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34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提升技术交易市场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
时间:2019-08-13 17:04 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字体:[ ]

薛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技术交易市场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技术交易市场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是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和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重要的桥梁。江苏省于1988年成立江苏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1994年成立常设技术市场,2004年成立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所,不断建设完善全省技术交易服务平台, 使技术市场逐步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渠道。2017年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开通运营。经过多年的发展, 江苏技术交易日趋活跃,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技术产权交易体系。2018年江苏省技术合同登记数达42703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152.64亿元,同比增长32%,位居全国前列。

一是建设网上平台,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互联网技术,精准高效地对接供需两端,开发完成信息采集、智能撮合、在线竞价等7 个主体交易系统,打通了线上技术交易全流程。建立统一的省级技术合同登记数据管理体系,联通技术合同登记系统,实时汇总全省的技术交易信息。积极建设自主大数据平台,建成技术成果、企业难题、科技服务机构等8类数据库,初步构建了服务全省、覆盖全国、链接全球的国际化大数据体系。目前平台累计汇聚信息数据达485万条,访问量超66万人次,注册用户12万,供需总量21万。

二是依托线下中心,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坚持以品牌活动组织推动技术转移,打通线上线下技术交易服务全链条。针对技术交易的特殊性,开通项目申报、技术评估、科技金融、合同登记等8个线下服务窗口,为技术供需双方提供确权、挂牌、评估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建立地方(行业)分中心及工作站累计达40家,实现全省13个设区市全覆盖。精准推出中银科创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投贷联动等3款独具特色的科技金融产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达8000万元;大力打造“国际公开课”、“校联行”等特色品牌,目前累计举办国际技术转移公开课等各类活动100余场次,参与企业3500余家、受众万余人次。

三是建设技术经理人队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大力培育和促进技术经理人队伍职业化建设,努力推动科技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及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有1800余名来自企业、高校、服务机构、科技镇长团的各行业、各岗位、各地区的技术经理人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工作,累计对接项目115项(不完全统计),合同金额达3.5亿元,为解决技术交易过程中“找不着”、“谈不拢”、“难落地”问题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以挂靠选择的灵活性、业务支撑的专业性、运营管理的规范性为原则,在全省布局设立了30家技术经理人事务所,全面有效地为技术经理人提供相关业务培训,并在法律咨询、融资贷款、资产评估、技术评价、知识产权、合同登记等方面提供业务支撑。

四是强化政策引导,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我省为推进技术市场发展,促进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陆续出台了诸多促进技术交易“真金白银”的利好政策,如《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73号)、《江苏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试行)》(苏财教〔2018〕152 号)等,对技术转移输出方、技术转移吸纳方、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经理)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等五类主体予以奖励补助,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鼓励技术交易相关单位做大做强,营造了科技成果转化良好环境。

您在提案中阐述了我省技术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系列建议,非常全面且富有建设性和针对性,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技术交易市场发展、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完善技术交易市场运行机制。技术市场活跃于创新服务体系各个环节,是链接技术供给侧和需求侧的纽带。下一步将着力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探索运用市场化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要素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合伙、持股等方式,以资本为纽带,吸引高端人才和创新要素,利用市场的手推动创新要素集聚,加快创新资源共享。举办“研发众包活动”,引入大型企业技术需求,调动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积极参与,逐步形成“企业发布需求悬赏,技术团队揭榜应答”的需求导向的技术市场新惯性,进一步利用市场要素特性开展透明、高效、双赢的成果转化交易类活动。

二是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以推进综合预算、综合管理和综合评价为重点,改革创新省级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赋予科教单位和科技人员更大的科研自主权和人财物支配权,加快推动科研管理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从重当前向重长远转变。完善科技人才考核标准,改变以论文、项目、经费、专利论人才的做法,将技术转移能力纳入科研能力评价指标体系,鼓励高校科技人员以解决企业需求为目的开展研究,并以知识产权或其他方式作价入股企业。加快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和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科技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三是大力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加强技术成果的市场开拓、落地推广和产业化。通过引进外地优秀科技服务机构和培育本地科技服务机构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科技中介机构专业水平,为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技术评价等专业服务,打造技术转移服务品牌。加大对科技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建设,发展壮大一批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建立对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的指导管理机制和技术经理人的认证培养机制,畅通职称晋升通道,培养造就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金融、会管理的复合型技术中介人才队伍。

四是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技术交易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机制尚在探索、形成之中,迫切需要法律保障。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持续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威慑力。全省法院将不断提升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对于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以侵权为业以及其他具有严重侵权情节的,依法加大赔偿力度,提高赔偿数额,保障技术交易市场的稳定性。其次,优化知识产权管辖布局。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已于在2017年初,在南京和苏州两地分别成立了知识产权法庭,实行对专利等技术类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为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能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江苏法院也正在积极调研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方案。第三,建立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技术事实查明是技术类案件审判的重点和难点,技术事实查明难影响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目前,江苏法院已初步形成司法鉴定、专家咨询、专家辅助人、专家陪审员、技术调查官等技术事实查明多元化机制。未来将持续不断增强技术事实查明的专业性、中立性和科学性,为落实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扎实的审判基础。最后,江苏法院将制定出台《关于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创新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的意见》,在证据规则、审判机制、执行保障机制等方面体现最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强化公众尊重知识产权的价值导向,切实把最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为科技成果市场转化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

五是拓展国内外技术转移空间。立足长三角区域,聚力建设省技术交易市场,完善服务功能,增强辐射能力,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有机结合,构建与全国技术交易网络联通的区域性、行业性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服务中心,深化与中电科、中船重工等国家重点军工单位的军民融合发展,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推动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化。围绕“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建设国际化技术转移平台,拓展海外技术贸易,加快推进苏州纳米技术国际创新园、中以常州创新园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做实做强“一带一路”创新合作与技术转移联盟。

感谢您对我省技术交易市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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