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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江苏省委: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1+3’重点功能区战略、推进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请省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实施“1+3”重点功能区战略是省委省政府重塑区域发展新格局、增创江苏发展新优势的重要措施。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加快“1+3”重点功能区战略实施力度,先后印发实施了《关于支持徐州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意见》《关于加快建设扬子江城市群的意见》《关于加快建设江淮生态经济区的意见》《关于支持南京加快提升省会城市功能和中心城市首位度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全省“1+3”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日渐清晰,区域协调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一、关于以完善市场体系为核心,激发内在活力促进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城市群高质量
发展的关键。一是注重市场与政府关系的把握。在城市群建设中, 特别注重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明确要求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 工,制定出台城市群协同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特色城镇体系、生态环境、旅游风光带、岸线开发与保护、合作园区建设等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深化配套政策协同配合与集成创新,相关设区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发挥改革动力作用,在推进政府机构 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动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 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共建产权交易市场、深化一体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土地高效配置机制、创新公共服务一体化机制等方面均提出明确要求,加快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全面激发市场主体 活力。二是注重构建以协商为主的区域治理体系。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区域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是城市群综合竞争力提升的 有力举措。在“1+3”重点功能区战略实施中,特别注重发挥城市群1+1〉2的协同效应,提出要健全区域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产业协作机制、构建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完善生态环境联防共享 机制、创新园区开放合作机制等要求,推进区域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注重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如在推进扬子江城市群建设中,明 确提出省委、省政府成立扬子江城市群建设组织协调机构,推进 组建交通、产业、创新、生态、旅游等专业联盟等。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围绕健全市场化体制机制和现代化的区域治理体系,协调省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城市群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二、关于以促进产业合理分工协作为前提,通过优势互补促进城市群发展
促进产业分工协作是提升城市群发展能级的强劲支撑。一是注重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印发实施了《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 的指导意见》,在全省重点打造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并细化集 群内区域布局,明确各自重点产业以及产业内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牵头城市和协作城市,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引导各地差异化发展。同时结合区域产业优势,突出特色错位发展,明确扬子 江城市群重点发展物联网、大数据、集成电路、生命健康、新材料、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等高端产业;江淮生态经济区重点发展生态农业、现代旅游、养生养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产业、纺织服装等重点产业;沿海经济带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洋运输业、风电装备、现代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等;徐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等产业。二是注 重发挥核心城市引领作用。如在扬子江城市群中,提出要发挥南京特大城市、省会城市龙头作用,高标准建设南京江北新区,大 力提升区域性经济文化、科技创新、金融商务中心地位,放大资源要素集聚效应,大幅提升南京中心城市首位度和集聚辐射带动能力。在徐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中,提出要支持徐州建设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东段重要枢纽城市和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成“一带一路”交汇点上高水平的产业集聚区、经贸合作高地和江苏向西开放门户等。三是注重城市群个性化发展。如扬子江城市群提出要重点打造全球产业创新高地、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全国重要国际开放门户、绿色生态美丽家园、先进文化发展示范区、体制机制改革排头兵,打造江苏高端产业发展“金色名片”。江淮生态经济区提出要重点打造平原水网地区“两山” 理论创新实践地,建设江苏永续发展的“绿心地带”、全国生态经济创新发展先行区,打造生态产品供给重要区域、绿色产业集聚区、城镇绿色发展特色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生态田园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沿海经济带提出要重点打造国家海洋高端制造业基地、海洋科技产业创新高地、“一带一路”海洋经济开放合作示范区、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先行区、滨海生态特色旅游目的地,成为江苏向海洋发展的“蓝色板块”。徐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提出要重点打造区域经济中心、综合交通枢纽、创新创业中心、双向开放高地、科教文化中心。成为带动区域发展的强引擎和全面小康的领头羊、淮海经济区的“CBD”。
三、关于以基础设施完善为基础,在开放互动中实现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是城市群建设的重点任务。一是强化交通规划引领。根据交通强国江苏方案起草组第一次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交通强国江苏方案》。加快推进交通强国相关规划编制和落地,系统指导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实现城市群高质量发展。二是全力推动长三 角一体化进程。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机遇,制定 实施长三角区域交通一体化系列发展规划。注重与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对接,修改完善《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综合一体化发展规划概要》,在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框 架下谋划江苏交通系列发展规划。制定“1+3”重点功能区战略中四大城市群之间及其内部的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具体行动方案,推动重大功能性、支撑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家重大战略。