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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提升太湖水环境长效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太湖流域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全面实施太湖治理国家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坚持应急防控与长效治理齐抓并举,在苏锡常地区人口、GDP较2007年分别增长8%和225%的背景下,太湖流域水质持续改善,连续十一年顺利实现国务院提出的“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两个确保目标。2018年,太湖湖体平均水质为Ⅳ类(不计总氮),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6.0,较上年降低0.8,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国家考核的主要水质指标中,高锰酸盐指数(3.9mg/L)、氨氮(0.16mg/L)均为Ⅱ类,总磷(0.087mg/L)为Ⅳ类,参考指标总氮浓度(1.38mg/L)同比降低16.4%,首次改善至Ⅳ类;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中,有11条年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其余4条为Ⅳ类,连续6年消除Ⅴ类、劣Ⅴ类;137个重点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4.2%,较上年提升9.5个百分点。与2007年相比,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从62.3下降为56.0,从中度富营养转为轻度富营养;国家考核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分别较2007年下降13.3%、82.5%、14%、51.7%。
针对您提出的工作建议,我省相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关于理清责任,建立党委政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清单式管理的责任体系。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008年,国务院批复设立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信部、环保部、住建部等12个部门和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共同组成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太湖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二是成立治太协调机构。我省成立了由省长、流域五市市长和省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每年召开全体(扩大)会议,综合部署治太工作。根据委员会工作规则,流域五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水环境质量负总责,成员单位各司其职。2008年,成立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太湖办)、省防控太湖蓝藻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太湖水污染防治专家委员会,负责太湖治理组织协调、综合监管和科学支撑,2018年机构改革中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职能整合并入省生态环境厅。三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出台太湖治理省实施方案、省打好太湖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规划,明确水质达标期限、总量削减任务和工程项目。将太湖治理目标任务分解至年度,由省政府与苏南五市和省10个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通报。
二、关于严格执法,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一是坚持依法治太。省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9月修订了《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并于2010年、2012年和2018年三次对条例进行修正,提升建设项目安全环保标准,实施污染物减量替代,从源头促进流域结构调整与主要污染物减排。二是执行更加严格的地方标准。2007年颁布实施《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2018年进行了修订;2011年出台《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标准》,2018年进行了修订,通过提高标准要求,倒逼排污单位提标改造,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三是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组织太湖流域5市环境执法力量围绕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重点排污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及饮用水源地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主要采取地方自查、交叉互查、省级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于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第一时间通报各地政府,并督促整改到位,有力打击了太湖流域企业偷排直排、超标排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四是省人大组织执法检查。省人大充分履行监督职能,专题听取省政府关于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并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五是落实部门环保责任。2016年省委、省政府专门印发了《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对省各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省委省政府将环境保护任务纳入我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将太湖流域治理任务纳入太湖流域设区市的共性和个性化考核指标进行严格考核和问责。下一步,我们还将完善治太工作督查考核办法,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进一步落实江苏省河长湖长履职办法,严格履职情况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
