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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凌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助力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普惠金融工作摆在战略高度,要求着力破解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会同驻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省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803.67亿元,比年初增加6.05%;辖内国有大型银行、邮储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001.38亿元,比年初增加573.48亿元。
一、关于督促金融机构支持中小民营企业的建议
近年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局会同驻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优化监管考核机制,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文件要求,将民营企业融资情况纳入MPA(宏观审慎评级体系)考核,按照“增量、扩面”的标准,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情况进行考评;实施定向降准,2018年以来,累计释放省内法人金融机构资金1396亿元;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工具,今年一季度,累计发放再贷款46.9亿元、办理再贴现203亿元。江苏银保监局印发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指导意见,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差异化考核政策,督促辖内法人银行机构努力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督促辖内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完成年初制定的小微企业信贷计划;采取分类督导、监测通报、纳入评级等多种举措,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二、关于加快企业银行信息对接的建议
银企信息不对称是造成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为破解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一是建设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成立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打造网络化金融服务基础设施,让企业融资多走“网路”、少跑“马路”。平台以“公益性”为发展定位,通过“一张网”整合金融机构产品服务、融资扶持政策、征信服务、企业融资需求等资源,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免费融资撮合服务。目前,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已成立,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营1年,服务范围覆盖全省,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上线意愿强烈,注册企业用户达14.7万户,核准接入各类金融机构199家,上线金融产品1130项,涵盖银行、保险、金融租赁、融资担保、转贷基金、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业态。截至5月末,平台银企信息对接成效明显,当年撮合成功获批授信共计10090笔,涉及金额629.66亿元,涉及企业8180户,其中首次获得融资815户。二是充分发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打造在线供应链融资模式,提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效率。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全省平台注册机构用户达到1.89万个,累计通过平台促成应收账款融资2.73万笔,融资金额1.47万亿元。三是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江苏省企业综合系统已为247.4万户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入库贷款余额7.7万亿元。
三、关于引导银行化解信贷风险的建议
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是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局会同财政部门,多措并举,逐步建立健全多层次普惠金融风险分担机制。一是开发政银合作产品,积极发挥财政策撬动作用。省财政厅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发了“小微企业创业贷”“科技贷款资金池”“苏微贷”等一系列政策性信贷产品,建立风险资金池合计65.2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科技、环保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难问题。截至2018年末,共计撬动信贷资金投放2472亿元,支持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92445户次。二是着力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目前,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体系已形成了以省再担保集团为龙头和牵引、市县国有担保机构基本覆盖的三层架构,机构已覆盖除丹阳外的所有市县。并实施财政担保风险补偿政策,2018年安排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1亿元;2019年安排3亿元设立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国有担保机构引领和主导作用进一步凸显,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截至2019年5月末,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共286家(含55家分支机构),新增融资担保业务572亿元,其中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398亿元、占比69.6%;担保业务在保余额1388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在保余额936亿元、占比67.4%。
四、关于降低企业办理贷款成本的建议
降低中小微企业办理贷款成本依赖于区域性营商环境的改善。近年来,我省各有关部门在证照办理、收费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便利化,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发展成本服务保障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办理工业项目核准、城市规划许可、建设许可、贷款抵押等手续时,土地租赁合同与土地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效用”,并开通实体企业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和限时办结等措施。目前,我省已全面实现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实际操作中已实现一般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是深入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行为。江苏银保监局深化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关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行为,加大对违反“七不准、四公开”,特别是存贷挂钩、质价不符等加重小微企业融资负担行为的监管处罚力度,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经营和收费行为的自律性进一步增强。此外,还通过缓解抵质押难题、优化期限管理、开发无还本续贷产品等方式来提升中小企业服务质效。
您提出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建议,对我局制定出台相关政策举措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结合您的建议,会同驻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和省有关部门,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打好政策“组合拳”,帮助民营企业翻越融资“高山”。
一是夯实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基础。以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成立为契机,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使用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建立“敢贷、愿贷、能贷”机制,促进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有效对接;与省财政部门协商设立省级融资担保贷款风险代偿补偿资金池,支持各地整合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二是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我省融资担保体系,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增信支持作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明确准公共定位,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政策性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构建可持续“政银担”合作模式。加快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评价和风险防控体系,鼓励有条件的担保机构探索开展逐步减少、取消反担保要求的新业务。
三是化解民营企业资金链和高杠杆风险。充分利用省属金融企业资管计划和省属股权投资机构并购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省级纾困基金;加强小微企业转贷服务,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开展无还本续贷;落实“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稳定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金融失信行为,严格落实国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引导民营企业切实树立诚实守信、恪守契约、理性发展的鲜明导向。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