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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灿铭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发展文化产业,促进文化消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宣传文化部门的大力推动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江苏文化产业发展迅速,文化产业增加值及其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目前已与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省(市)共居全国第一方阵。2016年,江苏文化产业增加值达3863.9亿元,占GDP比重为4.99%,文化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江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江苏文化走出去、提升江苏文化软实力、扩大江苏文化影响力,以及培育江苏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促进创新创业,作出了独特贡献。
江苏文化产业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然发展不充分,还存在融合创新不够,品牌带动不强,文化消费水平不高等薄弱环节。您的提案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对策建议。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三强两高”文化强省建设目标,扎实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我厅正在研究制订《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工作方案》。我们将把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作为重要参考。
一、关于“政府主导,立法保障”。1.我省已出台《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营造良好的文化发展环境,促进江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2017年,经我厅争取,《江苏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被列入省人大2018-2022年立法规划正式项目。我们将积极推动促进条例的出台。2.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的意见》《关于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意见》《关于加快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水平的意见》《关于促进江苏省文化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为文化产业发展营造了宽松政策环境。我们将全面梳理并推动落实国家和我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并加强引导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出台创新性强、导向鲜明、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3.我们将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调控和服务职能,努力实现“十三五”末“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基本形成”的目标,营造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关于“融合创新,协调发展”。1.近年来,我省以数字化高新科技为代表的数字内容、动漫游戏、数字媒体、创意设计等一批新兴业态发展迅速,正推动传统文化产业向创意高端变革,已成为江苏实现文化产业升级换代的重要途径。文化产业与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对接,派生出网络游戏、网络视听、手机文化、网络出版、数字节目、三维动画等一系列新的文化业态,赋予了江苏文化产业新的内涵,提高了江苏文化产业的竞争力。我们将继续优化文化产业结构,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数字文化创意、创作、生产领域的广泛应用,进一步发展文化产业新业态。2.我们将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提升品牌培育意识,积极培育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文化企业品牌和文化产品品牌。推动南京文交会、苏州创博会、无锡文博会、常州动漫周等重点文化产业展会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发展,打造品牌文化展会。3.我们将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以高端内容创作、创意设计、经营管理、投资运营、数字文化、文化金融等人才为重点,加强对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和扶持。针对文化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举办各类人才培训班、研修班,办好“江苏文化创意人才培训班”。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等开设文化产业相关专业和课程。发挥高校院所、培训机构、文化企业、园区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各自优势,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培养人才。4.目前,全省共有6个国家级、37个省级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我们将进一步梳理江苏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推动传统元素与时尚元素、江苏特色与世界潮流相结合,创作生产更多优秀原创文化创意产品。鼓励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创作生产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适应市场需要、满足现代消费需求的优秀文化创意产品。
三、关于“分类普及,培养受众”。1.江苏在全国率先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我们将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深化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深入推进“送戏送书送展”下基层,提高补贴标准和补助场次。统筹全省优质文化资源和优秀群众文艺作品,面向基层开展“巡演巡展巡讲”活动,丰富高品质文化产品供给。2.我们将加大文化消费的培育和引导力度。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针对文化产品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深化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高雅艺术及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等文化产品供给。全方位、立体化扶持和引导文化消费,提升文化消费总量、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和消费满意度。及时总结推广南京、苏州国家级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有益经验和有效模式,特别是南京市“政府补贴、全民共享、精准惠民、南京有戏”经验,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扶持、引导文化企业建设文化消费载体,丰富文化消费业态,改善文化消费环境。3.我们将继续打造“精彩江苏”品牌,坚持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将各地区域文化品牌纳入“精彩江苏”总体框架,合力构筑“精彩江苏”文化形象,努力实现到“十三五”末“对外文化整体形象鲜明,‘精彩江苏’品牌效应突显”的目标。
江苏省文化厅
2018年5月25日