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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系统性和长效性环保监管体系,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钢铁行业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是工业中最大的污染来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多次作出批示,要求下决心推进全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经过努力,截至2019年底,我省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削减,有力促进了空气质量改善。华西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后,企业周边空气(周庄监测站点)中PM2.5年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7%,改善幅度优于无锡市区。中天钢铁550平方米烧结机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企业周边空气(经开区监测站点)中PM2.5年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2.8%,改善幅度优于常州其他地区。下一步,为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我省钢铁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工作,结合您的建议,我厅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我厅将不断创新监管形式、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制定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帮助企业解决环境治理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增强企业绿色竞争力。在督促各地严格落实依法监管要求基础上,落实《关于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过程中加强企业产权保护的意见》,指导各地综合运用“正面清单”、“豁免清单”、“信用评价”等手段,对环境治理水平高的企业,实行信用保护和差异化管理,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用电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不接触”执法监管。同时,我厅和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定期组织开展“企业环保接待日”活动,开门接纳企业咨询,面对面指导企业解决发展和环境治理中的困惑和难题。充实完善“江苏省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及时更新企业环境治理需求、环境治理新技术新装备和第三方服务等信息。加强环保专家库建设,积极开展等网上咨询服务。
(二)加强政策支持力度,给予奖励和信贷融资支持。我厅和财政厅将继续加大对企业环保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将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提标改造等项目纳入省级环保引导资金和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符合省级环保引导资金支持要求的项目给予补助,并积极帮助企业申报中央环保项目储备库,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深入推进“环保贷”工作,充分运用绿色金融和“金环”对话机制,对企业给予融资优先、信贷优惠等支持政策。及时将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等钢铁企业纳入应急管控豁免清单,免于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停限产等管控措施,让治理水平领先的企业享受环保“红利”。
(三)深化实施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加强生态环境信用监管,健全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机制,完善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和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流程贯通、平行运作、自动评价、实时滚动。在部分领域进一步探索实施环保信用个性化监管,规范信用计分细则,加大差别水电价、差别信贷等联合惩戒措施执行力度。积极落实环保“领跑者”制度,加快树立环保信用绿色等级的引领标杆。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