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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菊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苏中、苏北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型研发机构作为采用多元化投资和市场化运作机制,主要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及相关的合同科研、技术转移、衍生孵化和技术服务等活动的机构,对集聚优质创新资源、提升区域产业创新能力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我省《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科技创新“40条政策”)明确“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在政府项目承担、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建设用地、投融资等方面可享受国有科研机构待遇”等。2018年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也对推广先进新型研发机构模式、运用市场机制推动优势技术成果落地转化提出了具体要求。
近年来,围绕国家重大科技部署和地方创新发展需求,我省积极引导支持苏中苏北地区的各级地方政府、高新园区等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校院所、科学家团队等创新资源,共建了一批市场导向、企业主体的新型研发机构,并支持其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等业务,较好地提升了苏中苏北地区的科技资源集聚能力和科技创新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支持苏中苏北地区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积极落实省科技创新“40条政策”中“鼓励设立专业性、公益性、开放性的新型研发机构”的要求,自“40条政策”发布以来,在苏中苏北地区支持了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苏北研究院、扬州(清华大学)智能化技术研究院等6个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安排省拨经费4300万元,带动社会投入3.8亿元。
二是积极支持苏中苏北地区新型研发机构提升能力。积极落实“40条政策”中“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创新活动”的要求,对苏中苏北地区新型研发机构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给予奖补。自2016年以来,对苏中苏北地区的9家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共95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助推苏中苏北地区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合同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企业孵化、技术转移和人才培养,一方面为苏中苏北地区企业创新提供服务,另一方面引进孵化一批科技型企业,发挥了支撑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为苏中苏北地区企业转型升级注入了动力。
三是引导苏中苏北地区新型研发机构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紧密衔接我省重大科技部署和苏中苏北战略发展需求,依托与大院大所和重点科教单位建立的战略合作关系,推动相关国家级平台、知名科学家团队等战略性创新资源向苏中苏北地区集聚。如我省与中国科学院共建的连云港能源动力研究中心,牵头承担了国家燃气轮机试验装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25.7亿元,是第二个落户我省也是首个落户苏北地区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至2018年底,苏中、苏北地区列统的新型研发机构共有145家,其中苏中65家、苏北80家,分布在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从业人员规模约4500人,在支撑苏中苏北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作为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在淮河流域的重要产业化基地,面向江苏、安徽、江西、内蒙等4省多个园区先后设立环保服务平台,近年来累计服务企业600多家,2018年收入1.1亿元;中科院上海微系统所南通新微研究院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中核心的硅光子集成芯片开展技术研发,承担的“大规模硅光子集成芯片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得了2018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苏中苏北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运行的支持。
一是积极落实创新政策。对苏中苏北地区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研发费用奖补,引导其加强功能平台建设,持续导入高校院所创新资源,不断提升产业创新研发服务能力,实现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支持苏中苏北地区新型研发机构加强与行业合作。积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研究生工作站;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众创空间,开展技术和企业孵化;鼓励苏中苏北地区新型研发机构联合企业成立创新联盟,共同承担省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开展成果转化等。
三是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培训交流。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座谈、研讨,向苏中苏北地区宣传推广苏南地区先进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经验,如先声药业“百家汇”模式和南京先进激光技术研究院“专业研发机构+孵化器”模式等先进建设模式,提升苏中苏北地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运营水平,更好地发挥其在人才集聚、技术开发、产业服务和企业孵化等方面的作用。
感谢您对江苏科技创新工作,特别是江苏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答复。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