三是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运输走廊,全面组织和推进《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运输走廊规划》《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江苏省中长期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等重大专项规划的实施。四是着力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实施。编制印发实施我省公铁水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提升综合交通网络的互联互通水平和运行效率,强化城市群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节约集约利用和统筹发展资源。同时,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运输结构调整、枢纽经济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和我省“1+3”重点功能区要求,集中资源优先安排战略性、功能性重大项目,加快补齐铁路、航空、过江通道等我省交通发展短板,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的基础先导和引领作用。一季度,全省公铁水空交通建设完成投资254亿元, 同比增长12.8%,占年度计划的18%,投资完成额居历史同期最高水平。下一步,我省将更大力度补短板、强枢纽、调结构、惠民生,加快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创建交通强国江苏先行区,服务我省“1+3”重点功能区发展战略,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更有力支撑。
四、关于以生态环保为原则,在绿色发展中提升城市群品质
生态文明是城市群可持续发展的安全保障。一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支持扬子江城市群把沿江生态环境整治放在首要位置,深入开展沿江八市“共抓大保护”联合执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清废2018”等专项行动,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打好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力争通过3年努力有效解决长江生态问题;加快破解化工围江问题,实施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 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园外新(扩)建项目和淘汰限制类项目,推动化工企业搬改关,高起点推进化工行业规划布局;坚决打好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确保主要入江支流控制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设区市及太湖流域县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开展沿江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率先实现煤电、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全覆盖,推动“减污扩容”。支持江淮生态经济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启动与安徽省跨省补偿对接协商工作,起草了《安徽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淮河流域重点区域跨界水环境区域补偿及生态保护合作协议》,积极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推进泗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金湖县、建湖县、泗阳县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支持沿海经济带 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强化入海河流、入海排污口整治及浒苔绿潮监测监视,划定16大类480块生态红线区域,制定《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实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扎实推进沿岸、海 域污染防治,加强沿海岸线、土地、滩涂等资源保护,严把沿海产业转移环保审批关,探索全面整治入海污染源,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清理非法排污口,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研 究,确保主要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重点支持徐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狠抓徐州市大气环境治理,加大精准帮扶力度,指导督 促地方制定出台力度更大、措施更硬、问责更严的大气治理计划。建立鲁苏环境合作机制,指导徐州市环保部门与连云港、临沂、日照等地环保部门共同建立了鲁苏边界环境联动合作机制,定期召开鲁苏边界环境保护联席会议。二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建设。合理界定生态保护区和生态受益区,积极支持宜兴市、常州武进区开展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试点,落实财政奖补制度,适时拓展试点范围,推进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常态化、制度化。鼓励地区间采取对口援建、生态补偿等多种形式建立横向援助机 制。建立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完善跨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制度,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完善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和赔偿机制。健全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南通建设国家海域综合管理创新示范市。探索建立区域生态建设投入激励机制。推动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健全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体系,推行跨区域联合环保执法。下一步,我委将协同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组织开展省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布局优化生态环境可行性研究,评估全省及重点地区(沿江、沿海、徐州)资源承载能力,研究重点行业优化布局方案和环境准入政策,同时强化绿色GDP核算、环境保护制度改革等创新性举措研究。
五、关于以考核评价机制为手段,促进城市群快速发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和“三项机制”落地见效,2018年5月, 我省在全国范围内以省为单位第一个出台高质量发展监测和考核指标体系,创新开展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除共性指标考核外, 对应我省“六个高质量”发展目标,创造性地对每个设区市提 出6项个性指标并进行细化考核。在年度个性指标具体考核内容设置过程中,特别注重引导各功能区设区市特色发展,包括特 色主导产业、主攻重点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同时务求拉地方特色长项和补短板弱项相结合,形成与功能区发展相适应的评价取向。以2018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个性指标制定为例,在扬子江城市群沿江八市中,对绝大部分市设置了推动主导产业进一步发展方面指标,对南京市设置城市首位度提升指标、苏州市设置智慧城市建设和优化空间开发格局指标、南通市设置沪通产业合作指标等,突出城市群融合发展;对江淮生态经济区内的淮安市和宿迁市设置了生态经济产业发展指标,全省13个市均设置有生态环境改善方面指标,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对沿海经济带的连云港市设置了临港产业和石化基地重大项目建设指标、南通市设置了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建设指标,重点发展海洋经济;徐州市设置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和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指标,聚焦发展定位。2018年的个性指标考核工作有力地促进各区域补短板强弱项、特色化发展,成效受到各方面高度认同,2019年度个性指标目前正在加紧制定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关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2019年6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