三、关于开展源解析,找到影响太湖水质提升的主要原因。一是研究制订太湖流域总氮总磷总量控制方案。组织开展太湖氮磷来源调查,根据2015年环境统计结果分析,太湖流域总氮排放量为8.08万吨,其中工业、生活、农业排放量占比分别为11.5%、52.3%、36.2%;总磷排放量为0.61万吨,其中工业、生活、农业排放量占比分别为5.6%、38.3%、56.1%。生活源和农业源是氮磷污染排放的主要来源,由此明确“十三五”期间重点减排领域:突出纺织印染、造纸、化工等工业行业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尾水再生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治理和废弃物循环利用,以及推进重大生态修复、清淤工程建设等。二是坚持科学治太。2008年,省政府成立省太湖水污染防治专家委员会,由省内外近30名水污染防治和蓝藻治理领域专家学者组成,围绕治太重点和难点,提供技术诊断和科学支撑。省级治太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600万左右资金,支持治太课题研究,围绕氮磷污染控制、蓝藻滋生规律等重点问题,组织科技攻关,并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国家科技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开展太湖水专项研究。从“十一五”开始,国家已连续3个五年设立太湖水专项研究项目,组织国内外权威专家开展太湖水污染治理技术和管理技术研究。但平原浅水型湖泊治理是世界性难题,目前对照国家总体方案2020年考核目标,太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氮已提前稳定达标,但总磷触底反弹连续三年呈上升势头,而湖体总磷浓度取决于外源出入湖通量平衡、湖体沉积物和水体交换平衡及水体生态系统循环平衡三方面的综合平衡结果。目前,我们正在组织科研力量,开展总磷来源精细化分析和防控对策研究,不断提高太湖治理的科学化水平。
四、关于以生态修复为主打好组合拳,提升太湖治理的系统性。目前,太湖“藻型生境”尚未根本改变,生态系统十分脆弱,如遇合适的水文气象条件,太湖暴发大面积蓝藻甚至引发湖泛的可能性依然存在。2017年5月6日太湖蓝藻聚集面积达到924平方公里,占湖体总面积38.5%,为2008年以来最大值。您提出的以生态修复为主打好组合拳的建议对我们下一步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一是加快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在合理选址的基础上科学论证,依法依规加快推进太湖生态清淤和聚泥成岛,实现外源和内源共治,向空间要容量,有效解决清淤底泥出路问题。组织实施太湖西部沿岸区生态清淤后续工程,确保今年完成120万方清淤任务;加快梅梁湖清淤筑岛试点项目,有序开展太湖清淤筑岛试点。二是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结构,加快编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执行负面清单,落实太湖一二级保护区产业要求。加快实施重点行业升级改造,以贯彻落实《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为契机,推动技术升级,大幅降低排放总量。加快工业企业安全环保提升,抓好“散乱污”企业关停整治,坚决淘汰低端落后以及不安全、排放不达标的产能,大力推动宜兴、武进生态引领区建设。三是加大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以太湖一二级保护区为重点,提高六大重点行业污染排放限值,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快推进管网提质增效,加强太湖流域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配套,推进老旧管网“漏损”问题整改。突出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确保年底前流域设区市和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四是大力削减农业面源污染。推进休耕轮作,在太湖一级保护区、苏南运河沿线等资源约束紧、生态保护压力大的地区,推行常年轮作休耕,其他地区原则上3年轮作休耕一遍。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多元利用体系、农作物秸秆收储利用体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大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力度,深入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力争今年太湖流域化肥使用总量较2015年削减4%以上。推进养殖污染治理,力争今年太湖流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3%,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实施太湖4.5万亩和滆湖2.3万亩围网养殖拆除;以百亩以上连片池塘为重点,实施池塘生态化改造,对太湖及岸边带3公里范围内养殖尾水不达标的池塘进行清退。
五、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太湖的监测预警及应对攻关。一是建立应急防控体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太湖安全度夏工作,出台蓝藻暴发和湖泛防控两个应急预案,省领导每年现场视察指导和部署应急防控工作。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治太,细化完善年度应急防控实施方案,以太湖为水源的城市基本实现“双源供水”和自来水深度处理,确保了供水安全。二是健全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太湖流域设有省级以上手工例行监测断面(测点)221个,省级以上自动监测站点145个。2007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水文、气象、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湖泊研究所等单位,组成了太湖蓝藻监控预警监测工作小组,通过自动监测站、人工巡测、遥感监测、模型预测等手段,全天候、全方位实时监控水情藻情变化,每日编写太湖水污染及蓝藻监测预警日报。三是有效处置内源污染。不断提升蓝藻打捞处置能力,2007年以来,累计打捞蓝藻1000多万吨,基本实现“专业化队伍、机械化打捞、工厂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完成第一轮太湖底泥清淤约3900万方,有效减少了湖体内源污染。四是立项开展小流域治理研究。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拟在2019年省级治太科研课题中立项开展入太小流域水环境定量动态模拟模型及精细化管控决策支持系统研究,为长期、系统、针对性地解决太湖水环境问题进行集成示范和试点。
六、关于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整个社会的环境意识。一是定期召开太湖治理媒体通气会。每年在太湖安全度夏期间召开2次媒体通气会,邀请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围绕太湖治理、安全度夏、交叉执法等工作,组织相关采访,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多个平台上同步展开宣传。二是引导民众共同参与太湖治理。在省政府“江苏改革开放进行时”大型网络发布节目中,新闻发言人发布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三大战役等内容;“江苏生态环境”微信平台拥有粉丝量3万人,发稿1187篇,在全国省级环保政务微信排行榜稳居前十。运营的“美苏263” 微信粉丝量超23万,推送稿件1257篇,将太湖水污染防治作为江苏“263”专项行动“六治”中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专题性宣传。三是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监督。开展“环境守护者”行动,引导其担当起“示范员”“观察员”“监督员”“宣传员”“调解员”的角色。每月组织优秀环境守护案例评选,对优秀守护案例进行集中宣传和展示。四是组织对外开放环保设施。2019年,全省40个环保设施全面开放,并建立长效机制,搭建线上平台,进一步提高设施开放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今后我们还将运用微视频、微电影、小品等多种手段,展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为改善环境质量所作的努力。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太湖治理工作的支持,请您在今后继续对太湖治理工作建言献策。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守“两个确保”底线,实施“控磷为主,协同控氮,减排扩容”污染控制策略,着力破解氮磷污染控制难题,推动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和水生态持续好转。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