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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龙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积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努力实现我省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和总抓手。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部署,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建成“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举措。
2015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署,结合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按照“一种产业要素为内核、多种产业形态整合发展”的总体方向,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乡村特色资源为核心,推动文化、旅游、生态等要素叠加,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加快我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强化政策落实。《指导意见》下发后,省政府办公厅立刻进行了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委召集全省涉及分工的25个部委办局等单位,研究制定《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对《指导意见》进行逐条分解细化,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机制。根据省政府《实施意见》分工要求,省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一是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先后组织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4次,开展调研活动1次,及时研究重大问题,统筹协调重要事项,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二是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及时转发《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并在规划引领、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等方面,对重点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提出具体要求。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苏国土资发〔2017〕428号),明确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政策,为农村农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三是省财政厅、省农委联合开展农业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建设,先后在句容和徐州召开试点项目推进会议和农产品加工业暨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工作推进会议,贯彻部署国家和省政府有关精神,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四是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省农委已累计取消、委托、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1项,37项行政审批事项可实现全程不见面办理,203项行政权力编制清单并进行发布。截至2017年6月底,江苏政务服务网“省农委旗舰店”顺利上线运行,录入有效电子证照存量数据1万余条。省国土资源厅积极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审查,简化审查内容和申报要件,采用一窗式受理、全程网上流转的“不见面审批”模式,有效提高审批效率,从而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等各类用地需要。
三、扎实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载体建设。依托新型城镇化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强化品牌导向,积极培育“一村一品一店”“一乡一业”特色产业,着力建设一批特色高效的园艺作物标准园和十大蔬菜全产业链示范区。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向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以及规模种养基地等载体集聚。大力开展省级乡村旅游区、特色旅游景观名镇村、乡村旅游创新发展示范县等建设。截至2017年底,年产值超10亿元的县域优势特色产业达162个,获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97家。全省建成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18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17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112个、外向型农业示范区9个、苏台农业合作园区14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100个,中小企业产业集聚示范区70个。全省乡村旅游创新发展示范区创建单位4个、乡村旅游综合发展实验区2个、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70个、江苏省五星级乡村旅游区17家、四星级乡村旅游区296家、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5家。
四、抓好多元化产业融合发展主体培育。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截止2017年底,全省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8.95万家(农民入社比重达78.4%),同比增加1.5万家,合作社总量、成员数、出资额、国家示范社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家庭农场4.2万家,同比增加1.02万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736家(其中国家级61家)。
五、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培育食品加工示范企业,开展“三品”专项行动,深入挖掘地方特色农产品资源,促进食品行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制订并推进全省商标品牌战略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推动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注册带有地理标志特征的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全省8家食品企业入选江苏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19家企业获得2016年度江苏省食品行业优秀品牌企业称号。全省已有地理标志商标269件,5家涉农品牌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
六、加大循环农业支持力度。从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累计投入21.86亿元,支持试点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农业生态保护和循环农业发展、试点县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等工程项目,建立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培育和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
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强化“重中之重”意识,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投入的优先保障领域。2017年,省财政安排“农林水支出”218亿元。2018年,在财政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的情况下,省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234亿元,同口径增长7.1%,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省财政设立现代农业产业专项资金,2017年安排18亿元,2018年安排19亿元。近三年,省财政统筹整合省以上相关专项资金超过10亿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近50个县(市、区)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出资设立的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等,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作为优先支持对象,带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合力推进我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平台建设。2017年,省财政安排资金3.8亿元,支持19个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创建。争取中央资金2亿元,支持泗阳县、锡山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安排资金2200万元,支持16个县发展农产品产地加工。进一步完善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支持具备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如2017年省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支持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主持“长三角地区生态优质高效乳业创新体系研究”项目,研究开发江苏地区的优质特色乳制品,健全优质、安全、高效、绿色乳业产业链。积极拓展融资渠道,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设立了“新农贷、富农贷、金农贷”融资风险补偿基金5亿元,为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专门落实4000万元作为省级龙头企业的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两年来为企业提供近8亿元的贷款担保。稳步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全省共设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426家,贷款余额585.2亿元,累计涉农贷款占比达95%。江苏省农担公司工作在一年试运行期间,累计完成担保余额10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提供技术创新的公共服务上提升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好职能作用。一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到2022年,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3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3.4:1,建设70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培育一批行业领军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1000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年销售(交易)额增长8%,带动农户数稳定在全省总农户数的40%以上。二是进一步出台精准扶持政策,聚焦“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做精做优中小型农业企业”,探索贷款贴息、水电费优惠、联农带农奖励等政策扶持。以省农担公司正式运行为契机,重点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打造全产业链。开展科企对接、银企对接,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确保水电、土地等各项优惠政策真正落地。三是进一步落实商标品牌战略三年行动计划,充分挖掘地理标志资源,推动创建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创建涉农产品创新创业基地,推进商标富农工作深入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着力构建我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感谢你们对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热忱关心、积极推动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恳请你们继续一如既往关注、关心和支持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