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48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应对长江“两大风险”建设监测“生态眼”的建议)
时间:2020-07-03 15:06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字体:[ ]

陈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长江“两大风险”建设监测“生态眼”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建设,我厅从2019年下半年起,启动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顶层设计工作,通过前期调研、资料收集、征求意见,编制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总体框架思路,形成《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总体框架。您提出的关于应对长江“两大风险” 建设监测“生态眼”的建议十分必要、相当及时,为全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我厅安排专人对提案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分析,与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长江“生态眼”项目相关负责同志进行对接交流,了解长江“生态眼”—长江(南京段)生态环境智慧感知平台的框架、功能、应用等情况。目前,我厅已将您提出的“生态眼”建设思路纳入“十四五”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规划中,并明确具体建设内容和初步进度安排。

一、加强监测站网建设,逐步完善多源数据库系统

依托现有省级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大数据平台,完善全要素、多手段来源数据库系统建设。一是科学规划多要素监测网络。省级层面统一规划长江沿线涵盖大气、地表水(含水功能区)、地下水、土壤、温室气体、噪声、辐射、生物等多要素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结合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强化对区域都市群、城市圈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规划建设,为大数据平台数据库建设提供更多的全要素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来源。二是全面提升自动监测水平。进一步拓展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极大提升环境质量实时动态感知能力。空气环境方面,继续加强重点化工园区空气站和港口(码头)空气自动站项目建设,到2020年底,沿江所有设区市及辖属县(市、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全覆盖;水环境方面,重点加强市、县行政交界断面,结合长江流域干、支流实际情况调整地表水断面设置,2020年计划在长江干流和入江支流改建新建2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力争2020年实现入江支流全覆盖,到“十四五”末,实现全省大气、地表水国控与省控监测点位的自动监测全覆盖。三是加快推进卫星遥感业务系统应用。我厅依托江苏省监测监控三年能力建设项目,正在建设完善新一代卫星遥感数据接收系统,对目前国内外主流遥感卫星数据实现实时接收或准实时推送,达到高时间分辨率遥感卫星数据全省每日多次覆盖,米级、中高空间分辨率遥感卫星数据全省每日部分覆盖水平。在水环境遥感监测业务系统中已专门设置长江干流遥感监测子系统,下一步将改进遥感监测系统相关模块功能,优化模型参数,实现对长江干流及主要入江支流水生态环境状况自动化监测。四是创新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与法治化、市场化机制相融合的环保信用制度体系,进一步利用好信用信息流程贯通、平行运作、实时滚动、自动评价的管理系统和服务平台,通过环保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公众端实时发布企业信用信息,全省环保信用评价结果通过省级系统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直接对接,每日动态推送,充分发挥激励引导与约束倒逼作用,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自律。

二、强化前沿技术引领,不断提高智能化监管水平

一是提升精准溯源能力。大力推进全省排污许可企事业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视频监控系统,以及主要工段用能(包含用电、用水)监控系统的安装与集成联网;推动重点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结合园区VOCs排放特征,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强化特征污染物监测监控,建立完善园区化学品动态管理系统及废水、废气、土壤等特征污染物名录库,通过自动监测、实时监控、全工段监管的重点工业源监控网络,对环境质量异常污染情况进行精准分析溯源,实现对重点污染源的有效监管。二是提升动态监管能力。重点结合全省5G基础设施建设布局,逐步推进环境监测基础设施5G信号接入,充分利用5G网络高速率、低延时、大容量的无线传输优势,大力推进各环境要素5G移动式、便携式自动传感设备矩阵建设,通过灵活布设高密度、大范围的各环境要素传感监测监控网,实现对目标区域(流域)环境状况及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控、全面感知。三是提升智慧分析能力。加强各级生态大数据平台的人工智能开发,提升大数据平台的高效运算、自动分析、智能关联、开放定制、情景模拟、沙盘推演等功能,实现对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质量监测监控数据的综合应用,“十四五”期间,在大气、水环境质量预测预警、环境政策措施效果评估、生态质量综合评价、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等方面形成业务化服务产品。四是提升新技术应用能力。开展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区监测与评价,依托中高分辨率遥感影像解译结果为生态红线区域考核提供技术支持,围绕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区域开展人类活动干扰遥感监测,对自然保护区及省级以下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开展遥感影像解译工作;利用先进无人机适时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相关地区主要河道、支流排口筛查工作;加强生物技术、基因技术在监测监控领域的应用研究,按照生态系统分类,分阶段、分区域(流域)推进典型生态系统常见物种基因库建设。

三、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应用新格局

一是提升大数据整合能力。搭建全省生态环境计算中心、存储中心、安全中心、遥感中心、网络中心以及大数据信息服务与管理中心,提升生态环境监控现代化水平。依托各级生态大数据平台,加快建设大数据集成整合处理系统,实现对海量异构数据的标准化抽取、整合、清洗、入库,将结构分散的数据转化为有机、有序的主数据,为数据的进一步创新应用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健全数据应用评价制度。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数据与信息采集、审核和开发利用机制。建立环境治理措施对环境质量变化影响的关联评估机制,定期评估管控成效和污染减排效果,形成业务化服务产品;综合考虑不同类型生态系统间组成、结构、功能和不同区域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差异性,因地制宜构建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十四五”期间,选择典型流域(区域)开展生态质量综合评价试点。三是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完善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数据与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依托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不断健全部门间、层级间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数据的汇集共享机制,形成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数据“一本账”;系统整合各级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质量监测监控网络信息,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一张网”,全面实现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数据与信息的统一存储、统一管理、共享共用。四是强化信息平台的实战应用。“十四五”期间,完成省级大数据平台全景展示和指挥系统建设,集成GIS、态势分析、指挥调度、协同联动、跟踪督办、监控预警等各项功能,实现各种尺度条件下,目标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质量的灵活集成展示,满足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各条战线、各级指挥作战的需要。根据平台决策支持信息,对环境质量持续出现问题的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环境污染预警情况,启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预警响应及其处置机制,分级处理突发水环境事件,防范化解敏感指标潜在风险;利用自动监测监控站网,持续对上下游省界,以及水利工程、调水工程等敏感时期水质变化进行严密监控,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相关预警信息,促进各方联防、联控、联治,加快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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