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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力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企学研’合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加强政企学研合作工作。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星期日工程师”,到上世纪90年代的“科技项目合作”、“共建研发平台”,再到现阶段“全面战略合作”和共建重大联合创新载体,我省政企学研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合作模式日趋多样,为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撑。目前,在省级层面成立了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率先在全国构建了“两院三校”(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全面合作格局,形成了单年举办“中国•江苏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会”,双年举办“中国•江苏国际产学研合作论坛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及分地区举办专场产学研活动的工作机制;各设区市也形成了“扬州418”、“常州518”、苏州“中国国际纳米技术产业博览会”、无锡“世界物联网博览会”等地区政产学研合作活动品牌。在省科技厅的支持下,2015年12月,由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科院南京分院、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共同发起成立了“江苏省技术转移联盟”正式,该联盟目前共有会员158家,已成为组织各类校地、校企产学研活动重要力量。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8年底,全省企业与国内外近1000多家高校院所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了中科院所有应用类研究所和双一流高校与我省产学研合作的全覆盖;全省共建有各类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与载体4000多个、“校企联盟”12900多个,全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省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企业院士工作站等人才工作站点已超过3000个,组织选聘“科技副总”2500多名。2018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项次42703项,居全国第二;技术合同成交额首次突破1000亿元,居全国第五。
虽然我省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您的《建议》对我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政企学研合作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推动政产学研合作工作,为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加强政策引导,强化政策落实
一是全面落实“科技体制改革30条”。逐条细化“科技体制改革30条”各项任务,推动政策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操作办法按时出台,让科研人员享受到江苏科技政策的红利。二是深化落实省科技创新“40条政策”。进一步推进政产学研合作发展规划顶层设计,强化科技、财政、投资、税收、人才、知识产权等政策协同、衔接、落实和配套。三是推进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构建完善全省技术转移体系为抓手,进一步增强基层产学研活力,培育区域创新发展的新动能。四是深化科技“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下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权限,扩大高校院所科研管理自主权,改革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机制。通过科技“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高校院所开展政产学研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整合优势资源,拓展合作路径
一是打造工作品牌。持续打造“中国•江苏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会”、“中国•江苏国际产学研合作论坛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等产学研品牌活动;围绕区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组织技术成果专场对接洽谈系列活动,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创新集群培育。二是加快科技资源统筹。组建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整合科技人才、科研机构、科技数据、科技金融、科研条件等十大资源,搭建共享、交易、创业服务等六大平台,打造“一站式、全链条”的科技资源统筹体系结构。三是提升合作层次。继续深化与“两院三校”等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更多的人才、知识、技术、信息、资金、平台等创新资源落户江苏,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科技支撑。四是促进就近转化。大力支持省内高校院所与所在市(县)加快融合发展,推进我省高校“双一流”建设和科技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项目、新型研发机构就近落地、就近转化。
三、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市场引导力
一是推动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深化市场化改革举措,围绕产业创新发展,布局建设关键领域创新平台和企业联合创新中心,攻克行业“卡脖子”技术难题;成立引导性专业创投基金,联合地方和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早期原创性技术的熟化、转化和产业化。二是推进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二期建设。以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为龙头,加快资源整合、引导供需对接、打通转移链条、加速要素流动、规范技术交易,完善线上功能和业务模块,备案建设技术经理人事务所,通过互联网为全省开展政产学研活动提供技术需求、成果供给、专业人才、中介服务等信息服务。三是培育政产学研骨干服务机构。支持“互联网+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引导科技服务中小微机构向高成长、新模式与新业态转型,为全省政产学研活动提供政策、资本、技术评估、创业辅导、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方面的高质量服务。推进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队伍和市场化运营改革,引导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在江苏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培育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技术转移机构。
四、加快人才培养,构建技术转移专业队伍
发挥高层次人才在企业科技创新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将科技人才引入到企业,为全省政产学研活动提供人才保障。一是选派高层次人才从事技术转移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技术转移相关学科或专业、设置从事技术转移的专职岗位,鼓励科研人员到园区、企业、农村等基层一线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持续加强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等人才载体建设和“科技镇长团”、“科技副总”选派工作。二是选聘优秀企业家“产业教授”。鼓励省内外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到企业任职或兼职,继续选聘优秀科技企业家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全面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三是培养专业化队伍。将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培育纳入省、市各类人才计划,设立技术经纪人专业职称序列,培育壮大高水平、专业化、职业化的政产学研活动人才队伍。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重点打好科技创新“五个攻坚仗”,全力推进体制改革六项任务,进一步加强政产学研合作工作,努力促进政产学研深度融合,不断推进企业创新发展,为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应有的贡献。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