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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科教优势,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上下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大力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发挥科技创新政策激励作用,着力构建竞争力强的创新生态。省委省政府去年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简称“科技改革30条”),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决策权、调剂权、自主权,提高成果在省内转化的收益奖励比例。此外,改革科研管理机制方面、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扩大高校院所科研自主权方面、省人社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机制的通知》等;营造激励创新宽容失败浓厚氛围方面、省科技厅出台《高校院所研发机构科技成果挂牌操作办法(试行)》,等等。优化高校科研体制与管理机制,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建立健全 “江苏高校科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全省高校科技活动主要指标以及高校“四技”服务排名情况,推动全省高校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机制,将产学研合作、服务社会、成果转化等纳入工作考核。省教育厅修订了理工农医类高校科研评价办法,将在省内开展科技转化情况作为高水平大学建设年度绩效评价、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相关专项立项的重要依据。截至2018年底,我省高校与市县共建研究院224个,与高新区、开发区共建科技平台249个,与企业合作共建科研实验室、中心1621个;我省高校技术合同成交数达19152项,占全国高校总数的25.2%;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09.47亿元,占全国高校总数的24.1%。发挥高校院所创新源头作用,产学研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计划为引导,鼓励企业大力加强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至2018年底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立项支持1886个项目,其中90%项目为产学研合作实施。支持引导高校院所对接企业和市场需求搞科研,遴选专家教授到企业兼任“科技副总”、加强产业技术协同创新,形成可持续的科技源头供给,全省有8万多名专家教授常年活跃在创新创业一线。支持建设校企联盟、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各类合作组织,目前总数突破10000家,实现高校院所和企业“优势叠加”,技术创新链和产业链“双向融合”。
经过近年来的持续努力,发挥科教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改革政策落地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科技投入有待增加,科技人员潜力有待激发,科技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加大。我们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为主线,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环境,加速创新资源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更好发挥我省科教优势,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协同推进,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形成江苏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省级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试点,以综合预算、综合管理和综合评价为重点,改革创新省级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赋予科教单位和科技人员更大的科研自主权和人财物支配权,加快推动科研管理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从重当前向重长远转变。落实国办《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高校院所等及时修订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见效,落实“三评”改革部署,打破“四唯”倾向,更加开放打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江苏高校科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发布制度,引导高校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导督促高校根据不同的办学定位,建立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更加注重创新性、贡献度和影响力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开放多元的评价方法,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突出人员,在晋升职称时予以倾斜。
(二)完善科技服务体系。鼓励高校与企业联合建立科技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技术开发与产业化、技术咨询服务的组织体系,提供成果转移转化的“一条龙”服务。鼓励并支持有关高校实施科技成果价值增值工程、培育高价值专利集群、设立技术转移基金,进一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同时积极争取设立省级专项资金,更好调动科技人员促进高校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积极性。加快建设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等具备技术转移支撑功能的综合性平台。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整合科研机构、科技金融等十大资源,搭建共享、交易等六大平台,健全科技资源统筹体系架构。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按照技术产权交易3.0目标持续推进建设,完善线上功能和业务模块,联通技术成果的供给方、需求方、服务方,企业、高校院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等多方参与,为技术产权交易提供全方位、全链条服务。
(三)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高校建立技术转移从业人员培养机制,培养一批懂业务、善经营、会管理的技术转移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课程,打造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支持常州大学建设省技术转移(常州大学)研究院,积极探索高校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培育具有技术创新管理能力的复合型技术转移专业人才。技术经纪人培训在目前先后举办23期、培训学员2466人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培训课程、新增培训超过400人次;同时充分发挥省产业研究院作用,整合国际先进资源,按照国际标准培育技术经理人,促进技术转移专业人才队伍梯队发展,提升从业人员队伍能力建设水平。
(四)拓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强化高校科技与政府、园区、企业的有效对接。鼓励高校与有关市县共建研究院,与高新区、开发区共建科技平台,与企业共建实验室、工程中心。通过信息发布会、科技洽谈会、科技成果展示会、江苏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校果网)等途径,加强高校与行业、企业的需求信息对接。组织开展“企业进高校、高校进企业”活动,及时发布最新技术成果,集中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促进产学研合作。鼓励高校选派教授、博士和硕士以“企业创新岗”(科技副总)等形式到企业服务,支持高校领军人才到企业建立工作站。鼓励高校科研人员通过兼职、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或携带专利成果到企业实施技术转移、创新创业。引导和组织高校围绕创新链产业链融合,申报教育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新机制,开展协同攻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成果,积极主动服务江苏实体经济发展。
最后,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