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2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保护沿江岸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建议)
时间:2019-07-30 15:26 来源:江苏省水利厅 字体:[ ]

孔繁芝、郭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保护沿江岸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会商,现答复如下:

长江干流江苏段境内干流全长432.5公里,岸线总长1169.9公里,在饮用水供给、优质水资源输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加强长江岸线管理保护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的一项关键举措,对维护长江生态平衡、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深入贯彻“长江大保护”各项决策部署。2018年5月,省委娄勤俭书记率队实地考察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岸线资源利用以及产业布局现状,就深入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作出部署。吴政隆省长专门到长江沿线开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题调研提出明确要求。今年4月25日,省委省政府组织召开了长江大保护现场推进会,对抓好沿江环境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优化沿江产业布局、打造标志性示范工程等作出具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对推动长江经济带领导小组进行强化调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30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省市层面同步配齐专班,形成了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抓好“长江大保护”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规划的引领管控。一是贯彻岸线规划。2016年,水利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作为《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的专项规划,按照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需求,划分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我省始终坚持按照规划确定的岸线功能,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规范岸线利用行为。二是编制“三线一单”。2018年,我省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以沿江1公里为纵深,划定岸线管控分区。将涉及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以及现状仍为自然岸线的岸线区段,划分为优先保护区;将港口码头岸线与工业生产岸线划分为重点管控区,强化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将其他岸线划分为一般管控区,用于城镇生活及过江通道建设等。目前正在推进“三线一单”技术成果的完善,争取年底将技术成果落地使用,实现“三线一单”产业布局指导和刚性约束等作用。三是指导城规编制。我省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要求包含环境保护篇章,并充分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意见,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加强生态廊道规划建设,在临江产业园区周边规划建设生态隔离空间,妥善处理工业开发与城乡建设、生态保护的关系,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将环保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作为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确保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四是完善政策体系。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运输走廊规划(2018-2035)》《江苏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江苏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加快完善形成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规划政策体系。

三、切实加强岸线长效管理。去年8月,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1+3+7”攻坚战体系,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我省编制完成《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围绕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排查整治排污口、推进水陆统一监管,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加强航运污染防治、防范船舶港口环境风险,优化水资源配置、有效保障生态用水需求,强化生态系统管护、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突出问题整改等九个方面加大治理力度,推动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下一步,将严格按照《2019年江苏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明确的重点任务,依法依规加强履职,坚持规划引领,聚焦沿江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各项专项整治,同时加强日常的巡查管控及执法检查力度,巩固现有整治成果,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摆在压倒性位置,还长江岸线绿色生态。

感谢你们在长江岸线管理保护方面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认真吸纳,也欢迎你们一如既往地关注长江大保护,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江苏省水利厅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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