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25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破解融资难题,做大做强担保机构的建议)
时间:2018-07-30 13:08 来源: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字体:[ ]

省工商联: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融资难题,做大做强担保机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我委高度重视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坚持严格监管和加强服务两手抓,推动全省担保行业迎难而上,主动作为,为实体经济保驾护航。截止今年一季度末,全省共有融资担保机构288家,其中法人机构248家,分支机构40家,注册资本总额569亿元,平均注册资本2.3亿元。担保业务在保余额1715亿元,在保户数22689户;共为12041户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929亿元,占总担保额的54%,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培育和提升企业信用水平、构筑银行机构信贷风险防火墙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各地整合财政资源、加大本级投入、推动兼并重组,发展一批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影响力较大的国有担保机构,作为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的主力军。2017年,批准新设立6家政府性担保机构,鼓励支持2家机构重组,10家机构增资14.3亿元。国有担保机构数量占比已由2013年末的32%上升至68%;注册资本前20位的融资担保机构中,19家为国有全资或控股担保机构,政府性担保机构引领和主导作用得到凸显。

二是持续推动行业减量增质。始终坚持严格监管,加大对合规经营不佳、风险隐患较大担保机构的市场退出力度,近5年来共退出300家担保机构,行业经营合规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引导各级政府充实政府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断壮大机构实力,平均注册资本逐年提高,已由2014年末的1.36亿元上升至2.3亿元,增长69%,10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已由2014年的1家上升到7家,行业整体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三是逐步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自2016年10月开展政银担风险分担试点以来,坚持在优化方案、规范流程、推动落地上下功夫、见成效。截止今年一季度末,已在全省形成了29个市、县(区)合作方案,涉及23家合作银行、31家担保机构,地方财政共配套资金15.575亿元。“风险分担”合作模式项下累计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1429笔、36.13亿元,单笔平均贷款金额252.8万元。

贵单位在提案中的相关建议,对我们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立足省情实际,推动我省担保体系不断优化,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好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持续推动行业“减量增质”,不断优化体系结构。加强协调推动,建立政府性担保机构持续注资机制、降低或取消盈利指标的考核机制、科学的容错机制,引导政府性担保机构真正聚焦主业,积极开拓创新,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是持续优化银担合作环境。认真落实银保监会等国家七部委新颁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指引》,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银担合作双方根据国家政策导向,依据机构合作规范和业务操作规范,主动作为,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双赢,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方面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重点抓好风险分担试点工作,逐步壮大省担保代偿补偿资金规模,优化政银担风险分担合作模式和流程,有序扩大试点范围,确保年底前在全省13个设区市落地、见效,使风险分担成为促进担保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亮点。

三是严格监管防范风险。对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制度要求,对融资担保机构名称、责任余额计量、资产比例管理等逐一进行规范整顿,并组织换发新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对融资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重大股权变更、省内设立分支机构、增加注册资本等不再审批的变更事项,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完善备案事项跟进监管措施,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针对新的监管要求,改造升级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持续监管和风险信息预警机制,提高监管有效性。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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