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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江苏省科技转换能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科技系统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教育系统深入实施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大力推进高校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类主体充分释放活力,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 主要做法有:一是强化科技服务发展的政策导向。定期发布全省高校科技活动主要指标以及高校“四技”服务排名情况。推动全省高校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机制,将产学研合作、服务社会、成果转化等纳入工作考核。推进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向企业转移,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转移转化。“十三五”以来,全省高校实现技术转让5791项(其中专利出售3108项),合同金额13.7亿元,当年实际收入8.43亿元。二是深入实施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支持高校与企业围绕重大需求和关键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集成攻关,创造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共获授权发明专利10824件,制定或提交国家及行业等标准901项,突破重大理论、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881个,转化应用成果5054项,为政府部门提供智库决策、解决社会和行业产业重大问题等880余项。三是促进校企人才交流。鼓励高校选派教授、研究生以“企业创新岗”(科技副总)等形式到企业服务。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带着科技成果到企业实施技术转移、创新创业,支持企业人员到有条件的高校担任产业教授。截至2017年底,全省高校专职从事技术转移转化1000多人,在外兼职从事成果转化1500多人,离岗创业100多人,到企业兼职研发人员2100多人。四是拓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截至2017年底,全省高校共建立产学研联合体近5000个,其中与市县共建研究院191个,与高新区、开发区共建科技平台217个,与企业共建实验室、工程中心1619个。
在推进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科技资源配置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分散低效的现象,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深度融合不够,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不高。您提出的关于江苏省科技转换能力的建议针对性很强,对我们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出了有益的建议。我们将通过以下工作,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提升科技成果转换能力。
1.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协同推动落实高校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调整科研政策导向,改革科研组织方式。下放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主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提高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中,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提高到不低于50%。完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个人奖励约定政策,对符合条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依规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指导督促高校建立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科研评价实施细则,建立导向明确、分类合理、客观公正、激励约束并重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开放多元的评价方法,把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及转化情况作为教师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2.提升科技中介机构服务水平。加快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培育重点行业技术经纪事务所,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示平台。依托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一批地方技术交易分中心和行业技术交易分中心,鼓励发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介机构,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科技中介机构成果筛选、市场化评估、融资服务、成果推介等作用。扶持高校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高校与企业联合建立科技服务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健全技术开发与产业化、技术咨询服务的组织体系,提供成果转移转化的“一条龙”服务。推动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课程,鼓励和规范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从事技术转移工作。动员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到企业、园区、农村等基层一线,开展技术服务、成果推广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
3.强化知识产权评价导向和运用能力。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和专利预警分析,加快提升专利运用能力和成果转移转化水平。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建立评议报告发布制度,积极推送相关成果,为产业规划、项目决策和政策制定等提供支撑和指引。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区域专利信息服务(南京)中心等建设。充分发挥高校专利监控管理平台作用,开展专利资源的数据分析和利用,定期发布全省高校专利申请、授权及转化情况排名。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组建专业化、特色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盘活知识产权存量,加快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支持高校积极与企业协同创新、集成攻关,突破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创造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自主知识产权。推进高校通过多种形式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
4.突出科技金融对成果转化的推动作用。围绕我省重点部署的产业创新链,完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产业基金的全程资金链。构建以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为牵引的多元投入机制,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方式改革,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探索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多元化举措,鼓励省内高校和企业联合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根据项目和实施主体的不同特点,灵活运用无偿拨款、贷款贴息、后补助三种经费资助方式,加大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发挥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作用,扩大创业投资管理资金规模。探索股权投资与信贷投放相结合的模式,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组合金融服务。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市场化运作。引导“苏科贷”合作银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建设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鼓励银行开展投贷联动模式创新。
非常感谢您对江苏科技创新工作特别是对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收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环境,充分调动各方面推进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科技成果的有效转移转化,为推动江苏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