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30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太湖污染防治的建议)
时间:2019-06-28 15:18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字体:[ ]

王子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太湖污染防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7年太湖蓝藻事件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有关部门和太湖流域各地全面实施太湖治理国家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坚持铁腕治污、科学治太,在苏锡常地区人口、GDP较2007年分别增长8%和225%的背景下,太湖流域水质持续改善,连续11年实现国务院提出的“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目标,太湖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太湖治理法制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再次进行了修正,提升建设项目安全环保标准,实施污染物减量替代,通过立法进一步推动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2007年省政府颁布实施江苏省地方标准《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2018年进行了修订,通过提高标准要求,倒逼排污单位提标改造,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二是太湖治理协调机制逐步完善。2008年,国务院批复设立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等12个部门和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共同组成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江苏省成立了由省长、市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负责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治太(目前该职能并入生态环境厅)。建立目标责任制,2007年起,江苏省政府每年召开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省政府与苏南五市和省10个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定性和定量考核。三是太湖治理财政资金持续投入。2007年,省财政设立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0亿元,截至目前,已累计安排260亿元,主要用于太湖流域基础性、公益性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态清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污染物控制、重大政策实施、重点治理区域和重大治理项目。四是应急防控体系日益健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太湖安全度夏工作,出台蓝藻暴发和湖泛防控两个应急预案,省领导每年现场视察指导和部署应急防控工作。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治太,细化完善年度应急防控实施方案,以太湖为水源的城市基本实现“双源供水”和自来水深度处理,确保了供水安全。截至2018年,我省27个太湖流域饮用水源地,年供水量达26亿方。实时监控水情藻情变化,提升蓝藻打捞处置能力,2007年以来,累计打捞蓝藻1000多万吨,基本实现“专业化队伍、机械化打捞、工厂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完成清淤约3900万方,有效减少了湖体内源污染。五是长效治理成绩显著。持续开展工业点源、城镇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流域经济转型升级。太湖流域累计关闭化工企业5000多家,关停印染、电镀、造纸等重污染及排放不达标企业1000余家,腾出了环境容量和土地空间。2016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苏发〔2016〕47号),大力调整太湖流域上游地区宜兴、武进等地产业结构。新增污水管网2.5万公里,污水处理总能力达848万吨/日,是2007年的2.6倍,建制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区域供水和生活垃圾运转处理“三个全覆盖”。出台加快推进太湖流域生态农业建设的意见,推进一级保护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关闭搬迁养殖场4400多家,开展近2000家规模养殖治理,治理率达90.8%。实施太湖4.5万亩和滆湖2.3万亩围网养殖拆除,开展环太湖3公里水产养殖生态化改造,清理流域网围养殖4万多亩。六是环境执法保持高压态势。每年安全度夏期间,组织太湖流域5市环境执法力量,围绕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重点排污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及饮用水源地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2018年,流域5市环保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4.88万人次,检查企业1.88万家次,立案查处1863家,取缔关闭62家,查封扣押322起,停产限产97起,移送公安66件。七是太湖流域总体水质持续向好。2018年,太湖湖体平均水质为Ⅳ类,富营养化程度由2007年的中度改善为轻度,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较2007年下降6.3;国家考核的主要水质指标中,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分别处于Ⅱ类、Ⅱ类和Ⅳ类,较2007年分别降低了13.3%、82.5%、14%;参考指标总氮为Ⅳ类,较2007年降低51.7%。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中,有11条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4条为Ⅳ类,连续6年消除Ⅴ类、劣Ⅴ类,较2007年9条劣Ⅴ类明显改善;137个重点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4.2%。

虽然太湖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湖泊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目前水质改善幅度收窄,边际效益显现,治太已进入爬坡过坎的攻坚期。一是氮磷控制压力较大。氮磷是引起湖泊富营养化和蓝藻水华暴发的根本原因,目前太湖总磷、总氮仍然偏高,远超限制藻类生长的标准,湖体总磷浓度尚未达到国家总体方案2020年考核要求。二是蓝藻防控形势不容乐观。由于太湖具备蓝藻生长的物质基础,一旦遇到适宜的气象水文条件就可能直接诱发蓝藻大面积聚集。三是污染排放总量依然超过环境容量。太湖流域是我国人口密度最大、大中型城市最集中、工农业生产发达、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收入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太湖承受的水环境压力远远超过国内其他湖泊。太湖流域以占全国0.3%的土地,创造了占全国6.4%的生产总值、6%的财政收入、12.8%的进出口总额和19.9%的实际使用外资额,人均GDP超过全国的3倍,每年上缴中央财政近1000亿元。太湖流域产业结构仍然偏重,很多企业处于产业链中低端,清洁生产水平较低,加上企业数量庞大,即使全部达标排放,排污负荷也十分巨大。

下一阶段,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守“两个确保”底线,实施“控磷为主,协同控氮,减排扩容”污染控制策略,着力破解氮磷污染控制难题,推动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和水生态持续好转。一是实现更高水平“两个确保”。完善应急预案,在全流域范围推进“双源供水”和自来水深度处理“两个全覆盖”,确保饮用水安全。督促做好重点水域的蓝藻打捞,提高打捞处置效率,适时开展应急清淤,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加快推进新孟河、望虞河西控等工程建设,新沟河工程投入运行,科学开展调水引流,维持太湖合理水位。二是深化工业和生活污染防治。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提标改造和强化工业园区升级治理,开展“散乱污”企业关停整治,推进宜兴、武进生态引领区建设。强化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深入开展管网提质增效,提升巩固排水达标区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是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推进休耕轮作,在太湖一级保护区、苏南运河沿线等资源约束紧、生态保护压力大的地区,推行常年轮作休耕。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多元利用体系、农作物秸秆收储利用体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大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力度,深入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进养殖污染治理,大幅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以百亩以上连片池塘为重点,实施池塘生态化改造,对太湖及岸边带3公里范围内养殖尾水不达标的池塘进行清退。四是强化小流域综合整治。按照“一河一策”要求,全面推进15条主要入湖河流整治,重点断面和水功能区全面消除劣Ⅴ类,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五是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快太湖西部沿岸清淤工作,探索聚泥成岛等新途径。推进太湖西岸等湖滨湿地建设,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生态净化工程。进一步研究探索蓝藻、水草和芦苇等资源化利用新方法。六是落实治太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太湖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完善治太工作督查考核办法,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落实江苏省河长湖长履职办法,严格履职情况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继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建立水质异常波动管控查处机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完善环境信息政务公开制度,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引导群众参与环境监督,形成全民参与太湖治理的良好氛围。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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