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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小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塑料污染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省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厅、科技厅、商务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塑料所造成的白色污染,严重影响了我省生态环境,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我省高度重视防治塑料污染工作,多方入手治理塑料污染。
一、提供法律支撑
(一)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我委起草的《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对减轻、治理塑料污染作出了明确规定,如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自本条例施行一年后,餐饮经营者应当提供可循环使用筷子;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同时,《条例》还规定了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发展循环经济应当提供的服务和保障,突出了政府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鼓励、支持、引导和服务职能,并对违反《条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为减轻和治理塑料污染提供了法律支撑。
二、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商场等大型人流聚集地,开展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宣传,科普再生资源回收意义、可回收物类别和回收办法,提升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把绿色回收理念转化为全民实际行动。在南京地铁2号线环保号列车上定期张贴环保宣传海报,包括“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危害”,“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等,向广大乘客宣传环保知识。在“六五”环境日期间,设计制作系列宣传海报,并送进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张贴宣传。把限塑令的落实作为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意识。
三、强化政策引导
(一)高度重视固体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利用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作,不断提升我省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能力和水平。2018年,在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省重点研发计划、省基础研究计划等科技计划中部署了“绿色合成高性能可降解PET聚酯材料及其关键技术研发”、“固体废弃物机器人分拣系统关键技术研究”、“石墨烯负载多金属纳米颗粒水凝胶基比色传感方法的构建及微塑料检测中的应用”和“废SCR催化剂资源化制备抗毒低温脱硝催化剂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等11个废塑料处理和可降解废塑料研发领域相关项目,省拨科技经费2710万元,这些重点项目的部署和实施,对加强我省废塑料处理和可降解塑料研发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为进一步加强对相关领域科技工作的支持,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中设立了“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专门指南条目,用以支持废塑料等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方面的关键技术攻关和相关技术与产品的示范性应用,目前项目已完成受理申报工作,将在后续立项中对塑料处理领域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部署,按照“七统一”模式在城区范围推进回收站点建设。依托“三位一体”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进一步加大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和废橡胶等六大类别再生资源的回收。
(三)积极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按照绿色商场行业标准,要求大中型商业企业建设绿色供应链,通过入驻商户影响上下游企业减少或者控制源头使用塑料制品包装。在大中型商城、超市和购物中心,宣传使用环保购物袋,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并提供可降解的包装物。
(四)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创新转型,认真贯彻落商务部等六部委《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商流通函〔2016〕206号)要求,鼓励再生资源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积极探索“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线上回收线下物流的整合,为塑料回收提供网络基础。
四、落实监管责任
(一)2017年我省印发了《江苏省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实施方案》,以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作为整顿重点,进一步开展非法加工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和集散地整治。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废塑料集散地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加强废塑料综合利用环境监管,特别是以散乱污企业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防止二次污染。认真落实《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指示推进废塑料等进口废物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机制,禁止进口废塑料。
下一步,我省将会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继续强化限塑工作。
(一)根据《标准化法》第十条规定,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求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治理塑料污染的相关标准,应当有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市场监管局可以提出立项建议。对于目前已发布实施的环保标准,省有关部门将会加强贯彻实施力度,强化标准实施的监管力度。
(二)建立健全回收体系,抓好社区回收网络体系、集散交易市场网络体系、综合利用处理网络体系建设。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为契机,探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持续提升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三)培育龙头企业,发挥骨干企业在回收体系中的带动作用,推动龙头企业按照市场规律收编、整合个体经营户,规范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水平。
(四)继续做好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引导企业按照绿色商场行业标准规范经营行为,通过入驻商户引导上、下游企业做好限塑工作。
(五)进一步加大对相关领域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废塑料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加强对可降解塑料及可降解塑料替代产品的研发,提高废塑料处理能力和水平,加大环境保护方面的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减少废塑料污染的认识水平,从源头上降低塑料使用量,减少塑料污染。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