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01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06-25 10:36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字体:[ ]

陈祖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养老机构参与居家社区养老进一步完善江苏省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卫生健康委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动养老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并形成了家庭、政府、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国率先统一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标准,对内资、外资养老服务项目赋予同等政策待遇,着力打破土地供给、品牌连锁、举办人奖励、产权转让赠予等制度性瓶颈,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

您在建议中提到,“利用社会资源,发展一批高质量养老服务企业”“培育发展连锁化、专业化、品质化服务机构”,这些都是很好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引导养老服务多元化投入。积极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鼓励各级慈善总会、各类基金会、企业和个人募集资金用于养老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以投资新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等方式,兴办养老机构及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在养老服务领域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围绕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等需要,支持相关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为老年人服务的产品用品,重点推进老年服装、老年保健食品、老年电子产品、老年康复辅具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二、关于“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各地采取提供场所、以奖代补、营运补贴,以及水、电、燃气按民用收费标准执行,安装电话、网络、有线电视实行价格优惠等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嵌入式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建立医养结合关系,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以家庭医生签约为抓手,为行动不便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提供健康管理、家庭医疗、居家护理、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动态管理。依托社区各类网络化服务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机构服务有效衔接。

您在建议中提到,“鼓励养老机构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打通医养结合通道,扩大护理型服务资源”,这些都是非常好的建议,也是养老服务发展的大趋势。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支持养老机构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支持社区层面的嵌入式护理机构和短期托养机构发展,对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有条件的地区支持家庭医生出诊为老年人服务。通过“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开展疾病专科(专项)护理、康复护理、药品整理、健康管理等各类护理相关服务预约;开展互联网远程护理服务、移动互联服务和预约社区共享服务;积极推广应用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加强“互联网+智能设备”的落地应用。

三、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等级评定制度”的建议

您的建议非常好!这是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的有效举措,同时也是今年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重点内容。下一步,我们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将评定结果作为养老机构质量认定、收费标准、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建立与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相适应的综合监管机制,构建全领域、多层次、专业化的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将机构养老、居家和社区养老、日间照料、助餐服务等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

四、关于“建立健全养老事业发展评估机制”的建议

您的建议很好。为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见效,今年5月,省政府成立了省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由民政部门牵头,省发改委、人社厅、住建厅、卫健委等32个部门参与。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履行民政部门职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合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解决新时代发展养老服务的有关问题,为我省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民政厅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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