道是我国实施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基本依托和重要战略资源,是我省沿江港口建设和产业布局的重要载体。自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我厅深入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要求,在建设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运输走廊的同时做好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工作。

一是沿江非法码头已经全部整治到位。按照省政府整改“四个到位”的要求,截至2019年底沿江七市列入清单的117个非法码头全部完成整治,拆除码头作业设施,清理平整场地,并因地制宜进行了复绿,共恢复长江自然岸线13.3公里。采取断电、断水、断路以及禁止船舶停靠等措施,并设置警示牌,严防“死灰复燃”。提请省攻坚办联合印发了《巩固长江经济带非法码头整治成果落实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督促各市建立起了长效管理制度。今年4月,省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非法码头所在市环保专员办对整治成效进行了现场抽查,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整治成效。近期即将提请生态环境部销号。

二是“一零两全四免费”治理模式有效实施。截至目前,长江内河船舶“一零两全四免费”的实施已覆盖长江江苏段所有码头、锚地、水上服务区、水上过驳区及临时停泊区,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我厅会同江苏海事局发布的服务标准为内河船舶免费提供污染物接收服务。今年一季度,长江江苏段接收船舶生活污水30208艘次,共计接收13252立方;接收船舶垃圾57224艘次,共计接收2805吨;接收船舶含油污水1173艘次,共计接收15765立方;接收船舶洗舱水79艘次,共计1180立方。3月17日江苏海事局组织召开了2020年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建设动员部署视频会,明确下一步将以建设船舶污染防治示范区为指引,全面规范长江水域航行的各类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接收、转运和处置。

三是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展开。经省政府同意,3月5日省六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苏省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18项具体工作任务,以长江江苏段为重点,通过1年的集中整治,确保全省辖区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1)逐步提升沿江港口码头岸基接收能力。对沿江港口共299家码头经营企业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逐一进行了评估,共建成固定接收设施1348套,加上220多艘流动接收船、240多辆流动接收车,已基本具备靠港船舶送交污染物的“应收尽收”接收能力。逐个企业建立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信息卡》,切实加强对设施配置和正常使用的日常监管。(2)开展长江船舶污染物排放专项整治。4月9日江苏海事局联合我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从4月20日起到7月31日,对长江江苏段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内河船舶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3)全面推动小吨位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3月初总结试点经验,优化改造流程,并积极帮助改造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复产复工,全面加快本省籍400总吨以下内河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工作,截至5月17日,全省已有5402艘船舶完成改造。(4)稳步推进沿江水上洗舱站建设。南通市江海港区中化南通、如皋港区阳鸿石化两座水上洗舱站已按计划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目前全面进入了系统运行调试阶段,确保5月底前为长江油品及液体化工品运输船舶提供洗舱服务。南京和江阴3个洗舱站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下一步,我厅将按计划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任务。一是全面开展内河船舶垃圾污水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二是按照《江苏省港口码头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目标和要求,督促沿江港口经营企业6月底前全部完成码头自身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任务;三是继续推进本省籍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6月底前全省完成不少于7000艘的改造任务;四是稳步推进沿江水上洗舱站建设和运行。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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